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7:4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06
《*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1、在填写有关防伪税控*专用*的栏目时,必须要依据防伪税控*专用*申报抵扣明细。
2、运输费用抵扣申报的变化:
⑴取得《货物运输业*专用*》的抵扣申报:
从试点纳税人取得的《货物运输业*专用*》反映在“认证相符的税控*专用* ”中,不再反映在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中。
①从试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率”栏为“11%”的《货物运输业*专用*》,按*票面“金额”填写本栏“金额”,按*票面“税额”填写本栏“税额”。
②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且*“税率”栏为“***”的《货物运输业*专用*》(即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按*票面“价税合计”填写本栏“金额”,按*票面“价税合计”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本栏“税额”。
③税务机关代开的货运专用*未经认证不得抵扣。
⑵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反映的主要内容:
①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仍按原规定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申报抵扣。
②取得非试点纳税人开具的符合抵扣条件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仍按原规定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申报抵扣。
③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包括《货物运输业*专用*》。
3、第6栏“农产品收购*或销售*”,如果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的不填写份数和金额栏,只填写税额栏。
4、第11栏“(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时需要凭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才能填写。
5、本表在税额上存在以下逻辑关系:25栏+26栏-3栏=27栏,26栏+2栏=35栏。
6、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目前不填,属于备用项目。
7、如果发生按规定可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则在第7栏(辅导期的纳税人包括第32栏)中反映,同时需填写附表五;如果没有,则不填写或填“0”,附表*填写。
8、关于辅导期的特殊规定:
辅导期纳税人在填报第3栏、第5栏、第8栏其中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部分的进项税额抵扣明细时,要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通知书中稽核比对相符的结果进行填写。未收到税务机关的稽核比对结果的,则在 “待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应栏目中反映 (即辅导期先比对后抵扣) 。
扩展资料: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营业税改征*试点*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的规定,*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试点之日税款所属期起,全所有*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二)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两类。
1、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B)《*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E)《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
括:
(A)《*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B)《*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上述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和《填表说明》详见总局2012年第43号公告)。
2、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和普通*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专用*》、《货物运输
业*专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
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
取得的普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3、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其纸质资料的报送份数、期限由市(地)国税机关确定;纳税申报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如何报送由主管国税机关确定。
4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定纳税人(如成品油零售企业,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试点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等)填报的特定申报资料,仍按现行要求填报,今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07
是上海开来的吧。就填写在附表二的第一栏和第二栏。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07
1、把2月份进项金额及进项税额填在3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0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请您稍等一下
《*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1、在填写有关防伪税控*专用*的栏目时,必须要依据防伪税控*专用*申报抵扣明细。
2、运输费用抵扣申报的变化:
⑴取得《货物运输业*专用*》的抵扣申报:
从试点纳税人取得的《货物运输业*专用*》反映在“认证相符的税控*专用* ”中,不再反映在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中。
①从试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率”栏为“11%”的《货物运输业*专用*》,按*票面“金额”填写本栏“金额”,按*票面“税额”填写本栏“税额”。
②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且*“税率”栏为“***”的《货物运输业*专用*》(即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按*票面“价税合计”填写本栏“金额”,按*票面“价税合计”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本栏“税额”。
③税务机关代开的货运专用*未经认证不得抵扣。
⑵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反映的主要内容:
①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仍按原规定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申报抵扣。
②取得非试点纳税人开具的符合抵扣条件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仍按原规
4、第11栏“(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时需要凭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才能填写。
5、本表在税额上存在以下逻辑关系:25栏+26栏-3栏=27栏,26栏+2栏=35栏。
6、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目前不填,属于备用项目。
7、如果发生按规定可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则在第7栏(辅导期的纳税人包括第32栏)中反映,同时需填写附表五;如果没有,则不填写或填“0”,附表*填写。
8.关于辅导期的特殊规定:
辅导期纳税人在填报第3栏、第5栏、第8栏其中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部分的进项税额抵扣明细时,要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通知书中稽核比对相符的结果进行填写。未收到税务机关的稽核比对结果的,则在 “待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应栏目中反映 (即辅导期先比对后抵扣) 。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