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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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2:45
因为人均GDP我们比日本的差很多啊 但是汇率要比他们高 所以比他们有购买力 在经历了09年的负通胀后,2010年通胀将趋于严重,但在国际存在大量富余产能的情况下全球价格上涨压力有可能受到抑制,《季报》认为,以大规模投资为主导的经济刺激方案是去年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但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凸显,而居民消费保持了良好的增长。GDP的国际比较方法 比较各国的GDP,其目的无非是了解国家的综合实力和与国民经济规模相对应的国民生活水平。当讨论各国国民的生活水平时,常常采用人均GDP。自1995 年起,世界银行的发展年报上同时公布两套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一套按照汇率计算,另一套按照购买力平价(PPP)计算。2002年,按照汇率法计算,中国在世界上排名第六;而按照购买力平价来计算,中国则排名第二。在这两套排名中,美国均名列第一,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相随其后,惟独中国的排名前后差别很大。[1] 为什么世界银行要公布两组不同的数据?究竟应当相信哪一组呢?各国统计GDP时只能用本国货币为计量单位;而作国际比较时,则必须把按各国货币计量的 GDP数据折算为同一单位。按照国际惯例,各国都把本国的GDP按对美元的汇率折算成美元计算的数据后加以比较,这种方法即汇率法(Atlas Methodology)。该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方便,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采用这种方法已经很多年了。但汇率折算法也有致命的缺点,它的计算过程包含汇率、求和符号、价格和产量共4个要素,在比较各国GDP时这4个要素都带来了难以解决的矛盾。首先是各国价格差异产生的偏差。由于各国统计GDP时候采用的是国内价格,而各国的价格差别非常大,一美元在世界各国的购买力是不同的,使用汇率法来折算总产值无法准确反映各国的购买力水平,从而在估计一个国家物质财富的总量时可能造成很大的扭曲。其次,用汇率法换算时实际上隐含一个假设,即所有的商品或服务都可投入国际贸易。但事实并非如此,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因为这些国家往往外贸依存度不高,商品的货币化、市场化程度不高。再次,各国统计范围的差异可能导致国际比较结果的扭曲。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把所有产品和服务都包括在GDP统计之中,各国统计局只能挑选一些最具代表性的产品进行统计。由于各国国情差异,每个国家选择的统计对象并不完全相同。在美国,律师、医疗、保险、教育等服务部门高度产业化,相应的税收制度比较完善,统计部门可以通过律师、医生缴纳的所得税来推算这个行业的GDP。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由于税收制度不健全,民众纳税意识不强,统计某些服务行业的GDP相当困难,有些服务部门根本未包括在统计范围之内。最后,各国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有差异,即便价格相同,同样价格的产品或服务并不意味着相同的质量和效用。然而,汇率法无法考虑这种质量上的差别,显然具有某些不合理、不公平之处。当然,究竟如何评价各国的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程度,要建立统一的标准也相当困难。 由于以上问题,要用汇率法来比较各国GDP而误差或扭曲程度又比较小,需要以下前提条件,即所比较国家之间必须存在一个相当发达的共同市场,因此各国价格差异不大,同时各国的GDP统计范围基本一致。显然,西方各国基本符合这个条件,因此采用汇率法来比较它们的GDP是可行的。但中国是个发展中大国,国内各地区差异很大,内地许多省市和外国交往不多,采用汇率法来比较中国与发达国家的GDP必然会存在很大程度的扭曲。首先,汇率变动会给GDP及其增长率的国际比较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人民币汇率上升会拉高用美元计算的GDP;反之,汇率下降情况下用美元计算的GDP则掩盖了经济的真实增长。经济学家们早就知道使用汇率法的弱点和不足之处,并且一直在寻找更为合理的统计方法。以世界银行为主的经济学家们曾建立了另一套统计方法,即“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 Power Parity)。按照购买力平价法,估算GDP时对各国相同的产品和服务使用相同的价格。如果甲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按汇率法计算比乙国高一倍,但由于甲国的物价比较高,买同样的一组商品比在乙国多花一倍的钱,那么这两个国家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是一样的。这样的计算表明,尽管两国居民按汇率折算的收入相差一倍,但因物价差别大,两国居民平均的物质生活水准其实差不多。如果比较日本和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就会发现这样的结果。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有一个“国际比较项目”(ICP),为使用购买力平价法设计了一整套的统计方法。这个项目把商品分为151类,包括5百多种核心商品和2 千多种代表商品。先算出各类商品的购买力平价,然后再拿各类商品消费量在经济总值中的份额作为权数计算加权平均和,从而得出各国生产总值的购买力平价。购买力平价法可以避免因汇率和相对价格差异所造成的统计扭曲,能反映出一国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目前,采用“国际比较项目”的国家已达86个。但购买力平价法本身也有缺陷。世界上商品种类非常多,统计时不可能包括所有商品,因此对列入统计的商品之选择会影响统计的结果。此外,采用购买力平价法需要大量统计数据,至少要收集2千多种商品的价格、消费量等。在中国这样的大国里收集这些数据困难本来就很大,而商品品牌、质量不同导致的价格差异则使分类统计更难了。近年来有不少经济学家和研究机构采用购买力平价法估计过中国的GDP,但由于各自选择的商品样本、采集的数据、估算方法等不相同,得出的GDP估计值高低相差悬殊,最高估计值和最低估计值竟然差一倍多。统计偏差如此之大,表明这些计算结果基本上不能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正因为存在这些问题,迄今为止联合国还未正式向各国推荐购买力平价法。“在世界一级,国际比较项目的结果至今尚未用于联合国范围的各项评估,也未用于世界银行的优惠贷款分配。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在最近数届会议上的立场是:在世界一级,国际比较项目的结果不会用于行政管理目的”。 http://www.1000tj.com/HP/20100205/DetailD626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