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工作时间一年三个月(南京地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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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2:14
楼上2位的回答有一些不准确的地方,我补充一下。
1、楼上2位对补偿标准解释的不准确,是以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也就是你的实际收入,如果有奖金等也要计算在内,所以应该是高于你每个月工资的。补偿时限没有错,是1.5个月。
2、额定人数超标并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如果你不同意,也可以进行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这是有先例的。而不是支付了赔偿金就可以解除,国家倡导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即便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也都需要按法律程序来执行,需要和员工进行协商或书面通知,视具体情况不同但是。一般闹到这种程度,你在单位也不会顺心,不如拿钱走人。
3、社会保险从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第一个月交到最后一个月。不是交到下个月,因为09年后社保中心已经是当月增加当月生效了,不像以往要压一个月,所以都是当月办理。
4、加班费的补偿我认为比较困难,因为规定的加班行为应由员工申请,履行审批程序后才能视为加班,没有这种审批,企业完全可以以是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愿超时工作为由拒付加班费。当然如果单位给你发的50元有签收表,并注明了是加班费,而你又能拿到这个发放表,情况就不一样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2:14
1: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三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你工作一年三个月,应该计算一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双倍就是三个月工资。以本人实际收入为准。(必须有证据,工资单)
2: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它依法支付了赔偿金。
3:社保交到解除劳动关系当月。
4:关于加班工资的争议,你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说法。(每个月的考勤表、每天的上班时间,加班时间。双休日加班,节假日加班)要可以列表出来。充分说明用人单位欠支付你多少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依照《工资支付条例》
祝维权成功。补充一点,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可能完全满足你的要求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2:15
一切以合同为准
在调整工资时候应该及时修改劳动合同
公司属于经济隐瞒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实际所得支付)
2.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保险交到终止的那个月的下个月,例如是3月,则交到4月
4.每天50元是否合理,需要看工作强度,假如强度太强你可以要求加薪(公司可与拒绝)或者拒绝加班(加班自由)
如果不懂可以再详细看看劳动合同法,希望采纳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2:15
1.按合同规定来给付,公司只对用合同的规定来实行。
2。鉴定了合同,双方都有义务履行职责,公司解除合同应按规定解除,否则算违约,应按违约赔偿你的损失。
3。和你工资劳务合同同步。
4.可以喝公司对加班工资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