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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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8:23
法律分析: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领养人)。
当然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8:2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由我来回答:1收养人可以与抚养孤儿的监护人直接联系,也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收养孤儿。2无论是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还是与孤儿的送养人达成一致后订立收养协议,都需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孤儿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3收养关系成立后,*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