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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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50
调节金是“中人”基本养老金中可能出现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用过渡性养老金或个人帐户放大方式仍解决不了新老待遇水平之间的有机衔接(即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不能普遍或大部分高于按老办法计算的退休待遇水平)时,需要在“中人”的基本养老金结构中另外增加一块养老金。这一块养老金就称为“调节金”。对统一制度之前已实施“统帐结合”改革方案的地区而言,在统一制度后用设置调节金的方法可以较好地解决并轨后“中人”过渡的难题。因为对这部分地区来说,其实施的“统帐结合”方案大部分都有“社会性养老金”(办法一的地区除外),其计发比例都为职工平均工资的25%左右。统一制度后,要求将“社会性养老金”改为“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由25%改为20%;此外,原高于11%个人帐户的部分也面临一个如何处置的问题。由于这些“高出部分”不能马上取消,应逐年冲减。而“过渡性养老金”只是解决“中人”临界点之前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它解决不了统一制度后“中人”临界点之后的年限养老金的逐年冲减问题,因此必须用增设调节金的方法解决。对未实施“统帐结合”改革方案的地区相言,如果统一制度后,在设计“中人”过渡办法时,即使取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的高限,也解决不了新老待遇的有机衔接问题,也需要用另外增设一块调节金的方法解决平衡过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