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有一名股东不签字会议及决议有效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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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9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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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4:42
按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视决议内容不同,要求同意通过的股权比例也不同,有的是要求过半数同意,有的要求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决议。如有部分股东因不同意决议内容拒绝签字,决议能否通过关键看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部分股东拒绝签字不影响决议效力。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4:42
按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视决议内容不同,要求同意通过的股权比例也不同,有的是要求过半数同意,有的要求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决议。
如有部分股东因不同意决议内容拒绝签字,决议能否通过关键看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部分股东拒绝签字不影响决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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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4:43
股东不在股东会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不直接影响股东会会议的效力。股东会会议效力的影响因素,一是是否因违法法律、行*规而无效,另外是股东会召开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效力属于可撤销,需要股东提起撤销之诉来否定股东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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