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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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8:04
1、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售价远比商品房便宜,但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委会颁发。
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所以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小产权房的建造与交易均不合法,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小产权房不受现行所有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保护。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强调“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2、特殊**的房子
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子,比如北京近日推出的共有产权房,这种房子价格会明显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房,但是只能购买相应的份额,是通过实行*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
因此,有**的房子在买卖时,要看清*规定,仔细研究当中的*规定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居住和使用。
这种房子好是好,毕竟价格相对较低,但是,这类房子不单“限购”,还有“限售”,买了之后是不能马上转手的。
3、热点城市商住房
与住宅相比,商住房有以下弊端:
商住两用房土地出让年限最长为50年,而且现在需要全款买房;大多数商住房是商水商电,水电等费用标准高于住宅;
商住房不能迁入户口,不能享受学校、居委会等配套设施;商住的物业费、供暖费,要比住宅贵很多;
商住的公摊面积比较大,且因为有居住也有办公,人员混杂,居住环境差。
今年年初,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其中提到了“商改住”房子的限购问题。对于个人购房者来说,之前不限购的商住房,现在不仅限购,而且只能买二手商住房,此外,商住房购房人必须满足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且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即使有资格买商住房的个人,也无法跟银行申请房贷,必须全款。
4、房龄较大的二手房
买二手房时,很多人只注意到户型、地段等,却忽视了房龄这个重要因素。其实,如果二手房的房龄太老,会对办理贷款、房屋保值、土地使用年限等方面都产生影响。
首先,房龄会影响二手房的评估。而买二手房终能贷多少款,是由评估值决定的。评估机构在对房屋进行评估时,其中有一项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很多房龄大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会相应缩短,这样会影响对房屋的评估。
房龄越老,贷款的年限就越短。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的,房龄是从开发商建成房屋交房开始算起的,两者相差时间甚至有超过10年的,也就是说房龄20年,有可能土地使用年限已超过30年。
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本身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比如墙体裂缝、门窗绣坏等,可能会影响房屋的价值。
5、产权不明确的房子
有些人在买房时会用亲戚朋友的买房指标购房,这种房子在转手时,很容易出现产权人不明确的情况,比如这边产权证上写着卖房业主的名字,那边蹦出来一个人说房子是他的,钱都是他出的。更重要的是,很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卖房流程,对购房人很不利。
(所以,买房一定要催商家备案!!!)
再比如,房子买完后,前房主的户口不迁出去。很多人认为这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实际上却隐藏了很多风险,包括债务纠纷、拆迁或者小孩上学等,都容易出现麻烦。
现在大家对户籍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这些影响都会越来越被很多人知道。
综上来看,虽然买房房贷压力很大,但也不应盲目选择一些价格较低但是隐藏风险的房子,否则将影响正常的居住和使用。
想买房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8:04
刚需买房在乎价格是无可厚非的,价格越低,经济负担越小,所以价格低的房子受到的欢迎程度也更好。纵观武汉近期出现的“日光盘”、“销冠盘”,大多数都有一个价格较低的共同点。相反,内环高价豪宅,则很少成为销售冠军。但是,在房价节节攀升的当下,买低价房也一定要弄清楚低价的真正原因,其中有六种房子,价格再低也要谨慎入手。
1、开发商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发的房子
这类房源通常是有钱无地的开发商和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发,建成后,开发商将自己分得的房产对外出售。但是按照国家规定,这类房子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如果购房者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遇到始料不及的麻烦。
2、五证不全非法开发房
有一些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进*地产开发,由于其没有开发资格,自然无法办理五证,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贪图低价买这种房源是非常危险的。
3、已查封或*权利的房源
有一些房源,已经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权利,一些房主企图谋利,购房者也想贪便宜,于是进行私下交易,最后上当受骗。
4、开发商与村民集资合建房
这类房子一般是开发商与郊区村民集资联合开发,利用村里的集体土地建房子。这种房源大豆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因此,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5、企事业单位在闲置土地上集资联建房
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职工,或者外单位筹集资金,联合开发的项目。这些土地来源通常是行政划拨的非盈利性土地,因此,此类房源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7,当前相关购房*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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