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中,于连为什么要杀了自己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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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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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0 15:21
因为自尊。德瑞那夫人迫于教会的压力写了一封信诋毁于连,眼看自己的大好前程就毁于一旦,自尊心也严重受挫,于是于连就要杀了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下面是我写的一篇《红与黑》的论文,希望能给你帮助。
生也自尊,死也自尊
——论于连自尊而卑微的一生
每当人们提起于连•索雷尔的时候,就将他与野心家联系在一起,但是读过《红与黑》,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于连身上的自尊,以及自尊背后深深隐藏的自卑。
于连是一个自卑感极强的人,因而,作为保护自己的工具,他在自己和他人之间用自尊树立起一堵墙,挡住自己的缺点,这堵墙让人畏惧,偏偏于连又是那么地博学,因而他是那个让人敬畏的对象,倔强,冰冷的性格以及看似本分的行为让旁人无从说三道四,家族门第一直是当时人们评价一个人的最重要的标准,上层人看重它是因为高傲与排外,下层人看重它是因为嫉妒与痛苦,有着上层人一切优点却因自己“低下的身份“而无法跻身上流社会,上层的人嫉妒他所得到的”成就”,因而要揭发他,无论怎样,对于想混进社交圈的人,卑微的出身就是死罪。
于连强烈的自尊在他幼年时就已经形成了。“从孩提时,他那沉思的神态和苍白的脸,使其父亲觉得这孩子活不长,即便能够活下来,也是家中的一大累赘。他同全家人格格不入,特别恨哥哥们和父亲。每当星期天在广场玩时,他总是挨打。”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文静的,无声的便是与之格格不入的,这种情况下,读书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出路,读书使本来就高傲的于连更加高傲。
于连和当时许多青年一样崇拜拿破仑,不仅是因为拿破仑的赫赫战功,更是因为拿破仑完成了他们保守起见爱,超越等级的梦想,也许这永远都只是梦想。
他出身卑微却在得知去做家教后说道“我可不愿意当奴仆”和“我和谁同桌吃饭”而不是工资薪水知多少。这里,于连强烈的自尊心可见一斑,一般人也许会问到自己是否是奴仆,但是绝对不会问道和谁一起吃饭这样敏感,细致的问题。但敏感的于连却能。
于连的自卑,敏感的自尊从他迈进*家里就开始潜滋暗长,初见*夫人,由于*夫人一句话“您真的懂拉丁文吗?”依据便深深刺痛他的心,其敏感可见一斑。在回答太太话的时候,于连急于像太太澄清尽管自己身份,虽然出身低微,但是并不卑贱。他将自己与两个哥哥,父亲划清了界线,将自己与勋章获得者老军医与西郎神父这类高尚的人联系在一起,他的自尊在他的辩解中一览无遗。
德•雷纳尔先生由于攀比心作祟,让于连签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于连拒绝了,理由是合同是单方面的约束于连而德•雷纳尔先生刻意随意地解雇他。因此,到*加不到一个月,于连就已经受人尊重了——自尊,成为他进入这个家庭的敲门砖。
当他获得敲门砖之后,便开始利用他的自尊,别人的尊重和自己文静的外貌寻找并吸取他所缺少的精神的慰藉,与女主人通奸。
关于于连与德•雷纳尔太太之间的爱情,我觉得是弄假成真的爱情,于连开始将占有德•雷纳尔太太看作是一场战斗,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内心独白一样:“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当着这位家财万贯,荣华富贵,占有他太太的手侮辱侮辱他!”想到这,他对自己说,“是的,我一定做到,谁叫他对我表示那么大的轻蔑!”,这种心理是长久压抑的抑郁与自卑的表现。
德薇太太来做客后,于连有一天突发奇想,“我必须得到两个中的一个”他想到。他发现他喜欢钟情于德薇太太,这并不是因为德薇太太更美丽动人,而是因为她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是以一名博学,受热尊重的家庭教师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他腋下夹着一件叠好的平纹棉布上衣的工人儿子出现在德•雷纳尔太太的眼中。这是怎样的思想呢?是虚伪,还是更深层次的自卑?
当恋情被发现,*到神学院念书,在学校里,同学们对于立案的评价足以显示的不合群与高傲。“看看这个绅士,看看这个虚伪的家伙!”、“他假装看不起最好的伙食,香肠和腌酸菜,呸!这个坏蛋,这个傲慢之人,这个该下地狱的人!”于连用自己的自尊,高傲在污浊的神学原理换来的就是这样的评价,虽然我们不能否认神学院学员的虚伪,但是也不能否认于连的自尊已经使他“不食人间烟火”而备受憎恶。
于连的自尊心一直在暗中潜滋暗长,从*家到神学院,再到侯爵家,他的自尊心因为外界环境的变换也在不断地膨胀,侯爵家的小姐马蒂尔德以及其他人对于连的态度不得不使他加倍设防。于是,“于连同年轻的伯爵关系也因为自尊而不在密切了,当伯爵的朋友和于连开玩笑的时候,于连总是反唇相讥。于连在一两次失礼后,下决心不再和马蒂尔德小姐说话,除非她先开口。”、“虽然德•拉穆尔府里的所有人都对他非常有礼貌,但他总觉得自己失宠了。他的外省常识,使他引用了一句话来解释这个变化,那就是:“全新的就是全好的”一两次的玩笑对于贵族们来说是他们固有的高贵身份的体现,这对于于连来说,却是致命的打击。
对与德•拉穆尔小姐,几次交锋后,于连便对她很冷淡了,甚至有一次交锋后说出:“我真是讨厌这种女孩,她太过于时髦了——她的衣服几乎要从她的肩膀上掉下去了……她的脸色比以前更为苍白了……她的头发的颜色是那么的淡,简直像没有颜色一样!似乎是阳光照成这样的。她行礼和看人的样子是多么地傲慢!简直像一个皇后。”从这段文字中,我们能够看到,马蒂尔德的骄傲开始激发于连的战斗欲,这就引发了以后所谓的“爱情”。
关于于连的两次爱情,我个人认为,是那个时代女人的苦闷与与众不同的于连的自尊结合的产物。就是说,从德•雷纳尔太太开始,德•雷纳尔太太年轻时在修道院学习过很多东西,但觉得荒唐绝伦,不久便忘得一干二净,但无别的事填补这剩下的空间,因此她一无所知。作为家族产业的女继承人,从幼年起就周到众人的阿谀奉承,还有她那笃信守教的天性,注定她过一种内向的生活……曾被这个城的丈夫们引为楷模来教育妻子们,德•雷纳尔先生也为之自豪,可事实上这些都是她内心的独傲的结果……嫁人以后,平静的生活,唯利是图和总嘲笑她的丈夫,使她过分地孤独,高傲的于连于自己的性格相似,也能弥补她寂寞的生活。于是,她开始爱上这个与丈夫全然不同的年轻人,陷入了毁灭性的热恋中。
再说德•拉穆尔小姐,这个漂亮的侯爵小姐,贵族的身份决定了她与生俱来的骄傲,她被冠为“舞会的皇后”连于连都曾经感叹道“高贵的马蒂尔德,为了配她,王子也显不出高贵”。这样出生高贵,天生丽质的人儿,怎么会没有人去追求呢?追求的男人如苍蝇一样围着她,她用她的博学,机智和骄傲拒绝也同样在吸引着他们。正因为平日看见的低三下四的男人太多了,高傲的她便选择了于自己同样高傲的于连,于是,开始了双方互相“征服”的恋爱。
马蒂尔德到底还是受到男权思想的影响,几个回合过来,她甚至愿意臣服于于连,他曾经想到过“这样的话,他就是我的主人了。”这和于连的“战斗”精神有什么区别呢?于连“征服”马蒂尔德后获得的精神上的胜利与满足远远超过了地位和金钱的利益。本来于连由此可以过上上层社会的生活,成为上层社会的一员,但是又是因为他的自尊和对“荣誉”的重视,不容忍任何一个人污蔑他,哪怕是他曾经深爱过的恋人,惯于征服他人的于连却被别人毁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名誉,为了内心的虚荣,于连选择了报复,在审判的时候,面对瓦列诺等人的轻蔑于连宣称“我绝不向你们祈求恩惠”,“要我向任何怯懦让步,我将一下子变得不幸。”于连高度的自尊心,使他选择了死亡。这条与世俗不同的道路,结束了他的一生。
生也自尊,死也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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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尊。德瑞那夫人迫于教会的压力写了一封信诋毁于连,眼看自己的大好前程就毁于一旦,自尊心也严重受挫,于是于连就要杀了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下面是我写的一篇《红与黑》的论文,希望能给你帮助。
生也自尊,死也自尊
——论于连自尊而卑微的一生
每当人们提起于连•索雷尔的时候,就将他与野心家联系在一起,但是读过《红与黑》,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于连身上的自尊,以及自尊背后深深隐藏的自卑。
于连是一个自卑感极强的人,因而,作为保护自己的工具,他在自己和他人之间用自尊树立起一堵墙,挡住自己的缺点,这堵墙让人畏惧,偏偏于连又是那么地博学,因而他是那个让人敬畏的对象,倔强,冰冷的性格以及看似本分的行为让旁人无从说三道四,家族门第一直是当时人们评价一个人的最重要的标准,上层人看重它是因为高傲与排外,下层人看重它是因为嫉妒与痛苦,有着上层人一切优点却因自己“低下的身份“而无法跻身上流社会,上层的人嫉妒他所得到的”成就”,因而要揭发他,无论怎样,对于想混进社交圈的人,卑微的出身就是死罪。
于连强烈的自尊在他幼年时就已经形成了。“从孩提时,他那沉思的神态和苍白的脸,使其父亲觉得这孩子活不长,即便能够活下来,也是家中的一大累赘。他同全家人格格不入,特别恨哥哥们和父亲。每当星期天在广场玩时,他总是挨打。”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文静的,无声的便是与之格格不入的,这种情况下,读书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出路,读书使本来就高傲的于连更加高傲。
于连和当时许多青年一样崇拜拿破仑,不仅是因为拿破仑的赫赫战功,更是因为拿破仑完成了他们保守起见爱,超越等级的梦想,也许这永远都只是梦想。
他出身卑微却在得知去做家教后说道“我可不愿意当奴仆”和“我和谁同桌吃饭”而不是工资薪水知多少。这里,于连强烈的自尊心可见一斑,一般人也许会问到自己是否是奴仆,但是绝对不会问道和谁一起吃饭这样敏感,细致的问题。但敏感的于连却能。
于连的自卑,敏感的自尊从他迈进*家里就开始潜滋暗长,初见*夫人,由于*夫人一句话“您真的懂拉丁文吗?”依据便深深刺痛他的心,其敏感可见一斑。在回答太太话的时候,于连急于像太太澄清尽管自己身份,虽然出身低微,但是并不卑贱。他将自己与两个哥哥,父亲划清了界线,将自己与勋章获得者老军医与西郎神父这类高尚的人联系在一起,他的自尊在他的辩解中一览无遗。
德•雷纳尔先生由于攀比心作祟,让于连签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于连拒绝了,理由是合同是单方面的约束于连而德•雷纳尔先生刻意随意地解雇他。因此,到*加不到一个月,于连就已经受人尊重了——自尊,成为他进入这个家庭的敲门砖。
当他获得敲门砖之后,便开始利用他的自尊,别人的尊重和自己文静的外貌寻找并吸取他所缺少的精神的慰藉,与女主人通奸。
关于于连与德•雷纳尔太太之间的爱情,我觉得是弄假成真的爱情,于连开始将占有德•雷纳尔太太看作是一场战斗,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内心独白一样:“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当着这位家财万贯,荣华富贵,占有他太太的手侮辱侮辱他!”想到这,他对自己说,“是的,我一定做到,谁叫他对我表示那么大的轻蔑!”,这种心理是长久压抑的抑郁与自卑的表现。
德薇太太来做客后,于连有一天突发奇想,“我必须得到两个中的一个”他想到。他发现他喜欢钟情于德薇太太,这并不是因为德薇太太更美丽动人,而是因为她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是以一名博学,受热尊重的家庭教师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他腋下夹着一件叠好的平纹棉布上衣的工人儿子出现在德•雷纳尔太太的眼中。这是怎样的思想呢?是虚伪,还是更深层次的自卑?
当恋情被发现,*到神学院念书,在学校里,同学们对于立案的评价足以显示的不合群与高傲。“看看这个绅士,看看这个虚伪的家伙!”、“他假装看不起最好的伙食,香肠和腌酸菜,呸!这个坏蛋,这个傲慢之人,这个该下地狱的人!”于连用自己的自尊,高傲在污浊的神学原理换来的就是这样的评价,虽然我们不能否认神学院学员的虚伪,但是也不能否认于连的自尊已经使他“不食人间烟火”而备受憎恶。
于连的自尊心一直在暗中潜滋暗长,从*家到神学院,再到侯爵家,他的自尊心因为外界环境的变换也在不断地膨胀,侯爵家的小姐马蒂尔德以及其他人对于连的态度不得不使他加倍设防。于是,“于连同年轻的伯爵关系也因为自尊而不在密切了,当伯爵的朋友和于连开玩笑的时候,于连总是反唇相讥。于连在一两次失礼后,下决心不再和马蒂尔德小姐说话,除非她先开口。”、“虽然德•拉穆尔府里的所有人都对他非常有礼貌,但他总觉得自己失宠了。他的外省常识,使他引用了一句话来解释这个变化,那就是:“全新的就是全好的”一两次的玩笑对于贵族们来说是他们固有的高贵身份的体现,这对于于连来说,却是致命的打击。
对与德•拉穆尔小姐,几次交锋后,于连便对她很冷淡了,甚至有一次交锋后说出:“我真是讨厌这种女孩,她太过于时髦了——她的衣服几乎要从她的肩膀上掉下去了……她的脸色比以前更为苍白了……她的头发的颜色是那么的淡,简直像没有颜色一样!似乎是阳光照成这样的。她行礼和看人的样子是多么地傲慢!简直像一个皇后。”从这段文字中,我们能够看到,马蒂尔德的骄傲开始激发于连的战斗欲,这就引发了以后所谓的“爱情”。
关于于连的两次爱情,我个人认为,是那个时代女人的苦闷与与众不同的于连的自尊结合的产物。就是说,从德•雷纳尔太太开始,德•雷纳尔太太年轻时在修道院学习过很多东西,但觉得荒唐绝伦,不久便忘得一干二净,但无别的事填补这剩下的空间,因此她一无所知。作为家族产业的女继承人,从幼年起就周到众人的阿谀奉承,还有她那笃信守教的天性,注定她过一种内向的生活……曾被这个城的丈夫们引为楷模来教育妻子们,德•雷纳尔先生也为之自豪,可事实上这些都是她内心的独傲的结果……嫁人以后,平静的生活,唯利是图和总嘲笑她的丈夫,使她过分地孤独,高傲的于连于自己的性格相似,也能弥补她寂寞的生活。于是,她开始爱上这个与丈夫全然不同的年轻人,陷入了毁灭性的热恋中。
再说德•拉穆尔小姐,这个漂亮的侯爵小姐,贵族的身份决定了她与生俱来的骄傲,她被冠为“舞会的皇后”连于连都曾经感叹道“高贵的马蒂尔德,为了配她,王子也显不出高贵”。这样出生高贵,天生丽质的人儿,怎么会没有人去追求呢?追求的男人如苍蝇一样围着她,她用她的博学,机智和骄傲拒绝也同样在吸引着他们。正因为平日看见的低三下四的男人太多了,高傲的她便选择了于自己同样高傲的于连,于是,开始了双方互相“征服”的恋爱。
马蒂尔德到底还是受到男权思想的影响,几个回合过来,她甚至愿意臣服于于连,他曾经想到过“这样的话,他就是我的主人了。”这和于连的“战斗”精神有什么区别呢?于连“征服”马蒂尔德后获得的精神上的胜利与满足远远超过了地位和金钱的利益。本来于连由此可以过上上层社会的生活,成为上层社会的一员,但是又是因为他的自尊和对“荣誉”的重视,不容忍任何一个人污蔑他,哪怕是他曾经深爱过的恋人,惯于征服他人的于连却被别人毁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名誉,为了内心的虚荣,于连选择了报复,在审判的时候,面对瓦列诺等人的轻蔑于连宣称“我绝不向你们祈求恩惠”,“要我向任何怯懦让步,我将一下子变得不幸。”于连高度的自尊心,使他选择了死亡。这条与世俗不同的道路,结束了他的一生。
生也自尊,死也自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5:21
因为自尊。德瑞那夫人迫于教会的压力写了一封信诋毁于连,眼看自己的大好前程就毁于一旦,自尊心也严重受挫,于是于连就要杀了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下面是我写的一篇《红与黑》的论文,希望能给你帮助。
生也自尊,死也自尊
——论于连自尊而卑微的一生
每当人们提起于连•索雷尔的时候,就将他与野心家联系在一起,但是读过《红与黑》,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于连身上的自尊,以及自尊背后深深隐藏的自卑。
于连是一个自卑感极强的人,因而,作为保护自己的工具,他在自己和他人之间用自尊树立起一堵墙,挡住自己的缺点,这堵墙让人畏惧,偏偏于连又是那么地博学,因而他是那个让人敬畏的对象,倔强,冰冷的性格以及看似本分的行为让旁人无从说三道四,家族门第一直是当时人们评价一个人的最重要的标准,上层人看重它是因为高傲与排外,下层人看重它是因为嫉妒与痛苦,有着上层人一切优点却因自己“低下的身份“而无法跻身上流社会,上层的人嫉妒他所得到的”成就”,因而要揭发他,无论怎样,对于想混进社交圈的人,卑微的出身就是死罪。
于连强烈的自尊在他幼年时就已经形成了。“从孩提时,他那沉思的神态和苍白的脸,使其父亲觉得这孩子活不长,即便能够活下来,也是家中的一大累赘。他同全家人格格不入,特别恨哥哥们和父亲。每当星期天在广场玩时,他总是挨打。”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文静的,无声的便是与之格格不入的,这种情况下,读书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出路,读书使本来就高傲的于连更加高傲。
于连和当时许多青年一样崇拜拿破仑,不仅是因为拿破仑的赫赫战功,更是因为拿破仑完成了他们保守起见爱,超越等级的梦想,也许这永远都只是梦想。
他出身卑微却在得知去做家教后说道“我可不愿意当奴仆”和“我和谁同桌吃饭”而不是工资薪水知多少。这里,于连强烈的自尊心可见一斑,一般人也许会问到自己是否是奴仆,但是绝对不会问道和谁一起吃饭这样敏感,细致的问题。但敏感的于连却能。
于连的自卑,敏感的自尊从他迈进*家里就开始潜滋暗长,初见*夫人,由于*夫人一句话“您真的懂拉丁文吗?”依据便深深刺痛他的心,其敏感可见一斑。在回答太太话的时候,于连急于像太太澄清尽管自己身份,虽然出身低微,但是并不卑贱。他将自己与两个哥哥,父亲划清了界线,将自己与勋章获得者老军医与西郎神父这类高尚的人联系在一起,他的自尊在他的辩解中一览无遗。
德•雷纳尔先生由于攀比心作祟,让于连签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于连拒绝了,理由是合同是单方面的约束于连而德•雷纳尔先生刻意随意地解雇他。因此,到*加不到一个月,于连就已经受人尊重了——自尊,成为他进入这个家庭的敲门砖。
当他获得敲门砖之后,便开始利用他的自尊,别人的尊重和自己文静的外貌寻找并吸取他所缺少的精神的慰藉,与女主人通奸。
关于于连与德•雷纳尔太太之间的爱情,我觉得是弄假成真的爱情,于连开始将占有德•雷纳尔太太看作是一场战斗,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内心独白一样:“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当着这位家财万贯,荣华富贵,占有他太太的手侮辱侮辱他!”想到这,他对自己说,“是的,我一定做到,谁叫他对我表示那么大的轻蔑!”,这种心理是长久压抑的抑郁与自卑的表现。
德薇太太来做客后,于连有一天突发奇想,“我必须得到两个中的一个”他想到。他发现他喜欢钟情于德薇太太,这并不是因为德薇太太更美丽动人,而是因为她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是以一名博学,受热尊重的家庭教师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他腋下夹着一件叠好的平纹棉布上衣的工人儿子出现在德•雷纳尔太太的眼中。这是怎样的思想呢?是虚伪,还是更深层次的自卑?
当恋情被发现,*到神学院念书,在学校里,同学们对于立案的评价足以显示的不合群与高傲。“看看这个绅士,看看这个虚伪的家伙!”、“他假装看不起最好的伙食,香肠和腌酸菜,呸!这个坏蛋,这个傲慢之人,这个该下地狱的人!”于连用自己的自尊,高傲在污浊的神学原理换来的就是这样的评价,虽然我们不能否认神学院学员的虚伪,但是也不能否认于连的自尊已经使他“不食人间烟火”而备受憎恶。
于连的自尊心一直在暗中潜滋暗长,从*家到神学院,再到侯爵家,他的自尊心因为外界环境的变换也在不断地膨胀,侯爵家的小姐马蒂尔德以及其他人对于连的态度不得不使他加倍设防。于是,“于连同年轻的伯爵关系也因为自尊而不在密切了,当伯爵的朋友和于连开玩笑的时候,于连总是反唇相讥。于连在一两次失礼后,下决心不再和马蒂尔德小姐说话,除非她先开口。”、“虽然德•拉穆尔府里的所有人都对他非常有礼貌,但他总觉得自己失宠了。他的外省常识,使他引用了一句话来解释这个变化,那就是:“全新的就是全好的”一两次的玩笑对于贵族们来说是他们固有的高贵身份的体现,这对于于连来说,却是致命的打击。
对与德•拉穆尔小姐,几次交锋后,于连便对她很冷淡了,甚至有一次交锋后说出:“我真是讨厌这种女孩,她太过于时髦了——她的衣服几乎要从她的肩膀上掉下去了……她的脸色比以前更为苍白了……她的头发的颜色是那么的淡,简直像没有颜色一样!似乎是阳光照成这样的。她行礼和看人的样子是多么地傲慢!简直像一个皇后。”从这段文字中,我们能够看到,马蒂尔德的骄傲开始激发于连的战斗欲,这就引发了以后所谓的“爱情”。
关于于连的两次爱情,我个人认为,是那个时代女人的苦闷与与众不同的于连的自尊结合的产物。就是说,从德•雷纳尔太太开始,德•雷纳尔太太年轻时在修道院学习过很多东西,但觉得荒唐绝伦,不久便忘得一干二净,但无别的事填补这剩下的空间,因此她一无所知。作为家族产业的女继承人,从幼年起就周到众人的阿谀奉承,还有她那笃信守教的天性,注定她过一种内向的生活……曾被这个城的丈夫们引为楷模来教育妻子们,德•雷纳尔先生也为之自豪,可事实上这些都是她内心的独傲的结果……嫁人以后,平静的生活,唯利是图和总嘲笑她的丈夫,使她过分地孤独,高傲的于连于自己的性格相似,也能弥补她寂寞的生活。于是,她开始爱上这个与丈夫全然不同的年轻人,陷入了毁灭性的热恋中。
再说德•拉穆尔小姐,这个漂亮的侯爵小姐,贵族的身份决定了她与生俱来的骄傲,她被冠为“舞会的皇后”连于连都曾经感叹道“高贵的马蒂尔德,为了配她,王子也显不出高贵”。这样出生高贵,天生丽质的人儿,怎么会没有人去追求呢?追求的男人如苍蝇一样围着她,她用她的博学,机智和骄傲拒绝也同样在吸引着他们。正因为平日看见的低三下四的男人太多了,高傲的她便选择了于自己同样高傲的于连,于是,开始了双方互相“征服”的恋爱。
马蒂尔德到底还是受到男权思想的影响,几个回合过来,她甚至愿意臣服于于连,他曾经想到过“这样的话,他就是我的主人了。”这和于连的“战斗”精神有什么区别呢?于连“征服”马蒂尔德后获得的精神上的胜利与满足远远超过了地位和金钱的利益。本来于连由此可以过上上层社会的生活,成为上层社会的一员,但是又是因为他的自尊和对“荣誉”的重视,不容忍任何一个人污蔑他,哪怕是他曾经深爱过的恋人,惯于征服他人的于连却被别人毁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名誉,为了内心的虚荣,于连选择了报复,在审判的时候,面对瓦列诺等人的轻蔑于连宣称“我绝不向你们祈求恩惠”,“要我向任何怯懦让步,我将一下子变得不幸。”于连高度的自尊心,使他选择了死亡。这条与世俗不同的道路,结束了他的一生。
生也自尊,死也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