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享有四方面权益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6: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0:25
前些天,我们看到了县*发布的征地公告,其中我们村组的部分土地在征收范围内。请问我们在征地过程中有哪些合法权益?广东—读者
答:根据现行土地法律法规,土地征收活动主要分为两个基本环节,一是批准环节,由省级以上*行使审批权;二是组织实施环节,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行使组织实施征地的行政管理权。
土地征收虽然是国家行为,然而国家仍然赋予被征地农民充分的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组织实施环节的以下几个方面:
征地知情权: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后,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被征地农民相关权利。
(一)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民有权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征地范围所涉及的各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及其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民有权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补偿安置方案听证权: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告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民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征地农民要求举行听证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举行听证会,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入的意见。
按时获得征地补偿权:
市、县*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救济权:
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可先请求县级以上*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可申请批准征地的*裁决。但是,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被征地农民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构成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将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申请人民*强制其交出土地。
广东省国土资源*法规处 范俊明
土地房屋被征收时,农民享有这些权利
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农民只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利。国家要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因此,居于土地使用权,国家在征收拆迁的时候,被征收农民依法享有对土地及其土地上房屋等的价值的补偿权利。二、知情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
土地被征用的农民享有哪些权益
(16)享受社保权:征收农民土地的应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土地被征收农民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16项权利:(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2)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予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3)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须经被征...
如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按照物权理论,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只有真正的权利主体才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
农民土地被征收后可以得到那些保障性的政策?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农民对土地享有哪些权利?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是被征地农民享受征地补偿的权利基础,也是农民维护自己土地权益的直接法律基础。如果没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土地补偿等权利也无从谈起。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度,即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不存在私人所有。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并用于...
《土地管理法》修改在即,面临征收农民将获得这些实实在在的重要...
有条件的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国有建设用地或者物业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经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让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着落,实现多元化的被征收人权益保障机制,是该条修改的初衷与目的。这将与前述规定...
怎样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
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只有真正的权利主体才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必须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进行明确界定,承认农民集体与其他社会法人具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
关于农村征地,户口在农村,但是没有土地,是否和有土地的农民一样享有土地...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