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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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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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6 06:11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就是属于违法。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哺乳期被解雇的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工资的两倍,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是经济补偿的两倍。此外,在此期间,如果有相关证据(如工作卡、工作证、工资卡、工作服、押金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计算。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并支付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