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医保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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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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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5:08
本地拨打12333,在外地的话055612333。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标准,拟订全县有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 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 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五) 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 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指导并推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挥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监管等作用。
(七) 制定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 完成县委、县*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不断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拓展资料: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起草地方性*和标准,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救助。贯彻执行省、*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基金监管和招标采购股。贯彻执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省、市价格和收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县级负责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民生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5:0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你好,枞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的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莲城东路与浮山路交汇处
电 话0562-3228216
枞阳县医保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标准,拟订全县有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指导并推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挥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监管等作用。
(七)制定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不断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