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直接去银行就可以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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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50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50
你是不是有一张公积金卡?那张卡是哪个银行的,你就去咨询哪个银行。比如我在深圳,我手里的公积金卡是建设银行的,我就去建行咨询和办理。
关于公积金提取的细则,不要单纯听你公司的说法。要去咨询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官网上都有常见问题的咨询,包括提取公积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