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2 03:0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2:13
一、关于股份公司银行贷款,小股东的责任
银行对股份公司的贷款条款与其他公司并无不同:贷款申请(合理的需求)、公司报表、章程、贷款卡、代码证、股东会决议等等一套资料,都一样的。第二个问题有点含糊,不知道你说的意思是不是股东用不属于公司的财产做抵押?如果是公司内财产就不存在是某一个股东一说,如果是公司外财产就要看贷款还不出以后执行情况了。
二、公司向银行贷款股东要承担多少的责任?
如果签字股东没有做个人担保,则对还贷没有个人责任;股权转让,一般是原转让股东不需要承担原公司偿还银行贷款责任
三、公司大股东在小股东不知情情况下向银行贷款,后来还不上贷款,请问小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大股东在小股东不知情情况下向银行贷款,小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小股东以其在公司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不一定要通知所有股东,只要占股份绝大多数的股东知道并且同意即可。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如果贷款行为违法的话,小股东可以就其损失向大股东索赔。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企业贷款没有及时还款,股东是否要受牵连?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