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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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19:45
根据内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加油站应每月做一次盘点,处理一次盈亏,盘盈归公,盘亏由站经理包赔。又据《加油站管理规范》规定,加油站的损耗率为汽油0.4%,柴油为0.28%,且是以年为单位。如果每月的盘点都按这个标准计算损耗的话,一年四季由于受温度的影响,就会产生大盈或大亏的现象。特别是在大亏季节,盘亏部分由加油站经理包赔,执行起来极其困难。站经理拒绝执行的理由是:大盈时,长溢油被公司收走,大亏时,则由站经理个人包赔,而成品油又是受温度影响较大的一种商品,按月做盘点,不能说明加油站的管理情况,站经理连以丰补歉的机会都没有。不按月盘点,不符合内控要求;按月盘点,按月处理盈亏,怎样处理,《加油站管理规范》又没有明确规定。于是,就出现了盘点时,“顿尺”和“缩尺”的现象,造成盘点数字不实。要妥善解决好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在《加油站管理规范》中,应增添分地区、分季节计算加油站损耗标准的内容,最好能有一个章节专门讲述关于分地区、分季节的损溢处理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把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与《加油站管理规范》紧密结合起来,把按月盘点,按月处理盈亏的制度落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