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销售假冒食品怎么处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4:09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5

销售假冒食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销售假冒商品的危害

1、假冒伪劣商品会降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经济是立足于诚信的法制经济,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通过价格、竞争等杠杆,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中的出现,扰乱了原本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价格、竞争等杠杆,致使市场上优质商品难以生存,劣质商品大行其道,出现了逆向选择现象,破坏了正常的供求关系,巨大的潜在消费者剩余没有实现,严重地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2、假冒伪劣商品会降低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水平

高质量产品给予买者的满足感显然大于低质量产品的效用,因此,消费者在能力所及的情况下都愿意购买高品质的商品。制假售假者为了能够获取高额利润,往往会以次充好,通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剥夺消费者较大的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误食、误用假冒伪劣商品,还会遭受伤害、致残、致死等人身、经济和精神等多方面的损失,大大地降低了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5

坐牢,罚款而且很多,现在国家正在严厉*食品安全,不是骗你的,我是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的学生,对这些东西还是懂的。你想吃假冒食品啊,你父母,妻儿想吃假冒食品啊。其他人也是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6

  《食品安全法》第九章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三)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5

销售假冒食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销售假冒商品的危害

1、假冒伪劣商品会降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经济是立足于诚信的法制经济,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通过价格、竞争等杠杆,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中的出现,扰乱了原本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价格、竞争等杠杆,致使市场上优质商品难以生存,劣质商品大行其道,出现了逆向选择现象,破坏了正常的供求关系,巨大的潜在消费者剩余没有实现,严重地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2、假冒伪劣商品会降低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水平

高质量产品给予买者的满足感显然大于低质量产品的效用,因此,消费者在能力所及的情况下都愿意购买高品质的商品。制假售假者为了能够获取高额利润,往往会以次充好,通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剥夺消费者较大的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误食、误用假冒伪劣商品,还会遭受伤害、致残、致死等人身、经济和精神等多方面的损失,大大地降低了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5

坐牢,罚款而且很多,现在国家正在严厉*食品安全,不是骗你的,我是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的学生,对这些东西还是懂的。你想吃假冒食品啊,你父母,妻儿想吃假冒食品啊。其他人也是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6

  《食品安全法》第九章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三)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5

销售假冒食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销售假冒商品的危害

1、假冒伪劣商品会降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经济是立足于诚信的法制经济,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通过价格、竞争等杠杆,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中的出现,扰乱了原本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价格、竞争等杠杆,致使市场上优质商品难以生存,劣质商品大行其道,出现了逆向选择现象,破坏了正常的供求关系,巨大的潜在消费者剩余没有实现,严重地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2、假冒伪劣商品会降低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水平

高质量产品给予买者的满足感显然大于低质量产品的效用,因此,消费者在能力所及的情况下都愿意购买高品质的商品。制假售假者为了能够获取高额利润,往往会以次充好,通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剥夺消费者较大的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误食、误用假冒伪劣商品,还会遭受伤害、致残、致死等人身、经济和精神等多方面的损失,大大地降低了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5

坐牢,罚款而且很多,现在国家正在严厉*食品安全,不是骗你的,我是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的学生,对这些东西还是懂的。你想吃假冒食品啊,你父母,妻儿想吃假冒食品啊。其他人也是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6

  《食品安全法》第九章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三)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三角蟾应该放在吧台的左前方还是右前方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优秀自我评价范文 江西省余干中学基础设施 江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怎么写 南昌市有什么高中是可以住校的啊 江西省上高中学校园环境 南昌哪些高中有宿舍 辛未 庚寅 丁巳 辛丑 男命,婚姻怎么样,什么时候才能结婚? 辛未 辛丑 乙酉日 酉时命运如何? 谈谈你对中医的认识 栀子花冬季养护要点 栀子花冬天会冻死吗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海带可以跟山药一起炖排骨汤吗 栀子花冬天怕不怕冷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怎么处罚的 山药炖排骨可以加茨石吗 买回来带花苞的栀子花冬季怎么让它开 冬天栀子花出花蕾怎么养护?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理? 怎么用阿迪锅做山药炖排骨 山药排骨汤怎么做好吃,炖锅食谱 山药排骨 冬季栀子快要开花的时候,花苞总掉下来是什么原因? 栀子花冬天有花苞多久开花 在北方栀子花冬天会开花,就跟现在才立东,能不能开花,要满意答案 长骨朵的栀子花冬天开吗.新买了棵栀子上面长满了骨朵'请问现在是开花的季节吗'大叶栀子 我养的栀子花,冬天开了一次花,现在不开了? 怎么样才能让栀子花在冬天开花 桅子花冬天会开吗? 栀子花冬天开花吗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要求 买到假冒伪劣食品怎么要求赔偿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应找什么部门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属于什么案件 什么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法院会怎么处罚 什么叫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潮汕菜怎么样?想听听大家对潮汕菜的看法? 家府潮汕菜怎么样,有什么特色? 好又来潮汕菜怎么样 潮州菜有一种鲅鱼是熟的 广东菜怎么样? 大林苑世家精细潮州菜怎么样 昆明傲云峰潮州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汕头市大林苑精细潮州菜策划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暑假去那里玩呢? 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所长签字吗 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 办理无犯罪证明要谁签字 无犯罪证明及户籍证明 热性的水果,蔬菜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