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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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4:05
摘要监察工作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如何理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原则 监察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监察工作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充分落实这一原则,就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想理念,这也是从当前反*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实际出发作出的规定。在监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就要将这一原则体现到监督、调查、处置全部职责之中,落实到线索处置、初核、立案、采取调查措施、案件审理等案件调查处理全过程中,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的职责为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职业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人民*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从规定看,监督职责居于三项职责首位,从某种意义上讲,调查、处置也可以看作监督的手段,属于广义监督范畴。监察法将监督作为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其目的就是要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公职人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这是 “四种形态”理念的贯彻落实。河南省纪委监委按照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摒弃纪检监察机关是单纯办案机构的定位,树立抓早抓小,遏制*蔓延的势头,遏制更多的*分子产生是更大的政绩的观念,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力求收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此外,河南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将执纪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加强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监察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做好分类处置工作。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规定提出处置意见,进行分类办理。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初核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根据《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的规定,问题线索处置的方式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初核后的处理方式包括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因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和初核结果也应按照上述方式。监察法第四十五条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19你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有什么看法监察工作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如何理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原则 监察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监察工作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充分落实这一原则,就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想理念,这也是从当前反*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实际出发作出的规定。在监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就要将这一原则体现到监督、调查、处置全部职责之中,落实到线索处置、初核、立案、采取调查措施、案件审理等案件调查处理全过程中,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的职责为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职业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人民*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从规定看,监督职责居于三项职责首位,从某种意义上讲,调查、处置也可以看作监督的手段,属于广义监督范畴。监察法将监督作为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其目的就是要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公职人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这是 “四种形态”理念的贯彻落实。河南省纪委监委按照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摒弃纪检监察机关是单纯办案机构的定位,树立抓早抓小,遏制*蔓延的势头,遏制更多的*分子产生是更大的政绩的观念,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力求收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此外,河南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将执纪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加强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监察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做好分类处置工作。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规定提出处置意见,进行分类办理。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初核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根据《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的规定,问题线索处置的方式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初核后的处理方式包括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因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和初核结果也应按照上述方式。监察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