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关于子女判决问题。跪请律师帮忙解惑。不胜感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9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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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10
*判决孩子的归属一般由几个方面: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需要提及的是,在抚养权的判定中,不会基于子女血亲关系的不同而会有不同的判定原则。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随着养父母的离异,未直接抚养该子女的养父母间的收养关系亦随之解除。对于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若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而消除;如果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并取得生父母同意的,则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对于受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其与继父或继母由于已经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因此,不能因继父母的离婚而自然解除。并且,若子女系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一致同意进行的人工授精所生,那么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对于亲生父*女的有关规定。
和你有关的就前三点,就家庭环境和责任感来说你是占优势的,毕竟孩子一岁以后一直和你在一起。经济条件我不认为你占劣势,毕竟有父母帮助(何况他们一直在照顾孩子)。但孩子现在比较小,*也要考虑孩子和母亲的感情因素。但总的来说,你的希望比较大(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但衷心希望,能做通妻子的工作,维持自己的家庭,就算看在孩子面子上吧!!!很荣幸给你解答问题,如果对我的解答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疑惑,请再联系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10
你好!
孩子的抚养权本着有利于子女教育成长的原则确定。一般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就要综合分析双方情况(经济情况、工作收入、家庭成员情况、住房情况、性格习惯等等)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与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此外,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方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你的情况,只能从优先条件方面考虑。比如说例举你父母照顾孩子时间较长,并且有能力继续照顾。或者例举女方家条件不好,不利于孩子成长等。追问谢谢!不胜感激!从抚养条件来说,我家境会好上很多!
追答好的,祝你如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11
首先来说,如果你主张要孩子的话,一般会跟主张的一方。其实是造成矛盾的基本原因是女方不是独生子女,且家庭条件务农,造成女方偏向娘家人,这点的确很难改变,关键看你们是不是不想维持着过了,如果双方很痛苦,很矛盾,很累,还是给双方自由比较好,毕竟人生这么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