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0 16:5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0:29
你和前妻离婚协议中涉及你父母名下房产的内容是无效的,因为你父母名下房产不是你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和前妻在法律上没有处分权。这房子只有你父母才有法律上的处分权,他们有权依法立遗嘱来确定房子由谁来继承。既然他们立了遗嘱,百年之后按遗嘱由你继承。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0:30
现实中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为家庭发展做贡献的重任,特别是家庭建立者或者延续者责任更是重大,家庭发展不到一定程度始终需要贡献一切奉献全部,注意按照实事求是精神采取的默认方式是属于家庭,家庭极度富裕想有属于个人的东西提前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否则就被默认是家庭的了。你现在所写的不是这方面的字据,房子属于家庭,与继承没有关系。即便民政局工作人员没有提醒你们是无效的,但是他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别把责任推给他们。你听说过弟兄们分家吗?那个孩子以后愿意跟你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你在适当的时候就给他们俩分家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0:30
如均是*主持的或认可的,则以离婚协议为准。当事人可申请*依据调解协议,来修正调解书。追问离婚协议并没有经过*,只是在民政局写的。我父亲的遗嘱打算去公证一下。那么这种情况下,以哪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