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托收方式时卖方应注意些什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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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0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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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3:34
DP可做,DA不可,尽量收一定比例订金
纯 DP :一般常见于一些中东、非洲国家合作的老客户,且信用较好,且此货物比较常规,又无变质及保质期问题,则可考虑接受纯D/P。
注意做D/P时托收银行需为客户国家的知名银行(可以让客户提供银行名称,让你的银行查一下资信情况)。 注意:提单需为TO ORDER提单(非记名提单)。D/P下的指定具体收货人的记名提单,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因为一旦客户拖付或拒付,而货物在目的港超过堆存期,而导致目的港海关需要将货物拍卖的情况下,那么,这个记名的客户是拥有第一拍卖权的。因此D/P付款方式下,应避免记名提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3:34
宁选D/P,不选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