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产生的理赔纠纷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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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17
现在的车险理赔,比较规范了...
首先..在理赔的时候,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以 被保险人为准的...如身份证,银行卡.等等..
必须是被保险人的名字的才行...
而且...理赔时所提供的修车*也必须是原件...所以,就没有你说的: (如果同时来索赔,该如何处理?或者投保人领过前走了,被保险人又来索赔,如何处理?)这个情况出现了. 因为不是说,你想来理赔就来理赔的..得拿一些相关资料去保险公司才行的啊...
投保人的义务就是交个保费吖..而且车险也是一年一年交的..所以谁交保费对保险公司来说不存在任何的意义吖..因为,你必须交了钱,保险公司才会给你承保那辆车...关于保单信息,被保险人,你爱写谁写谁去了..车主不变就行了..
我发现一般是车主与被保险人不同而已.....
很多的车主是太太的名字...而车呢..又经常是先生开...为了以后的理赔方便...
很多先生就会选择被保险人为.自己的名字..到时方便提供资料理赔而已...
基本上没有人会纠结于,投保人..和被 保险人..这两个信息上的...呵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17
1、投保人可能没有可保利益,真正有可保利益的是被保险人;2、保险合同的双方是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3、被保险人才有索赔权;4、投保人必须有被保险人的授权才有资格向保险公司索赔,特别是财产险,除非保险合同特别约定了“受益人是投保人”,否则投保人是不能领取赔款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18
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从定义中看出,投保人没有权利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也不会把赔款支付给投保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1:18
车险是要有投保利益的,一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会是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