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判缓怎么回事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1 14: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7:28
累犯一般是不可以被判处缓刑的。累犯被判处缓刑,违反了《刑法》中对于累犯需要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累犯不适用缓刑。不过如果存在立功或者自首、坦白等情节,还是可以争取从轻甚至减轻处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行为人。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期满并不意味着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累犯要求的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5年内再犯。因此,累犯是不能判缓刑的。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不得假释。由此可见,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