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代理商服务费却不退还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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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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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22
违法,当事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先写好起诉书,准备好可以不退款的证据,然后递交给*。只要案件清楚,被告明确,*都会受理。*受理案件后,会通知被告举证。接着*会排期,发放开庭通知书。然后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如果因不退钱产生纠纷而向*起诉的,应在起诉时提交诉状、交付钱的证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或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到对方所在地的基层*起诉。在法律上,是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果最终双方未能签订合同,支付订金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订金的。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总而言之,定金是担保之意,也是法律中的用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23
如果是代理费,那就要分几种情况,如果是区域的独家代理,这里就牵涉到排他竞争,可以合同约定为补偿性质的费用,这个就不需退还。如果是服务费用,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履行周期,例如合同约定是5年,收取10万服务费,没有特别说明每年比例的,通常按平均每年2万计算,如果合同在3年期的时候终止,那么正常要退还2年也就是4万的服务费,合同法明确规定,未履行的部分应恢复原状。当然也要看合同违约责任。还有的是代理费直接换产品的,这个我建议大家不要写代理费,直接是购销合同就可以,如果确实是代理性质的,可以在合同约定,乙方一次性够满多少产品即可获得某某地区的代理资格,如果是不能退货的,再加一条,乙方所购货品已当面验收,产品符合乙方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乙方承诺对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不做退换。希望能对大家有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23
什么意思 代理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