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9 22:1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5:10
*普通*抬头可以开“个人”两个字,也可以开具体的人名。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同时对取得*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扩展资料
一、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销货方在整本*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联无*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使用范围。
4、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二、在索取*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
3、购买方取得*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5:10
1.*普通*可以开具给个人,但不能是将*抬头开具以:个人命名的名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5:11
可以。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5:12
*普通*抬头可以开“个人”两个字,也可以开具体的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