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以法律解释历史,以历史解释法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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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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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4:56
这句话包含了两个意思,以法律解释历史,就是说,当时当地能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是由当时的客观事实决定的,这里的法律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官方颁行的法律法规,而是客观规律、客观实际的代称;以历史解释法律就更好理解了,就是说,不同历史时期的*法规都是有历史根源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施行特定的法律是由当时的历史决定的。
这个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遵循客观规了,实事求是,法律的发展要与时代的进步相适应,同时,时代的前进方向也会受到当时的法律*的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4:56
中国“第一次经济过热的波峰年1978年到波谷年1981年,这四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依次分别为11.7%、7.6%、7.9%、4.5%,落差为7.2个百分点。由第二次经济过热波峰年1984年到波谷年1986年,这3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依次分别为14.5%、12.9%、8.5%,落差为6个百分点。由第三次经济过热波峰年1988年到波谷年1990年,这三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依次分别为11.3%、4.3%、3.9%,落差为7.4个百分点。而第四次经济过热波峰年1992年到波谷年1996年,这五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依次分别为14.2%、13.5%、11.8%、10.2%、9%以下……” .这段话表明:在中国,经济增长一超过10%,就会被认为是“过热”。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的日本在1959~1970年12年中年年高于8%,有10年超过10%,8年超过11%,5年超过12%,2年超过13%(1961年与1967年的速度分别是13.5%,13.1%),在此之前的1948年更是达到了17.5%.显然,在日本,12年中有10年超过10%,也绝对不会被认为是“过热”。
中国在改革开放的大好时代,从1978年到1990年的13年中,只有4年超过10%,2年超过12%,超过13%的只有1年,低于8%的年份竟然超过8年,中国经济出现的四个经济周期,都是在一片“过热”声中宏观*的产物,在*中出现过负增长,谷底速度在81、86、90、99年依次为4.5%、8.5%、3.9%、7%以下。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之中,出现个别年份的高速度是正常现象,但在过去几个五年计划中,没有一年达到15%.从历史数据的角度看,两相比较,差距可谓大矣。
众所周知,日本从战后的废墟上崛起仅用了三十年时间。中国在世界进入后现代化和信息化、国内进入改革开放的大好时代,以96年为基数计算(中国人均产值是572美元,日本是40737美元),结果如下:如果假设中国以12%的速度增长,日本则以8%的速度增长,中国赶上日本需要117年。如果中国以6%的速度增长,日本以4%的速度增长,中国赶上日本需要224年。如果日本以6%的速度增长,中国以朱总理讲的8%的速度增长,中国赶上日本需要228年。假设日本永远以4%的速度增长,中国要在50、40、30、20年内赶上日本,则中国人均产值的年增长速度必须分别达到8.91%、11.3%、15.3%、23.8%.显然,要使中国在100到200年的时间每年以人家1.5倍的速度或在50~20年的时间每年都以人家2~6倍的速度稳步增长,可能性极小。从赶超先进国家的年份来看,两相比较,差距可谓大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更加重要的差距还不是速度、赶超年限,而是对速度的看法与心态。日本即便是在17.5%的高速度下,*与学界还是感觉到自己的落后,竭尽全力改善经济条件,促进经济增长。而中国则总是撇开经济转型的大前提不谈,不是用自己的经济转型与人家的经济转型相比较,而是用自己的经济转型与人家的经济成熟期相比较。每次超过10%以后就来一次大*,*的目的不是促进经济增长,而是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日本*在经济转型时期也象我们一样,每次超过10%以后就来一次大*,大和民族是否还能有今日的崛起与辉煌?但我们却可以借用世界银行总裁对不发达国家所说的一段话警醒国人:你可以用经济增长掩盖问题,但你也在下一轮增长中埋下危机的种子。
“经济学是一门科学,经济科学的任务是让*保持健康的心态与清醒的头脑,经济学要算,要想,要掌握历史与现实情况,而不是跟风”,此话不吐不快,更加重要的是此话不吐不行。面对汗牛充栋的鼓吹“经济过热”的书籍和无视历史与现实、用自己的经济转型与人家的经济成熟期相比较的“风马牛不相及”的比较方法,我们能保证下一年度下一轮的高速增长机遇不被*掉吗?
作为一个非经济学专业人士的最简单的担心,希望能够引起国人尤其是经济学界的重视。说句不客气的话,不恰当的“跟风”给国人带来灾难,是经济学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