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4:09
共1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02:54
《大秦赋》的第十三集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片段,李斯抱着一只小羊羔去拜见相邦吕不韦,在被门吏引入府中之后,发现里面还有很多先生也都抱着小羊羔等在房间里。李斯看到眼前的人群和他们怀中的羊羔,还说了一句话:“怪不得酒肆的炖羊肉如此之贵,原来全在相府。”
相信很多看过这个片段的朋友都对这个片段记忆犹新,并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李斯等人会给李斯送小羊羔呢?难道吕不韦喜欢吃羊肉,所以大家投其所好?其实没这么简单,这里涉及到一个周朝时期的礼仪,即所谓的见面礼。
我们知道,周礼是相当完备的,因为周礼是为*服务的,所以礼仪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就拿见面礼这件事上,不同的人见面送的礼是不同的。
《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中记载:“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
也就是说在送见面礼的时候,不同等级的人在见面的时候所送的礼物是不一样的,诸侯见面的时候送用兽皮装饰的束帛,而卿大夫见面的时候送的是羊羔,大夫见面的时候送的是大雁,士见面的时候送的野鸡,而庶人则送鸭,从事工商业的人则送鸡。
而卿大夫之间见面之所以选择送羊羔,是因为羊羔具有美好的品德。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有这样的记载:“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羔取其群而不党,羔取其贽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死义生礼者,此羔羊之德也。”
既然羊羔有这么好的品德,那送了之后自然不能将其直接宰了吃掉,一般的做法应该是将其养大,至于养大之后,吃还是不吃,就端看个人的选择了。
《大秦赋》中李斯等人将羊羔作为见面礼送给相邦吕不韦,看来了对周礼进行过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先秦时期的见面礼。
但影视剧毕竟是影视剧,即便是《大秦赋》这样的历史剧,在真正还原历史的时候也不可能做得尽善尽美,就这个见面来说,送羊羔确实能看到剧组是下了功夫的,说明认真研究过了,但李斯等人送给吕不韦羊羔这件事是否真如史籍记载的那样呢?
这里四姑娘先举一个例子,《穆天子传》中记载了一个诸侯选错见面礼的故事,即:
“天子见许男与洧上。祭父以天子命辞曰:‘去兹羔,用玉帛见。’许男不敢辞,还取束帛加璧。”
也就是说,许国的国君给周天子的见面礼选的是羊羔,这很显然是不对的,应该选择束帛才对,所以周天子直接让祭父去告知许男不能用羊羔做见面礼,而应该选用玉璧和束帛。许男赶紧重新准备了见面礼,献给了周天子。
估计许男是第一次见周天子,激动之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进献什么见面礼,毕竟许国是男爵国,是诸侯国中最低等的,地位很低,还真就可能比不上大国的卿大夫,所以在选择见面礼的时候就慌了,以至于选了卿大夫见面时的礼仪,好在周天子也没有责怪许男,只是让他重新准备了见面礼。
之所以提到这个故事,就是想说《大秦赋》中李斯等人在拜见吕不韦时选择的见面礼也是错的。吕不韦是秦国的相邦,确实是卿大夫,但李斯等人并没有什么职位,顶多算是士这一阶层。
他们是听说吕不韦要招贤纳士来著书,所以才要拜见吕不韦,想要拜在吕不韦门下,做个舍人(其实就是门客),通过舍人脱颖而出,将来才可能爬到大夫和卿大夫的位置上去。
就这样一群人,如何能在拜见吕不韦的时候执羔礼?
况且即便要执羔礼,也不是《大秦赋》中李斯那样随意将羊羔抱在怀中,要知道,执羔礼是周礼中的一个重要的见面礼,真要执羔礼并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先不说见面的礼节很繁琐,就是这个羊羔也是需要好好包装一番的。
《仪礼·士相见礼》中记载:“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如士相见之礼。”
这个被当作见面礼的羊羔要穿上特意为它缝制的衣服(这倒和现在的宠物差不多),然后用绳索将羊羔的四只脚拴起来,怎么拴也是有规定的,当羊羔被装饰和*完之后,就是怎么抱的问题了,在具体的抱中,并不是《大秦赋》中那样的抱法,而是将羊羔横捧在双手上,而且羊头朝左。
这才是标准的执羔礼,如果真像《大秦赋》中李斯那种抱法,肯定会被认为不尊重对方,要是遇到个脾气暴躁的卿大夫,可能都不允许你进门。当然,能做到卿大夫这个级别的,个个都是人精,对于礼仪都是熟练掌握的,不会被抓住把柄。
那很多人可能会问了,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是礼崩乐坏,很多周礼已经不再遵守了,也可能已经消失了,依旧在使用的可能也已经变了,这是事实,但是很多基本的还是存在的,尤其是一些基本的礼仪,即便没有任何官职在身的李斯送给吕不韦羊羔做见面礼是可以的,但他的抱法也是错的,再怎么礼崩乐坏,也不可能随便至斯。
不过,影视剧毕竟是影视剧,没有必要较真,《大秦赋》中李斯执羔礼拜见李斯这一段还是挺有意思的,他进到相府之后还见到了两个人,一个是著名的十二岁就拜为上卿的甘罗,当时甘罗也是准备投入吕不韦门下。
而另一个人就是吕不韦的家宰郑货。郑货说李斯没有什么才能,如果想被引荐给吕不韦,就必须给他一千金。李斯不肯出这钱而离开,后来的事情就反过来了,郑货花一千金才说动李斯搬进了相府中为门客准备的上舍。
从此李斯成为吕不韦的门客,开始了他在秦国的事业,最终辅佐嬴政灭六国而统一天下,建立了大秦帝国,而李斯本人也成为秦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即左丞相。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04:12
文|颜小二述哲文
说起李斯,喜欢法家思想的朋友对他一定不陌生,喜欢秦朝历史的人,对李斯应该也不陌生。
李斯是荀子的弟子,和韩非一起是法家的代表人物,汉朝以后的儒家思想,大抵都吸收了商鞅、李斯、韩非等人的法家思想。
某种意义上说,法家思想填补了儒家思想略显温吞的“表面特性”,为后世王朝统一作出巨大奉献。
而李斯本人,更是为秦始皇统一六国立下汗马功劳。虽然他的下场不太好,但是纵观历史,法家思想家的“下场”都不太好,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治国之法太霸道、套路太深、也太激烈,而这些“太”的后果就是:“太得罪人了”。以此,也为他们“悲惨”的下场埋下伏笔。这些就是后话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李斯本是楚国人,他是如何获得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契机的呢?这就不得不说说吕不韦招贤纳士著书,李斯抱着一只羊“作见面礼”的去毛遂自荐的事情了。
1、抱着一只羊,李斯去见了吕不韦历史上,李斯一开始是楚国人,属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官,乱世年代,时局动荡,李斯深感环境对一个人影响巨大,于是他找到荀子求学,精进自己。然后分析天下大势,选择去了秦国。
去秦国,李斯抓住吕不韦招贤纳士的契机,选择从他入手,打开自己的仕途之路。毕竟吕不韦是商人出生,没有太重的傲气,再加上他扶持嬴政求贤若渴,吕不韦对李斯等有才之士来说,只要抓住机会,吕不韦就是李斯开启自己人生*的“伯乐”。
然后,李斯就精心挑选了一只羊羔,去见了吕不韦。
这一幕被反映在电视剧《大秦赋》中,十分有意思。
剧中,李斯抱着一只小羊羔来到吕不韦的府邸之中,跟随小吏进入到屋内发现同样也有很对人抱着小羊羔在屋子里。
这个时候,李斯说了一句话:
“怪不得酒肆的炖羊肉如此之贵,原来全在相府。”
之后,李斯如愿获得吕不韦赏识。
有吕不韦的引荐,李斯得以大放光彩。
在秦王政十年的时候,当秦王下逐客令后,他上书劝告秦王不可如此,秦王嬴政采纳了他的意见。而后,他又帮助秦王谋划如何统一六国,秦王根据他的建议,先攻陷韩国,再逐渐消灭别的诸侯国。
可以这么说,在李斯的推波助澜之下,秦始皇的统一大业才得以如此顺利。
历史回顾到这里,我们来说说文化。
2、文化角度来说,为何李斯要抱上一只羊羔见富有的吕不韦李斯当面找上吕不韦,目的很明确,大抵就是希望吕不韦引荐一下,或者是“重用”自己,为自己建功立业“打开一条路”。
那么李斯找吕不韦,自然是“有求于人”的。
既然“有求于人”,可以带很多礼物,为何独独带只羊?而且还不止他一个人带羊,吕不韦一屋子的人都带了羊羔,带得当地酒肆里羊肉都贵了,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当时的“礼”。
我们知道,周公制礼以后,周王朝直至春秋战国时期,人与人交往,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依旧还保留着一些一脉相承的“礼”。
而吕不韦招贤纳士,李斯毛遂自荐,这时就要按照当时约定俗成一般的规矩,带上“礼”,以表尊敬。
为何会带羊呢?在《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中有答案。
书中记载记载:
“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知道,送礼也不能乱送,要根据自己和对方的地位来。
见诸侯的时候,送兽皮装饰的束帛,见卿大夫的时候,便送羊羔。
当时吕不韦受到三代秦王重用,属于秦国的相邦,地位是卿大夫。所以李斯才送羊以表尊敬。
3、“送羊羔”才是聪明人的做法其实我们分析一下就能知道,在当时那个局面,送羊羔给吕不韦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为什么?
我们知道,吕不韦是商人出生,他太有钱了,于是他的追求从金钱转移到权力。
吕不韦所在的世道,商人即便有钱,也容易被人看不起,尤其是“贵族子弟”。
也就是说,吕不韦争的从来不是“利”,而是“名”,或者说是旁人的敬仰,以此成就他高高在上的“野心”。
送羊羔比送千金,更“合适”。
首先,因为吕不韦不缺“千金”。
其次,送羊羔则表示对吕不韦卿大夫地位的认可,这是认可其“高贵”身份的体现,也是有情商的体现。如果这一点都参透不了,那怕是入不了吕不韦的眼,更不用所建功立业了。
【本文为颜小二述哲文原创且独家发布,搬运、抄袭等任何侵权行为,发现必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05:47
在大秦赋里李斯抱着一只羊羔去拜会当时的相邦,可不是为了让吕不韦吃上小肥羊涮火锅,而是因为这在当时而言,是一种遵循古礼的潮流。
(一)如何送礼在《周礼·士相见礼》中记载了关于人家交往的一个基本原则,“不以挚,不敢见”即不送礼,就不能见。就是说你是绝对不能两手空空去登门拜访别人的的。而古人又是极其讲究身份等级的,因此面见不同身份的人,所准备的礼物就应当有所区别,以此名尊卑,别上下、表心意。
在《周礼·春官·大宗伯》有这样的记载:“以禽做六挚,以等诸臣”,即用动物作为见面礼,来区别对待不同等级的臣子,这与明清时期文武*用胸前补子上的“禽兽”来区分是如出一辙的。因此,按照先秦贵族基本分为士、大夫、卿、诸侯乃至于国君这几个层级,按照阶层送不同的动物,就成为一种时尚。
而这些被选择成为送礼“吉祥物”的,也是有着严格规定的,它们分别为:
“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燕,士执雉,庶人执骛,工商执鸡”
简单理解就是,“士”这一阶层之下,平民的话要拿一只骛(野鸭子);至于地位更低的工商行从业者,初次见面拎着一只鸡去就行了;到了读书人也就是“士”这一阶层,就得执雉(野鸡)当见面礼;比他再高一等级的“大夫”,一般多是送雁;至于卿这一层次,就是《大秦赋》中呈现出的送小羊羔了。
(二)李斯送礼虽然说李斯给上卿送礼,应该是送小羊羔没错,但是错就错在这个小羊羔身上还有一些细节没有注意到。
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
按照《周礼》的记载,这个羊羔你得先给它穿上衣服,四个脚还得用绳索拴起来,从腹下交出其背上,在胸前结上绳子,而捧羊的时候,还得两只手各执羊羔的前后腿,将其平放就像捧小鹿那样才行。最关键的点在于,这个小羊羔的头,一定得是朝向左边的。
最后提一下,为什么要送羊羔?其实在古人眼中,羊羔是“仁义礼”的绝佳化身。
《春秋繁露》所言:羔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不谛,类死义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类知礼者。
给九卿送羔羊,其实就是在夸这个人品德高尚,犹如羔羊。而且我们熟悉的《诗经》中就有专门的一首《羔羊》,赞颂的就是一位品行高洁、德位相配的*。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羔羊之革,素丝五緎。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所以,你看给人送礼还是一门学问,不管在于礼物本身,更得有深刻内涵才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07:38
这其实是战国时期的一种见面礼,自西周以来就有之,叫做“贽见礼”。但是剧中的李斯这样抱着羊羔去见吕不韦,并不太符合历史的真实情况。
1.何为贽见礼周朝贵族很讲究礼仪,并且礼仪非常之繁琐,正所谓“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虽然战国时期已经礼坏乐崩,有权位者动不动就僭越礼制,毕竟遗风尚存。既然“无礼不相见”,那么如何“以礼相见”呢?嘿嘿,要带礼物!
剧照
当时贵族彼此初次相见,或者有要事相商,来宾都要手执礼物前来。所带的礼物就叫“贽”,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见面礼”。这种手执礼物见面的方式(礼节)就叫“贽见礼”。
2.贽见礼有等级之分,羊羔不是谁都能送的周公制定周礼的目的在于维护其统治。怎么维护统治呢?就是让每个人都找清自己的位置,“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谁也不敢造次,谁也不敢越矩。所以根据每个人在邦国、家庭中的不同地位,制定了一套行为准则,每个人都遵守它,则“尊卑别矣,贵贱明矣”。具体到见面礼,分为三个等级。最高一等是用玉作礼物,这是周天子、诸侯的标配。其次是用帛做礼物。这是稍次一点的贵族所用。再次是用禽做礼物,这是卿大夫所用。用禽做见面礼,也有不同的规格,此时的李斯还没当官儿,身份上算是“士”,抱只野鸡去见吕不韦才符合他的身份、地位。
剧照
3.见面礼应该怎么送?当然咯,你可能会说,战国末期早已礼坏乐崩,李斯给吕不韦送只羊羔也有可能啊。这话也有道理。不过即便送羊羔,也是有讲究的。
首先羊羔要布裹起来,第二要把四只脚绑起来结于胸前,防止它乱踢乱动,第三羊羔的头要朝左。可不是像剧中那样随手一抱。当然啦,拍戏嘛,我们不必苛责每个细节都完美还原历史。
剧照
另外,假如来宾和主人是平辈,他所带的见面礼主人收下后,是要回访的。回访时还要把来宾带来的礼物都拿上再送回去——这就叫“礼尚往来”。主人接受来宾的礼物叫做“受贽”,回访奉还礼物叫做“还贽”。像李斯拜见吕不韦这种情况,来宾地位低,主人地位崇高,那么主人应该当面辞谢来宾的礼物,这些就不用回访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09:46
在《大秦赋》第十三集中,李斯前去拜访吕不韦,怀中却抱着一只小羊羔,这个场景除了有些令人发笑,恐怕同样也引发了大家的不解。关于这一幕,其实并非制作方无的放矢,乃是源自于周礼,至于李斯怀中的羊羔,其实就是见面礼。只是这个见面礼,却不是随便送的。
《周礼·春官》中有载,“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
意思是说,当时是以六种禽兽作为见面礼,从而区别等级的:诸侯王拿着兽皮裹饰的束帛,卿拿羔羊,大夫拿鹅,士拿野鸡,庶人拿鸭,工商之人拿鸡。周朝早期,礼乐尚未崩坏,阶层等级极为分明,而周礼便是这种贵族统治下的产物。
当然,这里的羊羔可不是送去吃的。正如《春秋繁露》中所载,“羔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不谛,类死义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类知礼者”,羊羔在当时乃是代表着节操高尚和品德优良的象征。
如上,李斯抱着羊羔去拜见吕不韦,事实上的确有出处,但似乎用的地方不对。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1、呈送方式不对。《仪礼·士相见礼》对这种拜见礼仪有着极为详细的规定,甚至连对答的语言也做了规定,其中有载,“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
意思是说,上大夫见面时,以羊羔作为见面礼,以布缝衣作为羊羔的饰品,并用绳索拴住羊羔的前足和后足,从腹下交出其背上,在胸前结上绳子。如同手捧小鹿一样,双手各执前后足,将羊羔横捧着,羊头朝左。如上,当时虽有以羊羔作为见面礼的礼节,但却不是像《大秦赋》中所演的那样,随随便便抱在怀中便送去了。2、李斯身份不够。如《周礼·春官》记载,以六禽作为见面礼,其原本的目的是为了区别大家的身份等级,而以羊羔为见面礼的,要达到“卿”的等级才可以。而在周朝,“卿”这个等级相当高,乃是仅次于各诸侯国君的存在,乃是有封地、有子民的高级贵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12:11
导言:“礼尚往来”这个词都挺熟,但怎么送礼还真是一门大学问。正巧《大秦赋》里就还原了经典一幕:李斯去拜见吕不韦,怀里就揣了只羊羔,这是依照什么古礼?
(一)不以挚,不敢见
古人十分重视礼仪,因为礼仪就是秩序,是保证社会齿轮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而礼的本质,说白了就是“自卑而尊人”,即把自己姿态放低,把别人捧得高高。人与人相处,第一印象很重要,如何送礼、送什么礼,就成为人与人打交道的第一步。
实际上,在宾客一方得到主人的允许之后,是绝不能两手空空前往的,必须得带上精心准备的礼物才行,这个礼物在古代叫做“挚”,所以,才有《周礼·士相见礼》中所说的“不以挚,不敢见”的说法,显然已经成为了人际交往必须遵守的规则。
先秦贵族基本分为士、大夫、卿、诸侯乃至于国君这几个层级,在《周礼·春官·大宗伯》里提到了一句话:“以禽做六挚,以等诸臣”,即用动物作为见面礼,来区别对待不同等级的臣子,这和明清时期文武*用胸前补子上的“禽兽”来区分是如出一辙的。
那么,这“六挚”都是分别用哪六种动物?
“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燕,士执雉,庶人执骛,工商执鸡”
简单理解就是,“士”这一阶层之下,平民的话要拿一只骛(野鸭子),至于地位更低的工商行从业者,初次见面拎着一只鸡去就行了。可见,贵族之下的平民乃至更低等级的人,见面送礼相当粗鄙与质朴,也就是常见的鸡和鸭,没什么多余内涵。
但到了读书人也就是“士”这一阶层,就得执雉(野鸡)当见面礼了。现代人觉得野鸡不好听,但是古人眼中的“雉”却完全不同。当时的士人以雉为礼物,是取雉不受引诱、不惧威慑、宁死不屈的特征,从而隐喻自己的节操。
《白虎通》:“士以雉为挚者,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慑之以危,必死不可生畜,士行威介,守节私义,不当转移也。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小细节,士人相见拿雉(野鸡)当礼物,由于野鸡没法生养,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死雉,而如果恰巧是在炎热的夏天怎么办呢?死雉容易发臭,于是人们便想了个好办法,直接将其做成风干鸡,然后再拿去送礼。
说完“士”,我们再看比他高一等级的“大夫”,一般多是送雁,这其中也蕴含深意。古人认为,雁以北方为居,因天气变化而南北迁徙,来往极有规律,飞翔时也排列有序。而大夫作为天子之臣,也要像大雁追随头雁那样追随君王,忠心无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14:52
李斯、郭开这二人是战国末年,赫赫有名的风云人物。
李斯不用多说,他是秦王嬴政身边的左膀右臂。公元前221年,嬴政统一六国,建立一统政权之后,又听从李斯的建议,设立“郡县制”,加强*集权。
郭开则是赵悼襄王、赵幽缪王,前后两任赵王的宠臣。公元前228年,王翦率大军进攻邯郸。正是因为郭开暗中设计陷害武安君李牧,才导致赵国自毁长城。
最终,秦军攻克邯郸,于公元前222年,活捉最后一任赵王(赵嘉),赵国正式覆灭。
前段时间,热播古装剧《大秦赋》中,也出现了李斯、郭开,并且这两个角色戏份颇多。
可是该部电视剧,围绕李斯、郭开衍生出了一种送礼“潜规则”。
那《大秦赋》里,都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送礼小门道?这部分剧情,又是否符合真实的历史呢?
先简单回顾下《大秦赋》中,李斯、郭开二人送礼和收礼时的剧情。《大秦赋》第13集里,刚刚从稷下学院毕业的李斯,来到秦都咸阳。
李斯乃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人,他来到秦国只想出人头地。思来想去,李斯精挑细选一只小羊羔当作礼物,前去拜访吕不韦。
第60集左右,秦国使节顿弱来到邯郸城,送给郭开无数黄金财宝。郭开得到这些黄金后,更是不遗余力地帮助秦国实施“反间计”。
他接连构陷廉颇、李牧等国之栋梁,郭开也是赵国覆灭的罪魁祸首之一。
说完了剧情,再来回顾下真实历史。从《周礼》中能明确得知,古人送礼时,需根据自身与对方的地位选择合适的礼物。
《周礼·大宗伯》:“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
通俗点来说,如果送礼与收礼者两方地位平等,可以赠予其“动物毛皮”、“羊羔”、“大雁”、“雉鸡”等礼物。(贽见礼)
收礼者也要选择合适的机会,再将礼物送给来宾,这就是老话说的“礼尚往来”。(还贽礼)
当然了,收礼者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拒收礼物,这样就不用礼尚往来,也可与来访者彻底断绝关系。
此外,战国末年至西汉初期,皇帝喜欢以黄金为礼物,赏赐给大臣。可是同袍之间,都不会送此贵重礼物。
因为先秦时期,黄金属于国家战略物资。除了王公贵胄之外,任何人私下严禁使用黄金进行交易或者达到其他目的。
不过战国末年,天下大乱,这条规定便形同一纸空文。
以上就是剧情,还有史书文献的简单回顾。
或许说到这里,还是有不少同学会一头雾水:“为何李斯要送给吕不韦一只羊?吕不韦接受后,则是兴高采烈答应李斯,帮他在秦王面前说好话。
与之同理,秦使顿弱却大费周章,送给郭开如此多的黄金,难道顿弱不能送只羊给郭开吗?”
大家可以这样想,初到咸阳的李斯,乃是白丁之身,用一贫如洗来形容也是丝毫不为过。
彼时的吕不韦已然成为秦国相邦,手握重权,每日登门拜访的宾客络绎不绝。那么李斯要送礼,就要找到吕不韦的痛脚所在,才能对症下药。
按照《周礼》所述,李斯送羊羔,就代表在他心中是将吕不韦当成士卿贵族。
因为吕不韦出身低微,在赵国时就常受他人白眼。即便吕不韦当上秦国宰相,还是有不少宗室贵族对其冷嘲热讽。
不为别的,吕不韦的“贱商”身份,让他很难在诸侯中抬起头。
李斯虽穷困潦倒,但他以君子之礼前来求见吕不韦,这肯定会让吕不韦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仪礼·士相见礼》: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
再回过头来看看赵国宠臣郭开,顿弱奉嬴政之命收买郭开。郭开是个什么样的人?相信同学们都清楚。
此人贪婪成性,见利忘义,心中更是毫无任何家国利益。
说得更通俗点,郭开就是个见钱眼开的小人。他只认钱,繁文缛节在他心中,值几个钱?能当饭吃吗?
倘若秦使顿弱还拿那套文绉绉的礼数收买郭开,那是根本行不通的。
只有在物质上满足郭开,才会让此等小人成为秦国“间谍”。若按郭开心中所想,收到的礼物越贵重,便越能表明他在秦国的分量越足。
因此,郭开才会全力帮助秦国实施反间计。
所以说,《大秦赋》中这些送礼的小门道,其实是有历史原型的,而且还颇为讲究。
古往今来,“送礼”也是一门大学问。现在来说也是一样,求人办事什么的,如果对方不抽烟,喜欢喝酒 , 你送礼就去送烟,那能行得通吗?
送礼也讲究一个投其所好,不能盲目选择贵重或者是偏向大众化的物品。
吕不韦权倾朝野,他并不缺少那些黄金珍宝等身外之物。
郭开就不一样了,那套君子礼仪什么的繁文缛节,在这里行不通。直接送上黄金珍宝,比什么虚伪礼数实际得多。
所以说,送礼不管是现在还是古时候,都是一门学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17:50
大秦赋李斯为什么抱着羊羔?
导言:“礼尚往来”这个词都挺熟,但怎么送礼还真是一门大学问。正巧《大秦赋》里就还原了经典一幕:李斯去拜见吕不韦,怀里就揣了只羊羔,这是依照什么古礼?
《大秦赋》中的李斯去求见相邦吕不韦的时候,他的手里就抱了一只羔羊,这又有什么讲究,羔羊寓意着什么呢?
卿执羔、仁义礼
不得不说《大秦赋》在这一幕的还原还是很用心的,按照周礼的礼仪,九卿是分为上卿、中卿和下卿,而上卿就相当于当时的丞相,因此当李斯去见当时吕不韦这位秦国相邦,怀抱一只小羊羔是完全符合给上卿送礼的规格的。
但是,也不是说他这个行为完全没有问题,还是有一些小瑕疵的。瑕疵恰恰就出现在这个怀中抱得小羊羔身上。他不仅没给小羊羔精心打扮,而且抱羊的方式也大有问题。
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
按照《周礼》的记载,这个羊羔你得给它穿上衣服,四个脚还得用绳索拴起来,从腹下交出其背上,在胸前结上绳子,而捧羊的时候,还得两只手各执羊羔的前后腿,就像捧小鹿那样才行。最关键的点在于,这个小羊羔的头,一定得是朝向左边的。
所以给九卿送羔羊,其实就是在夸这个人品德高尚,犹如羔羊。而且我们熟悉的《诗经》中就有专门的一首《羔羊》,赞颂的就是一位品行高洁、德位相配的*。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羔羊之革,素丝五緎。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由此可见,自古送礼的要点有二:一个在于投其所好,另一个就在于戴高帽子。
至于李斯送给吕不韦的小羊羔后来怎么样了,是被涮了火锅?还是养在了羊圈?大家可以自行脑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21:05
自“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周礼·春官》
国君之间互送皮帛,上卿送羊羔,大夫百官送大雁,士送野鸡,普通人送鸭子,手工业者送鸡。
羔羊在古代代表节操高尚,也是品德优良的象征。取自“执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类死义知礼者也(《公羊传》)”
李斯有功劳吗?有的,而且很大,尤其是对于秦始皇而言,从秦始皇即位开始,李斯就出现在秦始皇眼前了,而后直到秦始皇驾崩为止,李斯都一直陪伴到秦始皇身边。
李斯
风风雨雨三十七年,试问从古到今有几个臣子能和君主相识相知到这种程度上。
更何况李斯与秦始皇不仅是同在一朝,之后更是结为了儿女亲家,其中李斯的儿子“诸男皆尚秦公主”,李斯的女儿“悉嫁秦诸公子”。
而秦始皇除了李斯这个从一而终的文官大臣外,算得上心腹的也无非就是内廷“管事二十馀年”的中车府令赵高和“名为忠信,故虽诸将相莫敢与之争焉”的蒙氏兄弟了。
但比较悲哀的就是,随着秦二世登基,原本作为秦始皇最信任的人,居然首先就开始相互攻讦。
这其中李斯又是最关键的一个人,甚至于可以这么说,秦始皇执政集团的瓦解,以及秦帝国的覆灭,都是从李斯同意和赵高联手开始。
而满本《史记》,记录李斯功绩的也无非就是一篇《李斯列传》和部分《秦始皇本纪》,但其中对于李斯功绩表述最直观的,除了李斯的那些谏言之外,也就是一句“外攘四夷,斯皆有力焉”的概况之语。
因此客观的说,李斯的确从未真正承担过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全盘规划上,他的作用更多的还是承担秦始皇意志的传达者与执行者,帮助或协助秦始皇完成他想做或要做的事情。
李斯
所以一旦始皇没有了,李斯就会顿时茫然失措,甚至还不如中车府令赵高的头脑更清醒。
李斯
最后对于李斯的功绩总结,我觉得还是李斯自己说的那番话比较到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0:36
这是因为他想要获得吕不韦的引荐,所以带着礼物去贿赂吕不韦,但是他的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在当时那个朝代,要想把羊羔作为见面礼,必须拥有很高的地位和身份。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4:24
因为李斯抱着羊羔,给吕不韦送礼,想要凭借吕不韦,给自己谋个官职,发挥自己的才能。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8:29
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羊是秦国的吉祥物,还有就是它是人民的生存之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