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7:4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24
能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2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以下是为您咨询到的信息:宁波入学积分30分能上哦。以下是为您查询到宁波市关于积分入学最近的相关信息,建议您可以看一下
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特制定2021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
2021年秋季申请在奉化区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随迁子女。
(二)申请积分入学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特殊情况时可以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申请人父母双方(特殊情况时可以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在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已连续按月缴纳1年及以上,补缴无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其中在宁波市辖另外5个区和4个功能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及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前湾新区)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到日前已在奉化区参保2个月及以上,合计缴纳1年及以上,也可视作有效,补缴无效。
二、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积分入学申请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30日(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二)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暂住地)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申请,具体见下表。
单位
\x09
申评窗口地址
\x09
联系电话/联系人
锦屏*事处
\x09
锦屏街道茗山路251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x09
毛威
88507291
岳林*事处
\x09
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11号
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x09
康军
88915257
莼湖*事处
\x09
莼湖街道东盛路308号社会矛盾
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x09
任炳杰
88987072
西坞*事处
\x09
西坞街道镇南路89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x09
方佩芬
88968200
尚田*事处
\x09
尚田街道尚方路31号
便民服务中心
\x09
顾维斌
88637921
萧王庙*事处
\x09
萧王庙街道峰岭南路6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x09
江岳
88836211
江口*事处
\x09
江口街道江宁路180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x09
郑颖
88607538
方桥*事处
\x09
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
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大厅
\x09
张露娜
88608980
溪口镇
\x09
溪口镇中山路108号
矛调中心一楼大厅
\x09
方雄明
88866952
大堰镇
\x09
大堰镇文教路6号
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x09
蒋美娜
88605248
裘村镇
\x09
裘村镇银河路芦溪家苑13幢5-8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x09
庄建军
88779635
松岙镇
\x09
松岙镇振兴路33号
党群服务中心
\x09
胡云鹤
88793708
各(镇)街道按照积分入学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注登记;如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将当面告知并不予以备注登记。
(三)积分分值公示。申请人积分总分值将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在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公示,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并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相关材料。汇总后,奉化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会适时再次公示。
三、积分入学录取原则
(一)积分入学录取条件以《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准,具体由教育部门负责实施。
(二)积分入学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实施,根据申请人父母双方(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分值相同时,依次比较在本区居住年限、社保缴纳年限长短,年限长者优先录取。
四、注意事项
申请过程中,若提供虚*明材料,一律取消积分入学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
(二)若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或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在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如区域内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视居住证(参考实际居住地)和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三)区教育局将通过扩大班额、购买公助学位等途径,妥善解决在奉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
各(镇)街道按照积分入学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注登记;如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将当面告知并不予以备注登记。
(三)积分分值公示。申请人积分总分值将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在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公示,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并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相关材料。汇总后,奉化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会适时再次公示。
三、积分入学录取原则
(一)积分入学录取条件以《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准,具体由教育部门负责实施。
(二)积分入学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实施,根据申请人父母双方(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分值相同时,依次比较在本区居住年限、社保缴纳年限长短,年限长者优先录取。
四、注意事项
申请过程中,若提供虚*明材料,一律取消积分入学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
(二)若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或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在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如区域内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视居住证(参考实际居住地)和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三)区教育局将通过扩大班额、购买公助学位等途径,妥善解决在奉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