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是哪里的民间艺术?我很急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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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9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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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04:49
高跷,也称拐子,是由表演者脚踩木跷表演。由于表演者高出一截,观众需要仰起头来或是站在高处观看,所以也有人把高跷称为“高瞧戏”。这种活动在山西全省境内流行甚为普遍,是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活动形式。
高跷,是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进行表演的形式,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
山西省内各地的高跷高度不一,高跷低的低至数寸,高的高至七八尺,在山西芮城、新绛等县,高跷的高度达到一丈五尺甚至一丈八尺。平时,高跷以四尺左右的高度为多见。
高跷在山西的延传历史悠久,在晋中一带榆社县出土的北魏石棺上也可看到高跷、杂技的图画,虽然高跷无文字记载,但最迟也应从北魏开始了。在山西表演高跷的行列中,分成文高跷和武高跷两种。文高跷重于扭和踩,武高跷以表演特技为主。
浮山县的武高跷,头跷为指挥,二跷是领队,戏曲人物居中,最后由丑汉压阵。表演首先扭各种场图,然后表演“过仙桥”、“跳桌子”、“跳双凳”、“大劈叉”等各种难度大的动作。
垣曲县境内的胡村一带,高跷主要是表演特技。这里的高跷表演,不但有盍拐、碰拐、背拐、跌叉、跳桌、翻跟斗等技巧动作,而且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立抬、组合抬等高难度抬法,并能构成“马拉车”、“过天桥”的造型。这个县的高跷,难度最大的是“上虎梯”。
新绛县境内的柏壁村和交口县的双池镇的“扑蝴蝶”,是既有故事情节,又有许多高难度动作的高跷节目。这个节目由三人表演,女青年饰演旦角,挑着蝴蝶前行,男青年饰演小生,持扇扑蝶,小丑摇动拨浪鼓嬉戏追逐,甚为活泼、生动,趣味性很浓。这三人在表演中,有“蹲走”、“跳桌子”、“鹞子翻身”、“越头跳”、“后滚翻”、“单腿跳”等技巧动作。
稷山县和右玉县的“走兽高跷”,是由两人表演的连体高跷。高跷表演者脚绑木跷,腰缚兽皮,前系兽头,上身扮演与之相应的人物,组成一组造型,在乐曲锣鼓声中边舞边前进。
夏县等地的三人合踩的四只跷,四人共绑五只跷的“连腿高跷”,进行表演中要求配合默契,难度是很大的。
在原平、平定、定襄县境内的高跷,边扭秧歌步,边变换队形,然后进行评说和演唱,叫做“高跷秧歌”。在隰县的干家庄,还有在跷腿衔接处拴上个小铃挡的“响铃高跷”表演方式。
山西省境内,高跷表演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不拘一格。这些高跷的表演时间,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十五左右的闹“红火”活动中,高跷是整个活动中的一种表演形式。这种活动内容机动性大,行动比较自如,可以在大场中表演,也可走街串巷。
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二三层无跷)扮演戏曲人物,上层人踩在下层人的肩上照常行进。
京津一带的高跷,演员常表演“单脚跳”、“劈叉”、“过障碍”等高难技巧;有的则用单脚表演从四张高桌上一跃而下等绝技。
辽南高跷
东北盛行高跷,并以“辽南高跷”最负盛名,其形式完整,表演规范,开始时先要“搭象”(叠起两层的造型)唱秧歌,寓意“太平有象”,既而跑大场变换队形图案,然后分组表演双人对舞、“扑蝴蝶”、“渔翁钓鱼”以及扮演民间小戏等。
少数民族的高跷,演员均着本民族的服饰,表演别具一格。例如:布依族既有双跷、又有单跷(亦称独木跷),两手都持跷端,制作方便,其独木跷尤为儿童所喜爱;白族的“高跷耍马”,演员也是踩着木跷,身着马形道具表演;维吾尔族“双人高跷”,则把民间对舞融入其中,令人耳目一新。
高跷的有关记载——古文献《列子.说符篇》记述了一个叫做兰子的人,他为宋元公表演跷技时,小腿上绑着比身体长一倍的两根木棍(跷),快速地跑跳并向空中循环抛弃七把短剑,五把常在空中,元君看后非常吃惊。这故事说明高跷在魏晋时期已是一种杂技,并有较高的技艺。今出土北魏时期墓碑上的“百戏图”也有当时“乔人”形象,可知高跷历史源流之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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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04:50
很多地方都有,不过,兰州苦水高高跷则别具一格,与众不同的是在永登县苦水街,有一种高跷,其高度达到3米多,足有一层楼房那么高,因此,人们把这种高跷叫作高高跷。苦水街高高跷表演艺术是当地一门祖辈相传的民间表演艺术,也是农历二月二龙抬头社火中一个传统的保留节目。表演者穿上传统的戏剧服装,画上秦腔剧中人物的脸谱,拿上道具,踩上高高跷,排成长队,在太平鼓队强大阵容的引导下上街表演。它的表演历史极为悠久,相传从元末明初就已开始,其起源历史距今已经有700余年。
永登县苦水镇苦水街至今还保留着古老而独具特色的高高跷傩社火艺术,这种傩社火共举行4天。第一天正月三十迎接高高跷天神;第二天傩社火表演队练踩高高跷,分配角色,有天将、神帅、王朝、马汉等;第三天高高跷傩社火出街*,场面十分热闹;第四天是苦水街闹高高跷傩社火收场之日,此日下午要举行倒幡杆与倒踩表杆仪式。苦水高跷的突出特点是它的高。一般在9尺到1丈那么高,也就是说有3米多高,加上表演者的身高,苦水高高跷可达4.7米-5米。制造高跷的材料,是上好的松木,脚蹬用柳木。高高跷表演连演3天,每天都有5万-6万人前去观看,场面极为热闹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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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04:50
拟鹤舞蹈
高跷,也称拐子,是由表演者脚踩木跷表演。由于表演者高出一截,观众需要仰起头来或是站在高处观看,所以也有人把高跷称为“高瞧戏”。这种活动在山西全省境内流行甚为普遍,是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活动形式。
高跷,是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进行表演的形式,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
高跷溯源
关于高跷的起源,学者们多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与沿海渔民的捕鱼生活有关。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尧舜时代以鹤为图腾的丹朱氏族,他们在祭礼中要踩着高跷拟鹤跳舞。(见孙作云《说丹朱》);考古学家认为,甲古文中已有近似踩跷起舞形象的字。(方起东《甲骨文中商代舞蹈》)两者可互相印证。
古文献《山海经》中有关于“长股国”的记述,根据古人的注释,可知“长股国”与踩跷有关。从“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这一注释中,我们不难想象出脚上绑扎着长木跷,手持长木制成的原始捕鱼工具在浅海中捕鱼的形象。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今日居住在广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渔民,仍有踩着长木跷在浅海撒网捕鱼的风习。
今人所用的高跷,多为木质,表演有双跷、单跷之分。双跷多绑扎在小腿上,以便展示技艺;单跷则以双手持木跷的顶端,便于上下,动态风趣。其表演又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重扮象与扭逗,武跷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招,各地高跷,都已形成鲜明的地域风格与民族色彩。
传承演变
山西省内各地的高跷高度不一,高跷低的低至数寸,高的高至七八尺,在山西芮城、新绛等县,高跷的高度达到一丈五尺甚至一丈八尺。平时,高跷以四尺左右的高度为多见。
高跷在山西的延传历史悠久,在晋中一带榆社县出土的北魏石棺上也可看到高跷、杂技的图画,虽然高跷无文字记载,但最迟也应从北魏开始了。在山西表演高跷的行列中,分成文高跷和武高跷两种。文高跷重于扭和踩,武高跷以表演特技为主。
浮山县的武高跷,头跷为指挥,二跷是领队,戏曲人物居中,最后由丑汉压阵。表演首先扭各种场图,然后表演“过仙桥”、“跳桌子”、“跳双凳”、“大劈叉”等各种难度大的动作。
垣曲县境内的胡村一带,高跷主要是表演特技。这里的高跷表演,不但有盍拐、碰拐、背拐、跌叉、跳桌、翻跟斗等技巧动作,而且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立抬、组合抬等高难度抬法,并能构成“马拉车”、“过天桥”的造型。这个县的高跷,难度最大的是“上虎梯”。
新绛县境内的柏壁村和交口县的双池镇的“扑蝴蝶”,是既有故事情节,又有许多高难度动作的高跷节目。这个节目由三人表演,女青年饰演旦角,挑着蝴蝶前行,男青年饰演小生,持扇扑蝶,小丑摇动拨浪鼓嬉戏追逐,甚为活泼、生动,趣味性很浓。这三人在表演中,有“蹲走”、“跳桌子”、“鹞子翻身”、“越头跳”、“后滚翻”、“单腿跳”等技巧动作。
稷山县和右玉县的“走兽高跷”,是由两人表演的连体高跷。高跷表演者脚绑木跷,腰缚兽皮,前系兽头,上身扮演与之相应的人物,组成一组造型,在乐曲锣鼓声中边舞边前进。
夏县等地的三人合踩的四只跷,四人共绑五只跷的“连腿高跷”,进行表演中要求配合默契,难度是很大的。
在原平、平定、定襄县境内的高跷,边扭秧歌步,边变换队形,然后进行评说和演唱,叫做“高跷秧歌”。在隰县的干家庄,还有在跷腿衔接处拴上个小铃挡的“响铃高跷”表演方式。
山西省境内,高跷表演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不拘一格。这些高跷的表演时间,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十五左右的闹“红火”活动中,高跷是整个活动中的一种表演形式。这种活动内容机动性大,行动比较自如,可以在大场中表演,也可走街串巷。
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二三层无跷)扮演戏曲人物,上层人踩在下层人的肩上照常行进。
京津一带的高跷,演员常表演“单脚跳”、“劈叉”、“过障碍”等高难技巧;有的则用单脚表演从四张高桌上一跃而下等绝技。
辽南高跷
东北盛行高跷,并以“辽南高跷”最负盛名,其形式完整,表演规范,开始时先要“搭象”(叠起两层的造型)唱秧歌,寓意“太平有象”,既而跑大场变换队形图案,然后分组表演双人对舞、“扑蝴蝶”、“渔翁钓鱼”以及扮演民间小戏等。
少数民族的高跷,演员均着本民族的服饰,表演别具一格。例如:布依族既有双跷、又有单跷(亦称独木跷),两手都持跷端,制作方便,其独木跷尤为儿童所喜爱;白族的“高跷耍马”,演员也是踩着木跷,身着马形道具表演;维吾尔族“双人高跷”,则把民间对舞融入其中,令人耳目一新。
高跷的有关记载——古文献《列子.说符篇》记述了一个叫做兰子的人,他为宋元公表演跷技时,小腿上绑着比身体长一倍的两根木棍(跷),快速地跑跳并向空中循环抛弃七把短剑,五把常在空中,元君看后非常吃惊。这故事说明高跷在魏晋时期已是一种杂技,并有较高的技艺。今出土北魏时期墓碑上的“百戏图”也有当时“乔人”形象,可知高跷历史源流之久远。
史海钩沉
关于高跷的起源,已故历史学家孙作云(公元1912~1978)在他的《说丹朱——中国古代鹤氏族之研究——说高跷戏出于图腾跳舞》一文中,首次提出高跷源于鹤图腾崇拜的论点,并以《山海经》古文献为据:“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晋人郭璞注释为:“或曰有乔国,今伎家乔人盖象此身”,清人吴任臣注释为:“乔人,双木续足之戏,今曰xi(同屣)跷”。两种注释都认为长股国人即用木跷扎在脚上的长脚人。《说丹朱》中认为:高跷源于原始图腾信仰、用于宗教祭祀仪式,又从杂技表演演变为扮演戏曲人物的舞蹈形式。尧舜时的丹朱是以鹤为图腾的氏族,高跷戏直接出于古代的鹤图腾氏族的跳舞。近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中有一字可以解释为“像一个人双脚蹈矩棍而舞”,如果得以成立,至迟商代后期,民间独特的这种踩高跷舞蹈形式就已经问世。这又是源于图腾崇拜的补充。不仅如此,非洲扎伊尔巧克威(tchokwe)部落宗教仪式中,也有踩跷的表演,一名巫师的腿上绑扎着长木跷,徐徐走动,两手缓缓起舞。这当是“图腾崇拜说”“宗教仪式说”的又一佐证。
高跷起源的劳动说,可依据晋人郭璞的另一条注释:长臂国人在赤水之东,身体像常人,但臂长三丈。“或曰,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由此联想到,脚长是绑扎着木跷,手长是手中拿着长木制作的捕鱼工具,所描绘的酷似现今居住在广西防城“京族三岛”的京族渔民踩着木跷在浅海中撒网捕鱼的形象。另据1930年代《艺风》杂志记载:“武昌的筷子街和箍笼街,因地位低湿常被水淹,那里的住民每当水淹时,差不多都踩着高跷来往。这又是高跷源于劳动生活记载。
诸艺集粹
从杂技向扮戏的演变——高跷不同时代的名称,说明它从杂技表演向扮演戏曲人物的演变。魏晋前后的“乔人”是从图腾崇拜向杂技的过渡,高超的惊人之技艺,虽带有神秘色彩,但已是表演性形式。隋唐时的高跷从叫作“长跷伎”名称中,可知它已是娱乐性表演形式。南宋临安灯节中“踏跷”和“村田乐”“扑蝴蝶”一起出现,说明已成为民间舞蹈。明清文献记载,高跷常与秧歌结合扮演戏曲人物,叫作“高跷秧歌”。如《京都风俗志》载:“秧歌,以数人扮陀头、渔翁、樵夫、渔婆、公子等相,配以腰鼓、手锣、足皆登竖木,谓之'高跷秧歌'”。现在京津一带的高跷多属此类,演员12名,分扮陀头,小二格、渔、樵、耕、读等人物,或扮成《水游传》《白蛇传》《西游记》等戏曲人物。表演又有文、武跷之分,文跷讲究扭、逗,或表演情节简单的小戏。武跷强调个人技巧,如“单腿跳”“扑虎”“劈叉”以及“越障碍”“跳高桌”等。北京房山张谢村名为“登云会”的高跷,其木跷长140厘米,技艺精湛的演员可后屈一腿,只用单跷从四张叠起的高桌上一跃而下。
其他地区的高跷各有所长,所用木跷高低不同,用于技巧表演的多在l米左右,最高的跷可达2米,但多用于走和简单的表演。伴奏乐器有两类,一类如京津高跷,锣鼓四件(腰鼓、手锣各二),自敲自舞并为全队表演伴奏。另一类用大鼓大钹等打击乐伴奏,音量大,气氛热烈,如河北、山东高跷。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作惊险表演:最下层的舞者踩跷,共用肩扛起两根长木棍,中层的舞者不踩跷站在木棍上,他们肩上还站着扮演《白蛇传》的三名演员,或是站着一名舞弄小花伞的儿童,最下层的演员还能缓步向前移动。河南嵩县的“托装”是高跷与“肘阁”相结合的表演形式。所谓“肘阁”,是表演者把一铁制的特殊道具绑扎于身,另把一二名儿童稳扎在道具的上端,犹如用手托起,形成两层或三层的各种戏剧人物造型,名目繁多,如“金钱豹”“丑三打柴”等。该地“托装”的舞者脚下踩着木跷,上面有一二儿童,其表演及道具制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高跷经*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拟鹤舞蹈
高跷,也称拐子,是由表演者脚踩木跷表演。由于表演者高出一截,观众需要仰起头来或是站在高处观看,所以也有人把高跷称为“高瞧戏”。这种活动在山西全省境内流行甚为普遍,是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活动形式。
高跷,是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进行表演的形式,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
高跷溯源
关于高跷的起源,学者们多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与沿海渔民的捕鱼生活有关。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尧舜时代以鹤为图腾的丹朱氏族,他们在祭礼中要踩着高跷拟鹤跳舞。(见孙作云《说丹朱》);考古学家认为,甲古文中已有近似踩跷起舞形象的字。(方起东《甲骨文中商代舞蹈》)两者可互相印证。
古文献《山海经》中有关于“长股国”的记述,根据古人的注释,可知“长股国”与踩跷有关。从“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这一注释中,我们不难想象出脚上绑扎着长木跷,手持长木制成的原始捕鱼工具在浅海中捕鱼的形象。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今日居住在广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渔民,仍有踩着长木跷在浅海撒网捕鱼的风习。
今人所用的高跷,多为木质,表演有双跷、单跷之分。双跷多绑扎在小腿上,以便展示技艺;单跷则以双手持木跷的顶端,便于上下,动态风趣。其表演又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重扮象与扭逗,武跷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招,各地高跷,都已形成鲜明的地域风格与民族色彩。
传承演变
山西省内各地的高跷高度不一,高跷低的低至数寸,高的高至七八尺,在山西芮城、新绛等县,高跷的高度达到一丈五尺甚至一丈八尺。平时,高跷以四尺左右的高度为多见。
高跷在山西的延传历史悠久,在晋中一带榆社县出土的北魏石棺上也可看到高跷、杂技的图画,虽然高跷无文字记载,但最迟也应从北魏开始了。在山西表演高跷的行列中,分成文高跷和武高跷两种。文高跷重于扭和踩,武高跷以表演特技为主。
浮山县的武高跷,头跷为指挥,二跷是领队,戏曲人物居中,最后由丑汉压阵。表演首先扭各种场图,然后表演“过仙桥”、“跳桌子”、“跳双凳”、“大劈叉”等各种难度大的动作。
垣曲县境内的胡村一带,高跷主要是表演特技。这里的高跷表演,不但有盍拐、碰拐、背拐、跌叉、跳桌、翻跟斗等技巧动作,而且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立抬、组合抬等高难度抬法,并能构成“马拉车”、“过天桥”的造型。这个县的高跷,难度最大的是“上虎梯”。
新绛县境内的柏壁村和交口县的双池镇的“扑蝴蝶”,是既有故事情节,又有许多高难度动作的高跷节目。这个节目由三人表演,女青年饰演旦角,挑着蝴蝶前行,男青年饰演小生,持扇扑蝶,小丑摇动拨浪鼓嬉戏追逐,甚为活泼、生动,趣味性很浓。这三人在表演中,有“蹲走”、“跳桌子”、“鹞子翻身”、“越头跳”、“后滚翻”、“单腿跳”等技巧动作。
稷山县和右玉县的“走兽高跷”,是由两人表演的连体高跷。高跷表演者脚绑木跷,腰缚兽皮,前系兽头,上身扮演与之相应的人物,组成一组造型,在乐曲锣鼓声中边舞边前进。
夏县等地的三人合踩的四只跷,四人共绑五只跷的“连腿高跷”,进行表演中要求配合默契,难度是很大的。
在原平、平定、定襄县境内的高跷,边扭秧歌步,边变换队形,然后进行评说和演唱,叫做“高跷秧歌”。在隰县的干家庄,还有在跷腿衔接处拴上个小铃挡的“响铃高跷”表演方式。
山西省境内,高跷表演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不拘一格。这些高跷的表演时间,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十五左右的闹“红火”活动中,高跷是整个活动中的一种表演形式。这种活动内容机动性大,行动比较自如,可以在大场中表演,也可走街串巷。
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二三层无跷)扮演戏曲人物,上层人踩在下层人的肩上照常行进。
京津一带的高跷,演员常表演“单脚跳”、“劈叉”、“过障碍”等高难技巧;有的则用单脚表演从四张高桌上一跃而下等绝技。
辽南高跷
东北盛行高跷,并以“辽南高跷”最负盛名,其形式完整,表演规范,开始时先要“搭象”(叠起两层的造型)唱秧歌,寓意“太平有象”,既而跑大场变换队形图案,然后分组表演双人对舞、“扑蝴蝶”、“渔翁钓鱼”以及扮演民间小戏等。
少数民族的高跷,演员均着本民族的服饰,表演别具一格。例如:布依族既有双跷、又有单跷(亦称独木跷),两手都持跷端,制作方便,其独木跷尤为儿童所喜爱;白族的“高跷耍马”,演员也是踩着木跷,身着马形道具表演;维吾尔族“双人高跷”,则把民间对舞融入其中,令人耳目一新。
高跷的有关记载——古文献《列子.说符篇》记述了一个叫做兰子的人,他为宋元公表演跷技时,小腿上绑着比身体长一倍的两根木棍(跷),快速地跑跳并向空中循环抛弃七把短剑,五把常在空中,元君看后非常吃惊。这故事说明高跷在魏晋时期已是一种杂技,并有较高的技艺。今出土北魏时期墓碑上的“百戏图”也有当时“乔人”形象,可知高跷历史源流之久远。
史海钩沉
关于高跷的起源,已故历史学家孙作云(公元1912~1978)在他的《说丹朱——中国古代鹤氏族之研究——说高跷戏出于图腾跳舞》一文中,首次提出高跷源于鹤图腾崇拜的论点,并以《山海经》古文献为据:“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晋人郭璞注释为:“或曰有乔国,今伎家乔人盖象此身”,清人吴任臣注释为:“乔人,双木续足之戏,今曰xi(同屣)跷”。两种注释都认为长股国人即用木跷扎在脚上的长脚人。《说丹朱》中认为:高跷源于原始图腾信仰、用于宗教祭祀仪式,又从杂技表演演变为扮演戏曲人物的舞蹈形式。尧舜时的丹朱是以鹤为图腾的氏族,高跷戏直接出于古代的鹤图腾氏族的跳舞。近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中有一字可以解释为“像一个人双脚蹈矩棍而舞”,如果得以成立,至迟商代后期,民间独特的这种踩高跷舞蹈形式就已经问世。这又是源于图腾崇拜的补充。不仅如此,非洲扎伊尔巧克威(tchokwe)部落宗教仪式中,也有踩跷的表演,一名巫师的腿上绑扎着长木跷,徐徐走动,两手缓缓起舞。这当是“图腾崇拜说”“宗教仪式说”的又一佐证。
高跷起源的劳动说,可依据晋人郭璞的另一条注释:长臂国人在赤水之东,身体像常人,但臂长三丈。“或曰,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由此联想到,脚长是绑扎着木跷,手长是手中拿着长木制作的捕鱼工具,所描绘的酷似现今居住在广西防城“京族三岛”的京族渔民踩着木跷在浅海中撒网捕鱼的形象。另据1930年代《艺风》杂志记载:“武昌的筷子街和箍笼街,因地位低湿常被水淹,那里的住民每当水淹时,差不多都踩着高跷来往。这又是高跷源于劳动生活记载。
诸艺集粹
从杂技向扮戏的演变——高跷不同时代的名称,说明它从杂技表演向扮演戏曲人物的演变。魏晋前后的“乔人”是从图腾崇拜向杂技的过渡,高超的惊人之技艺,虽带有神秘色彩,但已是表演性形式。隋唐时的高跷从叫作“长跷伎”名称中,可知它已是娱乐性表演形式。南宋临安灯节中“踏跷”和“村田乐”“扑蝴蝶”一起出现,说明已成为民间舞蹈。明清文献记载,高跷常与秧歌结合扮演戏曲人物,叫作“高跷秧歌”。如《京都风俗志》载:“秧歌,以数人扮陀头、渔翁、樵夫、渔婆、公子等相,配以腰鼓、手锣、足皆登竖木,谓之'高跷秧歌'”。现在京津一带的高跷多属此类,演员12名,分扮陀头,小二格、渔、樵、耕、读等人物,或扮成《水游传》《白蛇传》《西游记》等戏曲人物。表演又有文、武跷之分,文跷讲究扭、逗,或表演情节简单的小戏。武跷强调个人技巧,如“单腿跳”“扑虎”“劈叉”以及“越障碍”“跳高桌”等。北京房山张谢村名为“登云会”的高跷,其木跷长140厘米,技艺精湛的演员可后屈一腿,只用单跷从四张叠起的高桌上一跃而下。
其他地区的高跷各有所长,所用木跷高低不同,用于技巧表演的多在l米左右,最高的跷可达2米,但多用于走和简单的表演。伴奏乐器有两类,一类如京津高跷,锣鼓四件(腰鼓、手锣各二),自敲自舞并为全队表演伴奏。另一类用大鼓大钹等打击乐伴奏,音量大,气氛热烈,如河北、山东高跷。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作惊险表演:最下层的舞者踩跷,共用肩扛起两根长木棍,中层的舞者不踩跷站在木棍上,他们肩上还站着扮演《白蛇传》的三名演员,或是站着一名舞弄小花伞的儿童,最下层的演员还能缓步向前移动。河南嵩县的“托装”是高跷与“肘阁”相结合的表演形式。所谓“肘阁”,是表演者把一铁制的特殊道具绑扎于身,另把一二名儿童稳扎在道具的上端,犹如用手托起,形成两层或三层的各种戏剧人物造型,名目繁多,如“金钱豹”“丑三打柴”等。该地“托装”的舞者脚下踩着木跷,上面有一二儿童,其表演及道具制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高跷经*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