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他前妻起诉法院拉去卖了车子是我们婚后财产我可以分到钱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2 00:2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1 18:47
您不一定能分到钱。根据您的描述,您老公被前妻起诉,*拉去卖了车子,而这辆车是您和您老公婚后财产,*拉走车子去拍卖,应该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可见您老公前妻起诉您老公,*判决您老公需要支付前妻一定数额的财产,而您老公一直没有支付,您老公前妻申请*强制执行,*把车子拉去进行拍卖了,而这辆车属于您和您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您需要看判决书上判决您老公向他前妻支付多少数额的钱,然后车辆拍卖了多少钱,看看拍卖所得价款是否高于您老公应当支付的价款,如若高于,那剩下的钱款仍属于您和您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若低于,那您老公可能还需要拿出部分存款支付给他前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建议您及时关注一下*判决书以及*执行情况,另外此辆车子属于您夫妻共同财产,而因为您丈夫被申请强制执行被拉去拍卖,如果您将来和您老公离婚,您可以要求车子一半的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