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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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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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5:15
退税金额为,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主要包括,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性退税;因税收*变动;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
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二)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
国产设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的设备。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投资各方的货币投资总额-已购免税进口设备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