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你对生物“克隆”乃至“克隆”人技术有何看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4:37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2

“克隆”是从英文“clone”音译而来,在生物学领域有3个不同层次的含义。

1.在分子水平,克隆一般指DNA克隆(也叫分子克隆)。含义是将某一特定DN*断通过重组DNA技术插入到一个载体(如质粒和病毒等)中,然后在宿主细胞中进行自我复制所得到的大量完全相同的该DN*断的“群体”。

2.在细胞水平,克隆实质由一个单一的共同祖先细胞*所形成的一个细胞群体。其中每个细胞的基因都相同。比如,使一个细胞在体外的培养液中*若干代所形成的一个遗传背景完全相同的细胞集体即为一个细胞克隆。又如,在脊椎动物体内,当有外源物(如细菌或病毒)侵入时,会通过免疫反应产生特异的识别抗体。产生某一特定抗体的所有浆细胞都是由一个B细胞*而成,这样的一个浆细胞群体也是一个细胞克隆。细胞克隆是一种低级的生殖方式-无性繁殖,即不经过两性结合,子代和亲代具有相同的遗传性。生物进化的层次越低,越有可能采取这种繁殖方式。

3.在个体水平,克隆是指基因型完全相同的两个或更多的个体组成的一个群体。比如,两个同卵双胞胎即为一个克隆!因为他(她)们来自同一个卵细胞,所以遗传背景完全一样。按此定义,“多利”并不能说成是一个克隆!因为“多利”只是孤单的一个。只有当那些英国胚胎学家能将两个以上完全相同的细胞核移植到两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去核卵细胞中,得到两个以上遗传背景完全相同的“多利”时才能用克隆这个词来描述。所以在那篇发表于1997年2月出版在《Nature》杂志上的轰动性论文中,作者并没有把“多利”说成是一个克隆。

另外,克隆也可以做动词用,意思是指获得以上所言DNA、细胞或个体群体的过程。

二、克隆技术

1.DNA克隆

现在进行DNA克隆的方法多种多样,其基本过程如下图所示(未按比例)

可见,这样得到的DNA可以应用于生物学研究的很多方面,包括对特异DNA的碱基顺序的分析和处理,以及生物技术工业中有价值蛋白质的大量生产等等。

2.生物个体的克隆

(1)植物个体的克隆

在20世纪50年代,植物学家用胡萝卜为模型材料,研究了分化的植物细胞中遗传物质是否丢失问题,他们惊奇地发现,从一个单一已经高度分化的胡萝卜细胞

可以发育形成一棵完整的植株!由此,他们认为植物细胞具有全能性。从一棵胡萝卜中的两个以上的体细胞发育而成的胡萝卜群体的遗传背景完全一样,故为一个克隆。如此的植物的克隆过程是一个完全的无性繁殖过程!

(2)动物个体的克隆

① “多利”的诞生

1997年2月27日英国爱丁堡罗斯林(Roslin)研究所的伊恩•维尔莫特科学研究小组向世界宣布,世界上第一头克隆绵羊“多利”(Dolly)诞生,这一消息立刻轰动了全世界。

“多莉”的产生与三只母羊有关。一只是怀孕三个月的芬兰多塞特母绵羊,两只是苏格兰黑面母绵羊。芬兰多塞特母绵羊提供了全套遗传信息,即提供了细胞核(称之为供体);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提供无细胞核的卵细胞;另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提供羊胚胎的发育环境——子宫,是“多莉”羊的“生”母。其整个克隆过程简述如下:

从芬兰多塞特母绵羊的乳腺中取出乳腺细胞,将其放入低浓度的营养培养液中,细胞逐渐停止了*,此细胞称之为供体细胞;给一头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注射促性腺素,促使它排卵,取出未受精的卵细胞,并立即将其细胞核除去,留下一个无核的卵细胞,此细胞称之为受体细胞;利用电脉冲的方法,使供体细胞和受体细胞发生融合,最后形成了融合细胞,由于电脉冲还可以产生类似于自然受精过程中的一系列反应,使融合细胞也能象受精卵一样进行细胞*、分化,从而形成胚胎细胞;将胚胎细胞转移到另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的子宫内,胚胎细胞进一步分化和发育,最后形成一只小绵羊。出生的“多莉”小绵羊与多塞特母绵羊具有完全相同的外貌。

一年以后,另一组科学家报道了将小鼠卵丘细胞(围绕在卵母细胞外周的高度分化细胞)的细胞核移植到去除了细胞核的卵母细胞中得到20多只发育完全的小鼠。如呆“多利”因为只有一只,还不够叫做克隆羊的话,这些小鼠

就是名副其实的克隆鼠了。

② 通过细胞核移植克隆小鼠的基本过程

在本实验中,卵丘细胞是经如下过程得到的:通过连续几次注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使雌鼠诱导成高产卵量状态。然后从雌鼠输卵管中收集卵丘细胞与卵母细胞的复合体。经透明质酸处理使卵丘细胞散开。选择直径为10-12微米的卵丘细胞用作细胞核供体(前期实验表明,若用直径更小或更大的卵丘细胞的细胞核,经过细胞核移植的卵母细胞很少发育到8细胞期)。所选择的卵丘细胞保持在一定的溶液环境中,在3小时内进行细胞核移植(与此不同的是,在获得“多利”时用作细胞核供体的乳腺细胞先在培养液中传代了3-6次)

卵母细胞(一般处于减数*中期 II )通过与上面描述类似的方法,从不同种的雌鼠中收集。在显微镜下小心地用直径大约7微米的细管取出卵母细胞的细胞核,尽量不取出细胞质。同样小心取出卵丘细胞的细胞核,也尽量去除所带的细胞质(通过使取出的细胞核在玻璃管中往复运动数次,以去除所带的少量的细胞质)。在细胞核被取出后5分钟之内,直接注射到已经去除了细胞核的卵母细胞中。进行了细胞核移植的卵母细胞先放在一种特制的溶液中1-6小时,然后加入二价的锶离子(Sr2+)和细胞*抑素B。前者使卵母细胞激活,后者抑制极体的形成和染色体的排除。再取出处理过的卵母细胞,放在没有锶和细胞*抑素B的特制的溶液中使细胞*形成胚胎。

不同阶段的胚胎(从2细胞期到胚泡期)被分别植入几天前与已经结扎雄鼠交配过的假孕母鼠的输卵管或子宫中发育。发育完全的胎儿鼠在大约19天后通过手术取出。

目前胚胎细胞核移植克隆的动物有小鼠、兔、山羊、绵羊、猪、牛和猴子等。在中国,除猴子以外,其他克隆动物都有,也能连续核移植克隆山羊,该技术比胚胎分割技术更进一步,将克隆出更多的动物。因胚胎分割次数越多,每份细胞越少,发育成的个体的能力越差。体细胞核移植克隆的动物只有一个,就是“多利”羊。

三、克隆技术的福音

1. 克隆技术与遗传育种

在农业方面,人们利用“克隆”技术培育出大量具有抗旱、抗倒伏、抗病虫害的优质高产品种,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在这方面我国已迈入世界最先进的前列。

2. 克隆技术与濒危生物保护

克隆技术对保护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物种来讲是一个福音,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从生物学的角度看,这也是克隆技术最有价值的地方之一。

3. 克隆技术与医学

在当代,医生几乎能在所有人类器官和组织上施行移植手术。但就科学技术而言,器官移植中的排斥反应仍是最为头痛的事。排斥反应的原因是组织不配型导致相容性差。如果把“克隆人”的器官提供给“原版人”,作器官移植之用,则绝对没有排斥反应之虑,因为二者基因相配,组织也相配。问题是,利用“克隆人”作为器官供体合不合乎人道?是否合法?经济是否合算?

克隆技术还可用来大量繁殖有价值的基因,例如,在医学方面,人们正是通过“克隆”技术生产出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使侏儒症患者重新长高的生长激素和能抗多种病毒感染的干挠素,等等。

资料:1938年,第一位现代胚胎学家、德国的汉斯?斯皮曼博士建议用成熟的细胞核植入卵子的办法进行哺乳动物克隆。
1952年,运用斯皮曼的构想,出现世界上第一只克隆青蛙。
1962年,约翰?格登宣布他用一个成熟细胞克隆出一只蝌蚪,从而引发了关于克隆的第一轮辩论。
1984年,斯蒂恩?威拉德森用胚胎细胞克隆出一只羊。这是第一例得到证实的克隆哺乳动物。
1995年10月,美国麻省麻醉学家维坎蒂博士利用改良组织工程,令老鼠背上长出人耳,从而使人类能在实验室培育出可向人类移植的皮肤和软骨。
1996年7月,英国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成功地用羊乳腺细胞克隆出小绵羊"多利"。
1997年10月,英国专家研制出一个无头的青蛙胚胎,令其有关技术可以制造人类器官以便作为医学移植用途。
1999年7月,日本科学家克隆出多头牛,并将其肉类推向市场出售。
2000年4月,美国先进细胞工程公司克隆出6头比它们本身实际年龄年轻的小牛。
2000年,美国科学家用无性繁殖技术成功克隆出一只猴子"泰特拉",这意味着克隆人本身已没有技术障碍。
2001年11月25日,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生物技术

因为再好的科隆技术也会有可能失败,这也是科学研究者公认的。而进行科隆人的技术就是对这种失败可能性的放任,如果失败了,就是对科隆人的伤害,而科学研究者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要负刑事责任。

1965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美国的科学家理查德•费恩曼说过,科学是一把能够打开天堂的钥匙,但是它同样也会将地狱打开。
主要观点:克隆人具有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克隆人研究行为是违法行为 克隆人研究者涉嫌故意杀人及伤害罪 克隆人的受监护权被抚养权得不到保护 克隆人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结婚权得不到保护 克隆人研究是对于进一步犯罪的引诱 克隆人的研究违背人类不变的伦理道德并且也是人类的陷阱

最近世界上一邪教组织头目甩出一个令世人惊讶的消息,公开宣称他们已经制造出了克隆人。此外2001年5月30日《南方周末》报科学版登载了一篇关于克隆人的文章,文中表达了我国的某些科学界人士支持克隆人的言论,近一年来,克隆人成为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在众说纷纭的时候,我想由于知识所限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他们并不了解克隆人的产生在法律方面存在着什么顽疾。时到今日,长期沉积在我思索之中关于克隆人的看法,一刻也不能沉默。我想如果不以法律的名义向克隆人说不,也许好多人还会对克隆人报有迷茫、幼稚甚至无知的幻想,成为别有用心的科学狂人的被欺骗对象。就象《指环王》中魔鬼就要复活一样,当恐怖即将袭来时,村民们却在忘怀地喧闹和狂欢。这使我感到不安,因为从法律角度看,支持克隆人研究就是一个走向危险的方向,法律反对克隆人!
本文所述是从法律角度剖析克隆人研究行为的违法性、犯罪性,以及克隆人如果出现的话,其主体性质、民事法律地位是如何的状态。由于学识浅薄,未免有疏漏不足之处,但我希望以此来唤醒那些为克隆人研究摇旗呐喊的“无知”知识分子的灵魂,望广*律界同行为此深思,为此与我共同做出抵制克隆人研究的有益努力。

克隆人是人不是物
人们愿意乐观的看待克隆人研究,很大的因素是因为有些人会把克隆人研究的基因提取对象,以及把制造产生的个体当成物的客体或是说无*的实验体。当每一个从事克隆人研究的人对克隆人主体性质的认识轻松略过不加理会时,这种项目的研究就会显得如同在动物身上研究鼠疫疫苗一样积极。克隆人是不是人呢?我想克隆人当然是人。因为,克隆人研究只是突破了人类有性繁殖的传统,使用了无性繁殖的手段,这种研究本身是攻克无形繁殖这一手段,其目的就是创造出与人一样有智能的生命,即使其胚胎生成方式不同,但克隆人生理机能完全与人无本质差异。因此无论从一般视角还是法律视角,克隆人就是人。我们知道,即使是一个没有知觉的植物人或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他们都是自然人主体。人的主体资格权利能力不因是否具有完整的行为能力而受到*或剥夺,人的自然权利、社会权利、法律权利都是平等的。基于这一点,所以说克隆人都应具有象自然人同样的公民权利。即他们应当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有性不受侵犯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甚至应有选举权和结婚权等等。
也许会有极端者要说,克隆人不是人只是一个物种,就是幻想片中的机器人,就象美国片中的终结者一样。这种回答是极为残忍的,这会使人想起日本的七三一部队,他们不是把人称做是实验品吗。把人当作实验品,杀人不叫杀人而是叫做实验,这是魔鬼逻辑。如果这样,克隆人的命运与动物在人类手中的命运还会有什么区别?克隆人将因此没有生命权、健康权。克隆人会不经法律允许被擅夺生命。克隆人将成为一种基因产品被任意交易。试想,如果这样,人类社会岂不要倒退到比奴隶社会还要残忍的境界,全人类都会陷入残杀和掠夺,电影中的可怕世界也必然会成为现实。因为,没有人会区别出克隆人与自然人的不同。只要有一个你是克隆人的借口,其随之遭受的命运就可以和被宰杀的牲畜一样可怕。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法律所调整的主体有真实主体和虚拟主体之分,虚拟主体有若干个如国家、国际组织、企业法人、政党等都是,而真实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然人或者说公民。在只有一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中,错综复杂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已经是层出不穷,试想如果出现了克隆人,这就意味着世界上出现了另一个真实主体,两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世界必将导致更为混乱。

克隆人研究目的无益于人类
克隆人的研究不会带来人类价值上的进步。人的价值不在于他的身体条件、肤色、身材,培养人的价值在于如何教育。一个自然人如果在后天的社会教育上不成功那么他必然不会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既然决定人类命运的是道德和社会的教育,那么的克隆人研究又有什么意义呢?

克隆人研究的逻辑矛盾
克隆人不能因其胚胎方式的不同而降低或否定他不具有人的法律地位。但这样就陷入一个矛盾,不把克隆人视为人是错误的,如果把克隆人视为人,那么在克隆人的研究中,在作为一个技术手段的进步过程中,研究者必然就要残害克隆人的生命,毫无疑问这就不是研究而是犯罪。
任何一个理性的人会支持一项以杀人为主要代价的研究吗,更可怕的是这种研究的结果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犯罪和灾难,这就是一种让人类走向灭亡的技术进步!

克隆人研究违法
克隆人的过程对于克隆人的生命健康存在着情节严重的伤害行为,这是违背*、刑法精神的行为。就我国而言,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人类自然生产都在*之列,为什么还要进行另一种人口生产的实验。何况,我国人口的自然繁衍生育能力很强,绝对没有必要通过克隆方式创造人口。因此,在我国克隆人的研究是违背《计划生育法》的做法。

克隆人研究过程的危害性
从动物克隆的实验来看,克隆物种的成活率很低。在多莉羊的克隆实验中,277个胚胎融合仅仅成活了多莉一个,成功率只有0.36%。许多有幸降生的克隆小牛,有很多很快死于心脏异常、尿毒症或呼吸困难。出生后的克隆动物部分个体表现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液的含氧量和生长因子的浓度低于正常;胸腺、脾、淋巴腺发育不正常等。
现在可以看出来,同正常生殖相比,通过克隆方式产生的生命大多存在着残疾、夭折。可以想象,在制造克隆人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残疾的人类,或是残疾的胚胎或是残疾的婴儿。这时,疯狂的科学家难道会承担起养育这些人类生命的责任吗,恐怕任何人也不会相信。

克隆人研究者的犯罪责任
科学家创造克隆人的行为具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行为的犯罪特征。故意犯罪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结果的必然并积极追求。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上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克隆人的研究存在着致人死亡或残疾的可能性后果,并且几乎是一种必然性。行为人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从事这种研究,由于其行为必然或极可能导致克隆人生命致死甚至致残,因此,这就是一种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类型。从主观心态和对后果的预见性上看,进行克隆人研究的科学家至少是具有犯罪间接故意的。杀人犯罪的方式有多种。比如有即时持刀毙人死命的犯罪,也有通过长期的药物毒害达到杀人目的的犯罪。对于一个正常生育下来的残疾儿来讲,这种人体上的残疾不可能被归咎于某个人的犯罪行为,因为,正常的生育出现残疾儿是无法预见的。但对于研究克隆人的科学家来讲,正是因为其明知并使用了一种特别的行为方式而导致了新生儿的死亡或伤残夭折,因此其应当承担相同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克隆人给民事法律关系带来混乱
一、克隆人没有监护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后,一般有父母作为合法的监护人。当其父母逃避监护和抚养责任时,这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作为克隆人,谁是他们的父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初的克隆技术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继续,有精子供体和卵子供体,理论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现在提供体细胞核的克隆技术已经出现,无性生殖基本成熟。克隆人基本是体细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体细胞核者有可能与其年龄相当的人,因此从伦理上应当做父亲的体细胞提供者在年龄和行为能力上也许并不可以。
实质上无论是那一种技术,克隆人几乎都是找不到他们的父母。也许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研究者的一个“研究成果”。
克隆人还有另一种可能会是被某个母体*后降生的。克隆人的*母亲是否有义务成为其监护人,这也很难。因为*母亲所生的孩子也许与自己并无一点血缘关系,既然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能要求*者承担监护抚养义务。由于克隆技术已经到了单性繁殖的水平,因此,克隆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后就是一个彻底的孤儿。
让我们想象,一个从身体机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同样存在缺陷,这不是一种残忍吗。谁来看护他,谁来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呢。也许,克隆人的生命还不如真正的动物幸运。动物和小鸟出生都有母亲来哺育,喂养,而克隆人从来到世界上就是一个牺牲品,实验品。相信,克隆人的感知力与人类是一致的,他们同样惧怕疼痛,惧怕孤独,惧怕流血,惧怕死亡;他们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但这一切他们又怎能得到呢。
由于没有监护人,*人与研究人之间完全可以是一种商业合同关系。生完了孩子,养育到一定时间,即可交“货”。这时研究者如何利用这些生命,他们可能是为委托人生产下一代,或者是复制品;但他们也完全可以为他们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托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处置这些人类。这所有的一切将因克隆人没有父母监护显得更为随便。
二、克隆人的人格权和荣誉权
人都是社会性的,作为克隆人同样是。那些希望有一个克隆儿的父母毫无疑问也想有一个自立于社会的孩子。可是,由于克隆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无法保证。由于健康及免疫力的先天问题,克隆人容易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这一切使他的健康自生来就受到侵害,而这种侵害完全也是人为的。由于有疾病,周围的普通人自然很难接受克隆人,一个无法融入社会的克隆人又怎能实现一个正常人的价值呢。研究出来的克隆人如果连普通人应该享有的幸福都没有,连普通人被社会认可的水平都达不到,这种研究又有什么价值呢?这样的孩子难道不更是让父母担忧和痛苦吗?一个得不到社会认可的克隆人他的人格权、荣誉权又如何得到尊重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2

“克隆”是从英文“clone”音译而来,在生物学领域有3个不同层次的含义。

1.在分子水平,克隆一般指DNA克隆(也叫分子克隆)。含义是将某一特定DN*断通过重组DNA技术插入到一个载体(如质粒和病毒等)中,然后在宿主细胞中进行自我复制所得到的大量完全相同的该DN*断的“群体”。

2.在细胞水平,克隆实质由一个单一的共同祖先细胞*所形成的一个细胞群体。其中每个细胞的基因都相同。比如,使一个细胞在体外的培养液中*若干代所形成的一个遗传背景完全相同的细胞集体即为一个细胞克隆。又如,在脊椎动物体内,当有外源物(如细菌或病毒)侵入时,会通过免疫反应产生特异的识别抗体。产生某一特定抗体的所有浆细胞都是由一个B细胞*而成,这样的一个浆细胞群体也是一个细胞克隆。细胞克隆是一种低级的生殖方式-无性繁殖,即不经过两性结合,子代和亲代具有相同的遗传性。生物进化的层次越低,越有可能采取这种繁殖方式。

3.在个体水平,克隆是指基因型完全相同的两个或更多的个体组成的一个群体。比如,两个同卵双胞胎即为一个克隆!因为他(她)们来自同一个卵细胞,所以遗传背景完全一样。按此定义,“多利”并不能说成是一个克隆!因为“多利”只是孤单的一个。只有当那些英国胚胎学家能将两个以上完全相同的细胞核移植到两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去核卵细胞中,得到两个以上遗传背景完全相同的“多利”时才能用克隆这个词来描述。所以在那篇发表于1997年2月出版在《Nature》杂志上的轰动性论文中,作者并没有把“多利”说成是一个克隆。

另外,克隆也可以做动词用,意思是指获得以上所言DNA、细胞或个体群体的过程。

二、克隆技术

1.DNA克隆

现在进行DNA克隆的方法多种多样,其基本过程如下图所示(未按比例)

可见,这样得到的DNA可以应用于生物学研究的很多方面,包括对特异DNA的碱基顺序的分析和处理,以及生物技术工业中有价值蛋白质的大量生产等等。

2.生物个体的克隆

(1)植物个体的克隆

在20世纪50年代,植物学家用胡萝卜为模型材料,研究了分化的植物细胞中遗传物质是否丢失问题,他们惊奇地发现,从一个单一已经高度分化的胡萝卜细胞

可以发育形成一棵完整的植株!由此,他们认为植物细胞具有全能性。从一棵胡萝卜中的两个以上的体细胞发育而成的胡萝卜群体的遗传背景完全一样,故为一个克隆。如此的植物的克隆过程是一个完全的无性繁殖过程!

(2)动物个体的克隆

① “多利”的诞生

1997年2月27日英国爱丁堡罗斯林(Roslin)研究所的伊恩•维尔莫特科学研究小组向世界宣布,世界上第一头克隆绵羊“多利”(Dolly)诞生,这一消息立刻轰动了全世界。

“多莉”的产生与三只母羊有关。一只是怀孕三个月的芬兰多塞特母绵羊,两只是苏格兰黑面母绵羊。芬兰多塞特母绵羊提供了全套遗传信息,即提供了细胞核(称之为供体);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提供无细胞核的卵细胞;另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提供羊胚胎的发育环境——子宫,是“多莉”羊的“生”母。其整个克隆过程简述如下:

从芬兰多塞特母绵羊的乳腺中取出乳腺细胞,将其放入低浓度的营养培养液中,细胞逐渐停止了*,此细胞称之为供体细胞;给一头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注射促性腺素,促使它排卵,取出未受精的卵细胞,并立即将其细胞核除去,留下一个无核的卵细胞,此细胞称之为受体细胞;利用电脉冲的方法,使供体细胞和受体细胞发生融合,最后形成了融合细胞,由于电脉冲还可以产生类似于自然受精过程中的一系列反应,使融合细胞也能象受精卵一样进行细胞*、分化,从而形成胚胎细胞;将胚胎细胞转移到另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的子宫内,胚胎细胞进一步分化和发育,最后形成一只小绵羊。出生的“多莉”小绵羊与多塞特母绵羊具有完全相同的外貌。

一年以后,另一组科学家报道了将小鼠卵丘细胞(围绕在卵母细胞外周的高度分化细胞)的细胞核移植到去除了细胞核的卵母细胞中得到20多只发育完全的小鼠。如呆“多利”因为只有一只,还不够叫做克隆羊的话,这些小鼠

就是名副其实的克隆鼠了。

② 通过细胞核移植克隆小鼠的基本过程

在本实验中,卵丘细胞是经如下过程得到的:通过连续几次注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使雌鼠诱导成高产卵量状态。然后从雌鼠输卵管中收集卵丘细胞与卵母细胞的复合体。经透明质酸处理使卵丘细胞散开。选择直径为10-12微米的卵丘细胞用作细胞核供体(前期实验表明,若用直径更小或更大的卵丘细胞的细胞核,经过细胞核移植的卵母细胞很少发育到8细胞期)。所选择的卵丘细胞保持在一定的溶液环境中,在3小时内进行细胞核移植(与此不同的是,在获得“多利”时用作细胞核供体的乳腺细胞先在培养液中传代了3-6次)

卵母细胞(一般处于减数*中期 II )通过与上面描述类似的方法,从不同种的雌鼠中收集。在显微镜下小心地用直径大约7微米的细管取出卵母细胞的细胞核,尽量不取出细胞质。同样小心取出卵丘细胞的细胞核,也尽量去除所带的细胞质(通过使取出的细胞核在玻璃管中往复运动数次,以去除所带的少量的细胞质)。在细胞核被取出后5分钟之内,直接注射到已经去除了细胞核的卵母细胞中。进行了细胞核移植的卵母细胞先放在一种特制的溶液中1-6小时,然后加入二价的锶离子(Sr2+)和细胞*抑素B。前者使卵母细胞激活,后者抑制极体的形成和染色体的排除。再取出处理过的卵母细胞,放在没有锶和细胞*抑素B的特制的溶液中使细胞*形成胚胎。

不同阶段的胚胎(从2细胞期到胚泡期)被分别植入几天前与已经结扎雄鼠交配过的假孕母鼠的输卵管或子宫中发育。发育完全的胎儿鼠在大约19天后通过手术取出。

目前胚胎细胞核移植克隆的动物有小鼠、兔、山羊、绵羊、猪、牛和猴子等。在中国,除猴子以外,其他克隆动物都有,也能连续核移植克隆山羊,该技术比胚胎分割技术更进一步,将克隆出更多的动物。因胚胎分割次数越多,每份细胞越少,发育成的个体的能力越差。体细胞核移植克隆的动物只有一个,就是“多利”羊。

三、克隆技术的福音

1. 克隆技术与遗传育种

在农业方面,人们利用“克隆”技术培育出大量具有抗旱、抗倒伏、抗病虫害的优质高产品种,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在这方面我国已迈入世界最先进的前列。

2. 克隆技术与濒危生物保护

克隆技术对保护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物种来讲是一个福音,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从生物学的角度看,这也是克隆技术最有价值的地方之一。

3. 克隆技术与医学

在当代,医生几乎能在所有人类器官和组织上施行移植手术。但就科学技术而言,器官移植中的排斥反应仍是最为头痛的事。排斥反应的原因是组织不配型导致相容性差。如果把“克隆人”的器官提供给“原版人”,作器官移植之用,则绝对没有排斥反应之虑,因为二者基因相配,组织也相配。问题是,利用“克隆人”作为器官供体合不合乎人道?是否合法?经济是否合算?

克隆技术还可用来大量繁殖有价值的基因,例如,在医学方面,人们正是通过“克隆”技术生产出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使侏儒症患者重新长高的生长激素和能抗多种病毒感染的干挠素,等等。

资料:1938年,第一位现代胚胎学家、德国的汉斯?斯皮曼博士建议用成熟的细胞核植入卵子的办法进行哺乳动物克隆。
1952年,运用斯皮曼的构想,出现世界上第一只克隆青蛙。
1962年,约翰?格登宣布他用一个成熟细胞克隆出一只蝌蚪,从而引发了关于克隆的第一轮辩论。
1984年,斯蒂恩?威拉德森用胚胎细胞克隆出一只羊。这是第一例得到证实的克隆哺乳动物。
1995年10月,美国麻省麻醉学家维坎蒂博士利用改良组织工程,令老鼠背上长出人耳,从而使人类能在实验室培育出可向人类移植的皮肤和软骨。
1996年7月,英国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成功地用羊乳腺细胞克隆出小绵羊"多利"。
1997年10月,英国专家研制出一个无头的青蛙胚胎,令其有关技术可以制造人类器官以便作为医学移植用途。
1999年7月,日本科学家克隆出多头牛,并将其肉类推向市场出售。
2000年4月,美国先进细胞工程公司克隆出6头比它们本身实际年龄年轻的小牛。
2000年,美国科学家用无性繁殖技术成功克隆出一只猴子"泰特拉",这意味着克隆人本身已没有技术障碍。
2001年11月25日,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生物技术

因为再好的科隆技术也会有可能失败,这也是科学研究者公认的。而进行科隆人的技术就是对这种失败可能性的放任,如果失败了,就是对科隆人的伤害,而科学研究者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要负刑事责任。

1965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美国的科学家理查德•费恩曼说过,科学是一把能够打开天堂的钥匙,但是它同样也会将地狱打开。
主要观点:克隆人具有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克隆人研究行为是违法行为 克隆人研究者涉嫌故意杀人及伤害罪 克隆人的受监护权被抚养权得不到保护 克隆人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结婚权得不到保护 克隆人研究是对于进一步犯罪的引诱 克隆人的研究违背人类不变的伦理道德并且也是人类的陷阱

最近世界上一邪教组织头目甩出一个令世人惊讶的消息,公开宣称他们已经制造出了克隆人。此外2001年5月30日《南方周末》报科学版登载了一篇关于克隆人的文章,文中表达了我国的某些科学界人士支持克隆人的言论,近一年来,克隆人成为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在众说纷纭的时候,我想由于知识所限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他们并不了解克隆人的产生在法律方面存在着什么顽疾。时到今日,长期沉积在我思索之中关于克隆人的看法,一刻也不能沉默。我想如果不以法律的名义向克隆人说不,也许好多人还会对克隆人报有迷茫、幼稚甚至无知的幻想,成为别有用心的科学狂人的被欺骗对象。就象《指环王》中魔鬼就要复活一样,当恐怖即将袭来时,村民们却在忘怀地喧闹和狂欢。这使我感到不安,因为从法律角度看,支持克隆人研究就是一个走向危险的方向,法律反对克隆人!
本文所述是从法律角度剖析克隆人研究行为的违法性、犯罪性,以及克隆人如果出现的话,其主体性质、民事法律地位是如何的状态。由于学识浅薄,未免有疏漏不足之处,但我希望以此来唤醒那些为克隆人研究摇旗呐喊的“无知”知识分子的灵魂,望广*律界同行为此深思,为此与我共同做出抵制克隆人研究的有益努力。

克隆人是人不是物
人们愿意乐观的看待克隆人研究,很大的因素是因为有些人会把克隆人研究的基因提取对象,以及把制造产生的个体当成物的客体或是说无*的实验体。当每一个从事克隆人研究的人对克隆人主体性质的认识轻松略过不加理会时,这种项目的研究就会显得如同在动物身上研究鼠疫疫苗一样积极。克隆人是不是人呢?我想克隆人当然是人。因为,克隆人研究只是突破了人类有性繁殖的传统,使用了无性繁殖的手段,这种研究本身是攻克无形繁殖这一手段,其目的就是创造出与人一样有智能的生命,即使其胚胎生成方式不同,但克隆人生理机能完全与人无本质差异。因此无论从一般视角还是法律视角,克隆人就是人。我们知道,即使是一个没有知觉的植物人或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他们都是自然人主体。人的主体资格权利能力不因是否具有完整的行为能力而受到*或剥夺,人的自然权利、社会权利、法律权利都是平等的。基于这一点,所以说克隆人都应具有象自然人同样的公民权利。即他们应当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有性不受侵犯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甚至应有选举权和结婚权等等。
也许会有极端者要说,克隆人不是人只是一个物种,就是幻想片中的机器人,就象美国片中的终结者一样。这种回答是极为残忍的,这会使人想起日本的七三一部队,他们不是把人称做是实验品吗。把人当作实验品,杀人不叫杀人而是叫做实验,这是魔鬼逻辑。如果这样,克隆人的命运与动物在人类手中的命运还会有什么区别?克隆人将因此没有生命权、健康权。克隆人会不经法律允许被擅夺生命。克隆人将成为一种基因产品被任意交易。试想,如果这样,人类社会岂不要倒退到比奴隶社会还要残忍的境界,全人类都会陷入残杀和掠夺,电影中的可怕世界也必然会成为现实。因为,没有人会区别出克隆人与自然人的不同。只要有一个你是克隆人的借口,其随之遭受的命运就可以和被宰杀的牲畜一样可怕。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法律所调整的主体有真实主体和虚拟主体之分,虚拟主体有若干个如国家、国际组织、企业法人、政党等都是,而真实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然人或者说公民。在只有一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中,错综复杂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已经是层出不穷,试想如果出现了克隆人,这就意味着世界上出现了另一个真实主体,两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世界必将导致更为混乱。

克隆人研究目的无益于人类
克隆人的研究不会带来人类价值上的进步。人的价值不在于他的身体条件、肤色、身材,培养人的价值在于如何教育。一个自然人如果在后天的社会教育上不成功那么他必然不会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既然决定人类命运的是道德和社会的教育,那么的克隆人研究又有什么意义呢?

克隆人研究的逻辑矛盾
克隆人不能因其胚胎方式的不同而降低或否定他不具有人的法律地位。但这样就陷入一个矛盾,不把克隆人视为人是错误的,如果把克隆人视为人,那么在克隆人的研究中,在作为一个技术手段的进步过程中,研究者必然就要残害克隆人的生命,毫无疑问这就不是研究而是犯罪。
任何一个理性的人会支持一项以杀人为主要代价的研究吗,更可怕的是这种研究的结果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犯罪和灾难,这就是一种让人类走向灭亡的技术进步!

克隆人研究违法
克隆人的过程对于克隆人的生命健康存在着情节严重的伤害行为,这是违背*、刑法精神的行为。就我国而言,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人类自然生产都在*之列,为什么还要进行另一种人口生产的实验。何况,我国人口的自然繁衍生育能力很强,绝对没有必要通过克隆方式创造人口。因此,在我国克隆人的研究是违背《计划生育法》的做法。

克隆人研究过程的危害性
从动物克隆的实验来看,克隆物种的成活率很低。在多莉羊的克隆实验中,277个胚胎融合仅仅成活了多莉一个,成功率只有0.36%。许多有幸降生的克隆小牛,有很多很快死于心脏异常、尿毒症或呼吸困难。出生后的克隆动物部分个体表现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液的含氧量和生长因子的浓度低于正常;胸腺、脾、淋巴腺发育不正常等。
现在可以看出来,同正常生殖相比,通过克隆方式产生的生命大多存在着残疾、夭折。可以想象,在制造克隆人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残疾的人类,或是残疾的胚胎或是残疾的婴儿。这时,疯狂的科学家难道会承担起养育这些人类生命的责任吗,恐怕任何人也不会相信。

克隆人研究者的犯罪责任
科学家创造克隆人的行为具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行为的犯罪特征。故意犯罪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结果的必然并积极追求。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上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克隆人的研究存在着致人死亡或残疾的可能性后果,并且几乎是一种必然性。行为人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从事这种研究,由于其行为必然或极可能导致克隆人生命致死甚至致残,因此,这就是一种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类型。从主观心态和对后果的预见性上看,进行克隆人研究的科学家至少是具有犯罪间接故意的。杀人犯罪的方式有多种。比如有即时持刀毙人死命的犯罪,也有通过长期的药物毒害达到杀人目的的犯罪。对于一个正常生育下来的残疾儿来讲,这种人体上的残疾不可能被归咎于某个人的犯罪行为,因为,正常的生育出现残疾儿是无法预见的。但对于研究克隆人的科学家来讲,正是因为其明知并使用了一种特别的行为方式而导致了新生儿的死亡或伤残夭折,因此其应当承担相同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克隆人给民事法律关系带来混乱
一、克隆人没有监护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后,一般有父母作为合法的监护人。当其父母逃避监护和抚养责任时,这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作为克隆人,谁是他们的父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初的克隆技术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继续,有精子供体和卵子供体,理论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现在提供体细胞核的克隆技术已经出现,无性生殖基本成熟。克隆人基本是体细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体细胞核者有可能与其年龄相当的人,因此从伦理上应当做父亲的体细胞提供者在年龄和行为能力上也许并不可以。
实质上无论是那一种技术,克隆人几乎都是找不到他们的父母。也许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研究者的一个“研究成果”。
克隆人还有另一种可能会是被某个母体*后降生的。克隆人的*母亲是否有义务成为其监护人,这也很难。因为*母亲所生的孩子也许与自己并无一点血缘关系,既然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能要求*者承担监护抚养义务。由于克隆技术已经到了单性繁殖的水平,因此,克隆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后就是一个彻底的孤儿。
让我们想象,一个从身体机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同样存在缺陷,这不是一种残忍吗。谁来看护他,谁来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呢。也许,克隆人的生命还不如真正的动物幸运。动物和小鸟出生都有母亲来哺育,喂养,而克隆人从来到世界上就是一个牺牲品,实验品。相信,克隆人的感知力与人类是一致的,他们同样惧怕疼痛,惧怕孤独,惧怕流血,惧怕死亡;他们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但这一切他们又怎能得到呢。
由于没有监护人,*人与研究人之间完全可以是一种商业合同关系。生完了孩子,养育到一定时间,即可交“货”。这时研究者如何利用这些生命,他们可能是为委托人生产下一代,或者是复制品;但他们也完全可以为他们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托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处置这些人类。这所有的一切将因克隆人没有父母监护显得更为随便。
二、克隆人的人格权和荣誉权
人都是社会性的,作为克隆人同样是。那些希望有一个克隆儿的父母毫无疑问也想有一个自立于社会的孩子。可是,由于克隆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无法保证。由于健康及免疫力的先天问题,克隆人容易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这一切使他的健康自生来就受到侵害,而这种侵害完全也是人为的。由于有疾病,周围的普通人自然很难接受克隆人,一个无法融入社会的克隆人又怎能实现一个正常人的价值呢。研究出来的克隆人如果连普通人应该享有的幸福都没有,连普通人被社会认可的水平都达不到,这种研究又有什么价值呢?这样的孩子难道不更是让父母担忧和痛苦吗?一个得不到社会认可的克隆人他的人格权、荣誉权又如何得到尊重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2

克隆不是生殖,是复制。和电脑操作中的复制是一样的。

克隆人的基因完全相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3

克隆就是无性生殖,也没什么,克隆人是早晚会出现的,没有什么必要惊慌,克隆人就是你生下来的孩子罢了,只是遗传信息和你一样而已,并不会克隆思想,除了相貌会和你一样,其它不会必然相同。当然就如同所以重大的技术出现一样,它必然后带来好的一面和不好的一面,关键是看人类怎么利用它了。
人也是生物之一,是生物中动物的一种,克隆人和克隆动物或者说生物在技术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克隆人更复杂一些。但是克隆人会带来一些伦理,社会上的一些问题,这也就是现在反对克隆人的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2

克隆不是生殖,是复制。和电脑操作中的复制是一样的。

克隆人的基因完全相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3

克隆就是无性生殖,也没什么,克隆人是早晚会出现的,没有什么必要惊慌,克隆人就是你生下来的孩子罢了,只是遗传信息和你一样而已,并不会克隆思想,除了相貌会和你一样,其它不会必然相同。当然就如同所以重大的技术出现一样,它必然后带来好的一面和不好的一面,关键是看人类怎么利用它了。
人也是生物之一,是生物中动物的一种,克隆人和克隆动物或者说生物在技术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克隆人更复杂一些。但是克隆人会带来一些伦理,社会上的一些问题,这也就是现在反对克隆人的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3

你希望在大街看见另一个你吗?要是一个犯了罪呢?要不要给克隆思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4

据德新社报道,意大利医生安蒂诺里昨日在罗马透露,他相信下个月将有数名克隆婴儿问世,但他本人并未参与克隆人计划。
安蒂诺里声称,他确认目前已经有三名妇女在克隆技术的帮助下受孕,并将于下个月分娩。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并未参与到通过克隆技术帮助这三名妇女受孕的过程中。

安蒂诺里还说,他确信不久还将还会有几起克隆人试验。他同时拒绝透露三名妇女现处何处,只表示其中一人在某*国家。

参考资料:you-know-who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3

你希望在大街看见另一个你吗?要是一个犯了罪呢?要不要给克隆思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4

据德新社报道,意大利医生安蒂诺里昨日在罗马透露,他相信下个月将有数名克隆婴儿问世,但他本人并未参与克隆人计划。
安蒂诺里声称,他确认目前已经有三名妇女在克隆技术的帮助下受孕,并将于下个月分娩。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并未参与到通过克隆技术帮助这三名妇女受孕的过程中。

安蒂诺里还说,他确信不久还将还会有几起克隆人试验。他同时拒绝透露三名妇女现处何处,只表示其中一人在某*国家。

参考资料:you-know-who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2

“克隆”是从英文“clone”音译而来,在生物学领域有3个不同层次的含义。

1.在分子水平,克隆一般指DNA克隆(也叫分子克隆)。含义是将某一特定DN*断通过重组DNA技术插入到一个载体(如质粒和病毒等)中,然后在宿主细胞中进行自我复制所得到的大量完全相同的该DN*断的“群体”。

2.在细胞水平,克隆实质由一个单一的共同祖先细胞*所形成的一个细胞群体。其中每个细胞的基因都相同。比如,使一个细胞在体外的培养液中*若干代所形成的一个遗传背景完全相同的细胞集体即为一个细胞克隆。又如,在脊椎动物体内,当有外源物(如细菌或病毒)侵入时,会通过免疫反应产生特异的识别抗体。产生某一特定抗体的所有浆细胞都是由一个B细胞*而成,这样的一个浆细胞群体也是一个细胞克隆。细胞克隆是一种低级的生殖方式-无性繁殖,即不经过两性结合,子代和亲代具有相同的遗传性。生物进化的层次越低,越有可能采取这种繁殖方式。

3.在个体水平,克隆是指基因型完全相同的两个或更多的个体组成的一个群体。比如,两个同卵双胞胎即为一个克隆!因为他(她)们来自同一个卵细胞,所以遗传背景完全一样。按此定义,“多利”并不能说成是一个克隆!因为“多利”只是孤单的一个。只有当那些英国胚胎学家能将两个以上完全相同的细胞核移植到两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去核卵细胞中,得到两个以上遗传背景完全相同的“多利”时才能用克隆这个词来描述。所以在那篇发表于1997年2月出版在《Nature》杂志上的轰动性论文中,作者并没有把“多利”说成是一个克隆。

另外,克隆也可以做动词用,意思是指获得以上所言DNA、细胞或个体群体的过程。

二、克隆技术

1.DNA克隆

现在进行DNA克隆的方法多种多样,其基本过程如下图所示(未按比例)

可见,这样得到的DNA可以应用于生物学研究的很多方面,包括对特异DNA的碱基顺序的分析和处理,以及生物技术工业中有价值蛋白质的大量生产等等。

2.生物个体的克隆

(1)植物个体的克隆

在20世纪50年代,植物学家用胡萝卜为模型材料,研究了分化的植物细胞中遗传物质是否丢失问题,他们惊奇地发现,从一个单一已经高度分化的胡萝卜细胞

可以发育形成一棵完整的植株!由此,他们认为植物细胞具有全能性。从一棵胡萝卜中的两个以上的体细胞发育而成的胡萝卜群体的遗传背景完全一样,故为一个克隆。如此的植物的克隆过程是一个完全的无性繁殖过程!

(2)动物个体的克隆

① “多利”的诞生

1997年2月27日英国爱丁堡罗斯林(Roslin)研究所的伊恩•维尔莫特科学研究小组向世界宣布,世界上第一头克隆绵羊“多利”(Dolly)诞生,这一消息立刻轰动了全世界。

“多莉”的产生与三只母羊有关。一只是怀孕三个月的芬兰多塞特母绵羊,两只是苏格兰黑面母绵羊。芬兰多塞特母绵羊提供了全套遗传信息,即提供了细胞核(称之为供体);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提供无细胞核的卵细胞;另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提供羊胚胎的发育环境——子宫,是“多莉”羊的“生”母。其整个克隆过程简述如下:

从芬兰多塞特母绵羊的乳腺中取出乳腺细胞,将其放入低浓度的营养培养液中,细胞逐渐停止了*,此细胞称之为供体细胞;给一头苏格兰黑面母绵羊注射促性腺素,促使它排卵,取出未受精的卵细胞,并立即将其细胞核除去,留下一个无核的卵细胞,此细胞称之为受体细胞;利用电脉冲的方法,使供体细胞和受体细胞发生融合,最后形成了融合细胞,由于电脉冲还可以产生类似于自然受精过程中的一系列反应,使融合细胞也能象受精卵一样进行细胞*、分化,从而形成胚胎细胞;将胚胎细胞转移到另一只苏格兰黑面母绵羊的子宫内,胚胎细胞进一步分化和发育,最后形成一只小绵羊。出生的“多莉”小绵羊与多塞特母绵羊具有完全相同的外貌。

一年以后,另一组科学家报道了将小鼠卵丘细胞(围绕在卵母细胞外周的高度分化细胞)的细胞核移植到去除了细胞核的卵母细胞中得到20多只发育完全的小鼠。如呆“多利”因为只有一只,还不够叫做克隆羊的话,这些小鼠

就是名副其实的克隆鼠了。

② 通过细胞核移植克隆小鼠的基本过程

在本实验中,卵丘细胞是经如下过程得到的:通过连续几次注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使雌鼠诱导成高产卵量状态。然后从雌鼠输卵管中收集卵丘细胞与卵母细胞的复合体。经透明质酸处理使卵丘细胞散开。选择直径为10-12微米的卵丘细胞用作细胞核供体(前期实验表明,若用直径更小或更大的卵丘细胞的细胞核,经过细胞核移植的卵母细胞很少发育到8细胞期)。所选择的卵丘细胞保持在一定的溶液环境中,在3小时内进行细胞核移植(与此不同的是,在获得“多利”时用作细胞核供体的乳腺细胞先在培养液中传代了3-6次)

卵母细胞(一般处于减数*中期 II )通过与上面描述类似的方法,从不同种的雌鼠中收集。在显微镜下小心地用直径大约7微米的细管取出卵母细胞的细胞核,尽量不取出细胞质。同样小心取出卵丘细胞的细胞核,也尽量去除所带的细胞质(通过使取出的细胞核在玻璃管中往复运动数次,以去除所带的少量的细胞质)。在细胞核被取出后5分钟之内,直接注射到已经去除了细胞核的卵母细胞中。进行了细胞核移植的卵母细胞先放在一种特制的溶液中1-6小时,然后加入二价的锶离子(Sr2+)和细胞*抑素B。前者使卵母细胞激活,后者抑制极体的形成和染色体的排除。再取出处理过的卵母细胞,放在没有锶和细胞*抑素B的特制的溶液中使细胞*形成胚胎。

不同阶段的胚胎(从2细胞期到胚泡期)被分别植入几天前与已经结扎雄鼠交配过的假孕母鼠的输卵管或子宫中发育。发育完全的胎儿鼠在大约19天后通过手术取出。

目前胚胎细胞核移植克隆的动物有小鼠、兔、山羊、绵羊、猪、牛和猴子等。在中国,除猴子以外,其他克隆动物都有,也能连续核移植克隆山羊,该技术比胚胎分割技术更进一步,将克隆出更多的动物。因胚胎分割次数越多,每份细胞越少,发育成的个体的能力越差。体细胞核移植克隆的动物只有一个,就是“多利”羊。

三、克隆技术的福音

1. 克隆技术与遗传育种

在农业方面,人们利用“克隆”技术培育出大量具有抗旱、抗倒伏、抗病虫害的优质高产品种,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在这方面我国已迈入世界最先进的前列。

2. 克隆技术与濒危生物保护

克隆技术对保护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物种来讲是一个福音,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从生物学的角度看,这也是克隆技术最有价值的地方之一。

3. 克隆技术与医学

在当代,医生几乎能在所有人类器官和组织上施行移植手术。但就科学技术而言,器官移植中的排斥反应仍是最为头痛的事。排斥反应的原因是组织不配型导致相容性差。如果把“克隆人”的器官提供给“原版人”,作器官移植之用,则绝对没有排斥反应之虑,因为二者基因相配,组织也相配。问题是,利用“克隆人”作为器官供体合不合乎人道?是否合法?经济是否合算?

克隆技术还可用来大量繁殖有价值的基因,例如,在医学方面,人们正是通过“克隆”技术生产出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使侏儒症患者重新长高的生长激素和能抗多种病毒感染的干挠素,等等。

资料:1938年,第一位现代胚胎学家、德国的汉斯?斯皮曼博士建议用成熟的细胞核植入卵子的办法进行哺乳动物克隆。
1952年,运用斯皮曼的构想,出现世界上第一只克隆青蛙。
1962年,约翰?格登宣布他用一个成熟细胞克隆出一只蝌蚪,从而引发了关于克隆的第一轮辩论。
1984年,斯蒂恩?威拉德森用胚胎细胞克隆出一只羊。这是第一例得到证实的克隆哺乳动物。
1995年10月,美国麻省麻醉学家维坎蒂博士利用改良组织工程,令老鼠背上长出人耳,从而使人类能在实验室培育出可向人类移植的皮肤和软骨。
1996年7月,英国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成功地用羊乳腺细胞克隆出小绵羊"多利"。
1997年10月,英国专家研制出一个无头的青蛙胚胎,令其有关技术可以制造人类器官以便作为医学移植用途。
1999年7月,日本科学家克隆出多头牛,并将其肉类推向市场出售。
2000年4月,美国先进细胞工程公司克隆出6头比它们本身实际年龄年轻的小牛。
2000年,美国科学家用无性繁殖技术成功克隆出一只猴子"泰特拉",这意味着克隆人本身已没有技术障碍。
2001年11月25日,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生物技术

因为再好的科隆技术也会有可能失败,这也是科学研究者公认的。而进行科隆人的技术就是对这种失败可能性的放任,如果失败了,就是对科隆人的伤害,而科学研究者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要负刑事责任。

1965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美国的科学家理查德•费恩曼说过,科学是一把能够打开天堂的钥匙,但是它同样也会将地狱打开。
主要观点:克隆人具有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克隆人研究行为是违法行为 克隆人研究者涉嫌故意杀人及伤害罪 克隆人的受监护权被抚养权得不到保护 克隆人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结婚权得不到保护 克隆人研究是对于进一步犯罪的引诱 克隆人的研究违背人类不变的伦理道德并且也是人类的陷阱

最近世界上一邪教组织头目甩出一个令世人惊讶的消息,公开宣称他们已经制造出了克隆人。此外2001年5月30日《南方周末》报科学版登载了一篇关于克隆人的文章,文中表达了我国的某些科学界人士支持克隆人的言论,近一年来,克隆人成为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在众说纷纭的时候,我想由于知识所限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他们并不了解克隆人的产生在法律方面存在着什么顽疾。时到今日,长期沉积在我思索之中关于克隆人的看法,一刻也不能沉默。我想如果不以法律的名义向克隆人说不,也许好多人还会对克隆人报有迷茫、幼稚甚至无知的幻想,成为别有用心的科学狂人的被欺骗对象。就象《指环王》中魔鬼就要复活一样,当恐怖即将袭来时,村民们却在忘怀地喧闹和狂欢。这使我感到不安,因为从法律角度看,支持克隆人研究就是一个走向危险的方向,法律反对克隆人!
本文所述是从法律角度剖析克隆人研究行为的违法性、犯罪性,以及克隆人如果出现的话,其主体性质、民事法律地位是如何的状态。由于学识浅薄,未免有疏漏不足之处,但我希望以此来唤醒那些为克隆人研究摇旗呐喊的“无知”知识分子的灵魂,望广*律界同行为此深思,为此与我共同做出抵制克隆人研究的有益努力。

克隆人是人不是物
人们愿意乐观的看待克隆人研究,很大的因素是因为有些人会把克隆人研究的基因提取对象,以及把制造产生的个体当成物的客体或是说无*的实验体。当每一个从事克隆人研究的人对克隆人主体性质的认识轻松略过不加理会时,这种项目的研究就会显得如同在动物身上研究鼠疫疫苗一样积极。克隆人是不是人呢?我想克隆人当然是人。因为,克隆人研究只是突破了人类有性繁殖的传统,使用了无性繁殖的手段,这种研究本身是攻克无形繁殖这一手段,其目的就是创造出与人一样有智能的生命,即使其胚胎生成方式不同,但克隆人生理机能完全与人无本质差异。因此无论从一般视角还是法律视角,克隆人就是人。我们知道,即使是一个没有知觉的植物人或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他们都是自然人主体。人的主体资格权利能力不因是否具有完整的行为能力而受到*或剥夺,人的自然权利、社会权利、法律权利都是平等的。基于这一点,所以说克隆人都应具有象自然人同样的公民权利。即他们应当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有性不受侵犯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甚至应有选举权和结婚权等等。
也许会有极端者要说,克隆人不是人只是一个物种,就是幻想片中的机器人,就象美国片中的终结者一样。这种回答是极为残忍的,这会使人想起日本的七三一部队,他们不是把人称做是实验品吗。把人当作实验品,杀人不叫杀人而是叫做实验,这是魔鬼逻辑。如果这样,克隆人的命运与动物在人类手中的命运还会有什么区别?克隆人将因此没有生命权、健康权。克隆人会不经法律允许被擅夺生命。克隆人将成为一种基因产品被任意交易。试想,如果这样,人类社会岂不要倒退到比奴隶社会还要残忍的境界,全人类都会陷入残杀和掠夺,电影中的可怕世界也必然会成为现实。因为,没有人会区别出克隆人与自然人的不同。只要有一个你是克隆人的借口,其随之遭受的命运就可以和被宰杀的牲畜一样可怕。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法律所调整的主体有真实主体和虚拟主体之分,虚拟主体有若干个如国家、国际组织、企业法人、政党等都是,而真实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然人或者说公民。在只有一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中,错综复杂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已经是层出不穷,试想如果出现了克隆人,这就意味着世界上出现了另一个真实主体,两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世界必将导致更为混乱。

克隆人研究目的无益于人类
克隆人的研究不会带来人类价值上的进步。人的价值不在于他的身体条件、肤色、身材,培养人的价值在于如何教育。一个自然人如果在后天的社会教育上不成功那么他必然不会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既然决定人类命运的是道德和社会的教育,那么的克隆人研究又有什么意义呢?

克隆人研究的逻辑矛盾
克隆人不能因其胚胎方式的不同而降低或否定他不具有人的法律地位。但这样就陷入一个矛盾,不把克隆人视为人是错误的,如果把克隆人视为人,那么在克隆人的研究中,在作为一个技术手段的进步过程中,研究者必然就要残害克隆人的生命,毫无疑问这就不是研究而是犯罪。
任何一个理性的人会支持一项以杀人为主要代价的研究吗,更可怕的是这种研究的结果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犯罪和灾难,这就是一种让人类走向灭亡的技术进步!

克隆人研究违法
克隆人的过程对于克隆人的生命健康存在着情节严重的伤害行为,这是违背*、刑法精神的行为。就我国而言,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人类自然生产都在*之列,为什么还要进行另一种人口生产的实验。何况,我国人口的自然繁衍生育能力很强,绝对没有必要通过克隆方式创造人口。因此,在我国克隆人的研究是违背《计划生育法》的做法。

克隆人研究过程的危害性
从动物克隆的实验来看,克隆物种的成活率很低。在多莉羊的克隆实验中,277个胚胎融合仅仅成活了多莉一个,成功率只有0.36%。许多有幸降生的克隆小牛,有很多很快死于心脏异常、尿毒症或呼吸困难。出生后的克隆动物部分个体表现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液的含氧量和生长因子的浓度低于正常;胸腺、脾、淋巴腺发育不正常等。
现在可以看出来,同正常生殖相比,通过克隆方式产生的生命大多存在着残疾、夭折。可以想象,在制造克隆人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残疾的人类,或是残疾的胚胎或是残疾的婴儿。这时,疯狂的科学家难道会承担起养育这些人类生命的责任吗,恐怕任何人也不会相信。

克隆人研究者的犯罪责任
科学家创造克隆人的行为具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行为的犯罪特征。故意犯罪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结果的必然并积极追求。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上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克隆人的研究存在着致人死亡或残疾的可能性后果,并且几乎是一种必然性。行为人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从事这种研究,由于其行为必然或极可能导致克隆人生命致死甚至致残,因此,这就是一种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类型。从主观心态和对后果的预见性上看,进行克隆人研究的科学家至少是具有犯罪间接故意的。杀人犯罪的方式有多种。比如有即时持刀毙人死命的犯罪,也有通过长期的药物毒害达到杀人目的的犯罪。对于一个正常生育下来的残疾儿来讲,这种人体上的残疾不可能被归咎于某个人的犯罪行为,因为,正常的生育出现残疾儿是无法预见的。但对于研究克隆人的科学家来讲,正是因为其明知并使用了一种特别的行为方式而导致了新生儿的死亡或伤残夭折,因此其应当承担相同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克隆人给民事法律关系带来混乱
一、克隆人没有监护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后,一般有父母作为合法的监护人。当其父母逃避监护和抚养责任时,这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作为克隆人,谁是他们的父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初的克隆技术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继续,有精子供体和卵子供体,理论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现在提供体细胞核的克隆技术已经出现,无性生殖基本成熟。克隆人基本是体细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体细胞核者有可能与其年龄相当的人,因此从伦理上应当做父亲的体细胞提供者在年龄和行为能力上也许并不可以。
实质上无论是那一种技术,克隆人几乎都是找不到他们的父母。也许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研究者的一个“研究成果”。
克隆人还有另一种可能会是被某个母体*后降生的。克隆人的*母亲是否有义务成为其监护人,这也很难。因为*母亲所生的孩子也许与自己并无一点血缘关系,既然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能要求*者承担监护抚养义务。由于克隆技术已经到了单性繁殖的水平,因此,克隆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后就是一个彻底的孤儿。
让我们想象,一个从身体机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同样存在缺陷,这不是一种残忍吗。谁来看护他,谁来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呢。也许,克隆人的生命还不如真正的动物幸运。动物和小鸟出生都有母亲来哺育,喂养,而克隆人从来到世界上就是一个牺牲品,实验品。相信,克隆人的感知力与人类是一致的,他们同样惧怕疼痛,惧怕孤独,惧怕流血,惧怕死亡;他们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但这一切他们又怎能得到呢。
由于没有监护人,*人与研究人之间完全可以是一种商业合同关系。生完了孩子,养育到一定时间,即可交“货”。这时研究者如何利用这些生命,他们可能是为委托人生产下一代,或者是复制品;但他们也完全可以为他们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托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处置这些人类。这所有的一切将因克隆人没有父母监护显得更为随便。
二、克隆人的人格权和荣誉权
人都是社会性的,作为克隆人同样是。那些希望有一个克隆儿的父母毫无疑问也想有一个自立于社会的孩子。可是,由于克隆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无法保证。由于健康及免疫力的先天问题,克隆人容易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这一切使他的健康自生来就受到侵害,而这种侵害完全也是人为的。由于有疾病,周围的普通人自然很难接受克隆人,一个无法融入社会的克隆人又怎能实现一个正常人的价值呢。研究出来的克隆人如果连普通人应该享有的幸福都没有,连普通人被社会认可的水平都达不到,这种研究又有什么价值呢?这样的孩子难道不更是让父母担忧和痛苦吗?一个得不到社会认可的克隆人他的人格权、荣誉权又如何得到尊重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2

克隆不是生殖,是复制。和电脑操作中的复制是一样的。

克隆人的基因完全相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3

克隆就是无性生殖,也没什么,克隆人是早晚会出现的,没有什么必要惊慌,克隆人就是你生下来的孩子罢了,只是遗传信息和你一样而已,并不会克隆思想,除了相貌会和你一样,其它不会必然相同。当然就如同所以重大的技术出现一样,它必然后带来好的一面和不好的一面,关键是看人类怎么利用它了。
人也是生物之一,是生物中动物的一种,克隆人和克隆动物或者说生物在技术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克隆人更复杂一些。但是克隆人会带来一些伦理,社会上的一些问题,这也就是现在反对克隆人的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3

你希望在大街看见另一个你吗?要是一个犯了罪呢?要不要给克隆思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34

据德新社报道,意大利医生安蒂诺里昨日在罗马透露,他相信下个月将有数名克隆婴儿问世,但他本人并未参与克隆人计划。
安蒂诺里声称,他确认目前已经有三名妇女在克隆技术的帮助下受孕,并将于下个月分娩。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并未参与到通过克隆技术帮助这三名妇女受孕的过程中。

安蒂诺里还说,他确信不久还将还会有几起克隆人试验。他同时拒绝透露三名妇女现处何处,只表示其中一人在某*国家。

参考资料:you-know-who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运航不锈钢304方管有哪几种型号 镀锌方管有哪些型号 方管型号有哪些 方管的型号有哪些 牌照过户要换新的吗 ...自己一辆江苏牌照的小汽车,名下还能拥有一辆杭州牌照的车吗?_百度... 方管有哪些厚度 国标方管的厚度有哪些规格? 学龄前,应该教会孩子哪些技能才合适? 对学龄前孩童来说什么最重要? 除了打25707070,谁知道有更好的办法查船舶动态(到港时间,截关时间)??或者有好的信息群可以查到这些? 女性怎样可以不得妇科病呢? 谁了解中国的克隆技术有哪些? 女人要如何才能远离妇科病,日常做到哪些很有必要? 船舶动态查询哪家最准确? 什么是克隆?克隆技术在医学领域主要有哪些应用? 怎么才能远离妇科疾病啊? 求分子克隆具体实验步骤一份~~多谢各位大侠啦~ 海事局船员上下船动态信息查询 克隆是什么???快告诉我 分子克隆的基本方法 胳膊外侧,大腿后面,*,小腿侧面干,起皮,看着像癣,保暖内衣上粘了白白一层 嘴唇干的状态一直硬硬的壳子样的,湿的状态是白白的死皮 分子克隆的摘要 克隆是什么意思啊!快~~简单一点 不想干了,在厂里干操作工,数控磨床一个月3000多块钱,这个天热的不得了,人还脏,我一个白白的小伙 什么是克隆技术,说清楚点,别那么深奥 为什么我的裤子湿了汗水干了之后变得白白的? 男人内裤里有白白的黏液是不是做爱后留下的东西 克隆知识 船舶动态怎么查询 克隆的利,弊哪个大? 如何才能远离妇科疾病? tobu和7obu有什么区别 Tobu是什么? 小米录制屏幕在哪里打开 求tobu热门歌曲!!! 求tobu的全部音乐 电音制作者tobu是谁 tobu电音合集 求tobu 全部作品 谁知道Tobu?或者艾伦沃克 Tobu是谁 求详细资料 他的曲子很好听 求Tobu电音合集,哪位大神给我一下下~ Tobu系列的歌曲是什么 ? 求tobu的电音合集! 为什么我感觉tobu的电音那么棒!确基本上没人爱听? 洗衣机内怎么清洁 洗衣机脏了怎么办?教你简单清洁方法 小学生水笔用0.几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