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选择国外代理商?有无代理合同模板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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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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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21:25
偶的产品销到国外,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外要求做独家代理,但是偶们不想给那么多老外供货,因为那样会伤害我们产品的市场,但是我们的客户始终让人不舒服,不是一个做生意的料子,我们想换个进口商做独家代理,但是不知道该选哪家,因为怕的是比我们现在的客户更差劲就完了,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的进口商订货没有计划,我建议他在出整个柜的时候我给他带下个柜的样品,经他确认之后在下个柜下订单。他不管出柜时间,想到了就要样品,而且经常在柜子刚刚离港,郁闷死我了。
然后他不好意思老是让我给他寄样品,样品费贵贵的,他说让我描述给他,他会根据我的描述来订货。其实我每次的报价都描述得非常详细。我通常会说这个货物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建议看样,或者可以不看样。他不管我的建议乱订,订完了卖不掉,找我索赔,郁闷死我了。
在MSN上厂家,他,我三方一起谈,结果价格谈不下来,工厂说成本上升没有办法。结果他跑到工厂,还是谈不下来,空跑一趟,郁闷。我说帮他查询机票,他居然拿着机票来让我报销,郁闷死我了。
他一心要做我们的独家代理,却不喜欢工厂的产品,拿着别人的目录让工厂定做,工厂只能尽量,因为工厂有自己的发展计划。工厂有两百多种产品,他非要工厂没有的产品。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做这个产品的代理,郁闷。
这不是一个商人,我们大家都做得非常郁闷,独家代理协议自然是不和他签的。我们想换,却不敢随便换。要如何才能有一双火眼金睛,在众多的要货的进口商中选择一个独家代理商?
SIKKA:
选择代理是一门技巧.
也许你考虑的是销售,但是代理选择更注重市场效果。因为我们都是建议企业优先选择那些良好贸易记录的客户做独家代理或区域代理。
对于代理,要建立信誉档案,并且要在企业经营预算中给予一定的支持。
支持的内容包括:
价格
广告
售后服务
备件
技术培训
品牌支持
资金支持
等许多方面。
选择了一个代理并不代表着合作的放松,而是要更加紧密地帮助代理研究市场。
Golden Seed company的Chang问:有几家国外的公司希望做我公司海外代理。请问签订合同前后我们应注意哪些问题? 编者按:利用海外代理或分销商是出口企业拓展当地市场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管理合作伙伴。深圳的高新奇电子、中电照明和中国飞跃缝纫机集团等多家企业,都是通过海外与代理的合作,拓展自己的品牌,是出口业务迅速增长。他们的经验值得出口企业借鉴。但是,如何鉴别代理的资格,如何签订合同以制约双方,是各出口企业关心的问题。
一方作为另一方就某(些)成品交易的代理,目前国际贸易中已经形成相对较为成熟的做法,但是由于各国法律和实践的差异,以及当事人在具体交易中情形的差异,仍然需要注意一些主要问题以便于谈判,并且需要签订慎密的合同以保障各方的利益。
代理商和分销商的区别
在交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该交易的性质或类型究竟是国外公司作为我方产品的代理还是作为经销商?这两者存在重大差别。如果是作为代理,则国外公司就该成品所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是由我方承担法律责任,这需要我方对国外公司间存在相当的信赖关系。如果是经销性质,则只是我方将产品销售给该国外公司,由国外公司在约定的区域内再进行销售,我方不承担该国外公司再进行销售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责任除外)。
签订合同前应该注意的问题
应当对产品进行明确的限定。应当明确究竟是同类型的产品、还是某一产品,还是我方生产或出口的全部产品。
明确界定区域。无论让国外公司作为我方的代理商还是经销商,都应当明确界定国外公司可以销售我方产品至哪些区域。由于国际市场的地域范围大,且交易中一般不会将全部国际市场较由一个代理商,因此应当限定国外公司的销售区域,以避免与我方自己的出口市场冲突。
向国外公司支付的报酬问题。
应当明确向国外公司支付的报酬,是以我方出口与国外公司销售之差价方式,还是确定一个百分比数。
业绩考核。应当与国外公司确定他在一定时期内,应当销售的产品数量或金额。如规定对方必须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必须销售一定数量或金额的产品。如果不约定国外公司应当完成的数量或金额,实践中往往容易造成对国外公司约束不够,达不到我方的营销目的。
知识产权保护。产品是否涉及专利,如果涉及专利,则应当让国外公司承担起协助保护该产品在其销售区域的专利保护责任,如协助在当地申请专利保护、制止他人的侵权等。另外,产品一般均有商标,我方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在国外公司所在地乃至其销售的其他国家,申请注册商标。由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即仅在商标注册国(地区)受法律保护,对出口产品的国外注册也是应当特别注意。
如何签订合同?
无论是采用代理或经销的方式,均需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当注意如下主要问题:签约双方的名称应当是全称而不应是简称。我方或对方是集团公司的成员(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时,更应写明全称。明确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还是经销。是独家代理或经销还是其他方式的代理或经销。是否允许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其他方的产品等。
指定地区范围。合同中应当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形和我方意图、对方拓展市场的能力,将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的区域予以明确约定。以免造成我方产品在不同市场,因销售者的不同而相互价格竞争。约定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或金额。即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的具体产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确期间内应当代理或经销的产品数量或金额。报酬以及支付结算的方式。根据交易方式是代理抑或经销,明确报酬的计算方式。约定双方如何支付报酬,乃至货款(经销方式下)结算和支付方式问题。
国外公司对产品在当地市场营销推广的义务。如广告宣传、展览、市场信息提供,以及因这些营销推广产生的费用承担问题。合同终止的情形。应当约定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将自动终止,哪些情形下为提前终止合同。这对于保护我方利益以及控制交易的主动权相当重要。违约责任。由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对于违约责任,最好预先约定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免发生争议后双方难以协商解决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
适用法律。在国际贸易中,一定要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在代理或经销交易中也不例外。争议解决的方式。这直接决定了今后争议解决的难度和方式,也涉及争议解决方案与决定的执行问题。鉴于仲裁是国际贸易中普遍接受的方式,且容易和方便在各国执行,建议采用仲裁方式。同时要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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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21:25
偶的产品销到国外,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外要求做独家代理,但是偶们不想给那么多老外供货,因为那样会伤害我们产品的市场,但是我们的客户始终让人不舒服,不是一个做生意的料子,我们想换个进口商做独家代理,但是不知道该选哪家,因为怕的是比我们现在的客户更差劲就完了,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的进口商订货没有计划,我建议他在出整个柜的时候我给他带下个柜的样品,经他确认之后在下个柜下订单。他不管出柜时间,想到了就要样品,而且经常在柜子刚刚离港,郁闷死我了。
然后他不好意思老是让我给他寄样品,样品费贵贵的,他说让我描述给他,他会根据我的描述来订货。其实我每次的报价都描述得非常详细。我通常会说这个货物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建议看样,或者可以不看样。他不管我的建议乱订,订完了卖不掉,找我索赔,郁闷死我了。
在MSN上厂家,他,我三方一起谈,结果价格谈不下来,工厂说成本上升没有办法。结果他跑到工厂,还是谈不下来,空跑一趟,郁闷。我说帮他查询机票,他居然拿着机票来让我报销,郁闷死我了。
他一心要做我们的独家代理,却不喜欢工厂的产品,拿着别人的目录让工厂定做,工厂只能尽量,因为工厂有自己的发展计划。工厂有两百多种产品,他非要工厂没有的产品。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做这个产品的代理,郁闷。
这不是一个商人,我们大家都做得非常郁闷,独家代理协议自然是不和他签的。我们想换,却不敢随便换。要如何才能有一双火眼金睛,在众多的要货的进口商中选择一个独家代理商?
SIKKA:
选择代理是一门技巧.
也许你考虑的是销售,但是代理选择更注重市场效果。因为我们都是建议企业优先选择那些良好贸易记录的客户做独家代理或区域代理。
对于代理,要建立信誉档案,并且要在企业经营预算中给予一定的支持。
支持的内容包括: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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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备件
技术培训
品牌支持
资金支持
等许多方面。
选择了一个代理并不代表着合作的放松,而是要更加紧密地帮助代理研究市场。
Golden Seed company的Chang问:有几家国外的公司希望做我公司海外代理。请问签订合同前后我们应注意哪些问题? 编者按:利用海外代理或分销商是出口企业拓展当地市场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管理合作伙伴。深圳的高新奇电子、中电照明和中国飞跃缝纫机集团等多家企业,都是通过海外与代理的合作,拓展自己的品牌,是出口业务迅速增长。他们的经验值得出口企业借鉴。但是,如何鉴别代理的资格,如何签订合同以制约双方,是各出口企业关心的问题。
一方作为另一方就某(些)成品交易的代理,目前国际贸易中已经形成相对较为成熟的做法,但是由于各国法律和实践的差异,以及当事人在具体交易中情形的差异,仍然需要注意一些主要问题以便于谈判,并且需要签订慎密的合同以保障各方的利益。
代理商和分销商的区别
在交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该交易的性质或类型究竟是国外公司作为我方产品的代理还是作为经销商?这两者存在重大差别。如果是作为代理,则国外公司就该成品所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是由我方承担法律责任,这需要我方对国外公司间存在相当的信赖关系。如果是经销性质,则只是我方将产品销售给该国外公司,由国外公司在约定的区域内再进行销售,我方不承担该国外公司再进行销售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责任除外)。
签订合同前应该注意的问题
应当对产品进行明确的限定。应当明确究竟是同类型的产品、还是某一产品,还是我方生产或出口的全部产品。
明确界定区域。无论让国外公司作为我方的代理商还是经销商,都应当明确界定国外公司可以销售我方产品至哪些区域。由于国际市场的地域范围大,且交易中一般不会将全部国际市场较由一个代理商,因此应当限定国外公司的销售区域,以避免与我方自己的出口市场冲突。
向国外公司支付的报酬问题。
应当明确向国外公司支付的报酬,是以我方出口与国外公司销售之差价方式,还是确定一个百分比数。
业绩考核。应当与国外公司确定他在一定时期内,应当销售的产品数量或金额。如规定对方必须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必须销售一定数量或金额的产品。如果不约定国外公司应当完成的数量或金额,实践中往往容易造成对国外公司约束不够,达不到我方的营销目的。
知识产权保护。产品是否涉及专利,如果涉及专利,则应当让国外公司承担起协助保护该产品在其销售区域的专利保护责任,如协助在当地申请专利保护、制止他人的侵权等。另外,产品一般均有商标,我方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在国外公司所在地乃至其销售的其他国家,申请注册商标。由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即仅在商标注册国(地区)受法律保护,对出口产品的国外注册也是应当特别注意。
如何签订合同?
无论是采用代理或经销的方式,均需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当注意如下主要问题:签约双方的名称应当是全称而不应是简称。我方或对方是集团公司的成员(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时,更应写明全称。明确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还是经销。是独家代理或经销还是其他方式的代理或经销。是否允许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其他方的产品等。
指定地区范围。合同中应当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形和我方意图、对方拓展市场的能力,将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的区域予以明确约定。以免造成我方产品在不同市场,因销售者的不同而相互价格竞争。约定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或金额。即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的具体产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确期间内应当代理或经销的产品数量或金额。报酬以及支付结算的方式。根据交易方式是代理抑或经销,明确报酬的计算方式。约定双方如何支付报酬,乃至货款(经销方式下)结算和支付方式问题。
国外公司对产品在当地市场营销推广的义务。如广告宣传、展览、市场信息提供,以及因这些营销推广产生的费用承担问题。合同终止的情形。应当约定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将自动终止,哪些情形下为提前终止合同。这对于保护我方利益以及控制交易的主动权相当重要。违约责任。由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对于违约责任,最好预先约定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免发生争议后双方难以协商解决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
适用法律。在国际贸易中,一定要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在代理或经销交易中也不例外。争议解决的方式。这直接决定了今后争议解决的难度和方式,也涉及争议解决方案与决定的执行问题。鉴于仲裁是国际贸易中普遍接受的方式,且容易和方便在各国执行,建议采用仲裁方式。同时要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1:25
偶的产品销到国外,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外要求做独家代理,但是偶们不想给那么多老外供货,因为那样会伤害我们产品的市场,但是我们的客户始终让人不舒服,不是一个做生意的料子,我们想换个进口商做独家代理,但是不知道该选哪家,因为怕的是比我们现在的客户更差劲就完了,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的进口商订货没有计划,我建议他在出整个柜的时候我给他带下个柜的样品,经他确认之后在下个柜下订单。他不管出柜时间,想到了就要样品,而且经常在柜子刚刚离港,郁闷死我了。
然后他不好意思老是让我给他寄样品,样品费贵贵的,他说让我描述给他,他会根据我的描述来订货。其实我每次的报价都描述得非常详细。我通常会说这个货物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建议看样,或者可以不看样。他不管我的建议乱订,订完了卖不掉,找我索赔,郁闷死我了。
在MSN上厂家,他,我三方一起谈,结果价格谈不下来,工厂说成本上升没有办法。结果他跑到工厂,还是谈不下来,空跑一趟,郁闷。我说帮他查询机票,他居然拿着机票来让我报销,郁闷死我了。
他一心要做我们的独家代理,却不喜欢工厂的产品,拿着别人的目录让工厂定做,工厂只能尽量,因为工厂有自己的发展计划。工厂有两百多种产品,他非要工厂没有的产品。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做这个产品的代理,郁闷。
这不是一个商人,我们大家都做得非常郁闷,独家代理协议自然是不和他签的。我们想换,却不敢随便换。要如何才能有一双火眼金睛,在众多的要货的进口商中选择一个独家代理商?
SIKKA:
选择代理是一门技巧.
也许你考虑的是销售,但是代理选择更注重市场效果。因为我们都是建议企业优先选择那些良好贸易记录的客户做独家代理或区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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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了一个代理并不代表着合作的放松,而是要更加紧密地帮助代理研究市场。
Golden Seed company的Chang问:有几家国外的公司希望做我公司海外代理。请问签订合同前后我们应注意哪些问题? 编者按:利用海外代理或分销商是出口企业拓展当地市场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管理合作伙伴。深圳的高新奇电子、中电照明和中国飞跃缝纫机集团等多家企业,都是通过海外与代理的合作,拓展自己的品牌,是出口业务迅速增长。他们的经验值得出口企业借鉴。但是,如何鉴别代理的资格,如何签订合同以制约双方,是各出口企业关心的问题。
一方作为另一方就某(些)成品交易的代理,目前国际贸易中已经形成相对较为成熟的做法,但是由于各国法律和实践的差异,以及当事人在具体交易中情形的差异,仍然需要注意一些主要问题以便于谈判,并且需要签订慎密的合同以保障各方的利益。
代理商和分销商的区别
在交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该交易的性质或类型究竟是国外公司作为我方产品的代理还是作为经销商?这两者存在重大差别。如果是作为代理,则国外公司就该成品所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是由我方承担法律责任,这需要我方对国外公司间存在相当的信赖关系。如果是经销性质,则只是我方将产品销售给该国外公司,由国外公司在约定的区域内再进行销售,我方不承担该国外公司再进行销售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责任除外)。
签订合同前应该注意的问题
应当对产品进行明确的限定。应当明确究竟是同类型的产品、还是某一产品,还是我方生产或出口的全部产品。
明确界定区域。无论让国外公司作为我方的代理商还是经销商,都应当明确界定国外公司可以销售我方产品至哪些区域。由于国际市场的地域范围大,且交易中一般不会将全部国际市场较由一个代理商,因此应当限定国外公司的销售区域,以避免与我方自己的出口市场冲突。
向国外公司支付的报酬问题。
应当明确向国外公司支付的报酬,是以我方出口与国外公司销售之差价方式,还是确定一个百分比数。
业绩考核。应当与国外公司确定他在一定时期内,应当销售的产品数量或金额。如规定对方必须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必须销售一定数量或金额的产品。如果不约定国外公司应当完成的数量或金额,实践中往往容易造成对国外公司约束不够,达不到我方的营销目的。
知识产权保护。产品是否涉及专利,如果涉及专利,则应当让国外公司承担起协助保护该产品在其销售区域的专利保护责任,如协助在当地申请专利保护、制止他人的侵权等。另外,产品一般均有商标,我方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在国外公司所在地乃至其销售的其他国家,申请注册商标。由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即仅在商标注册国(地区)受法律保护,对出口产品的国外注册也是应当特别注意。
如何签订合同?
无论是采用代理或经销的方式,均需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当注意如下主要问题:签约双方的名称应当是全称而不应是简称。我方或对方是集团公司的成员(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时,更应写明全称。明确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还是经销。是独家代理或经销还是其他方式的代理或经销。是否允许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其他方的产品等。
指定地区范围。合同中应当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形和我方意图、对方拓展市场的能力,将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的区域予以明确约定。以免造成我方产品在不同市场,因销售者的不同而相互价格竞争。约定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或金额。即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的具体产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确期间内应当代理或经销的产品数量或金额。报酬以及支付结算的方式。根据交易方式是代理抑或经销,明确报酬的计算方式。约定双方如何支付报酬,乃至货款(经销方式下)结算和支付方式问题。
国外公司对产品在当地市场营销推广的义务。如广告宣传、展览、市场信息提供,以及因这些营销推广产生的费用承担问题。合同终止的情形。应当约定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将自动终止,哪些情形下为提前终止合同。这对于保护我方利益以及控制交易的主动权相当重要。违约责任。由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对于违约责任,最好预先约定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免发生争议后双方难以协商解决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
适用法律。在国际贸易中,一定要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在代理或经销交易中也不例外。争议解决的方式。这直接决定了今后争议解决的难度和方式,也涉及争议解决方案与决定的执行问题。鉴于仲裁是国际贸易中普遍接受的方式,且容易和方便在各国执行,建议采用仲裁方式。同时要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