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29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11:10
根据不同污染源,分类施治
条例以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为导向,按照大气污染源不同性质和特点,采取措施、分类施治。
一是在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方面。针对我省是用煤大省,燃煤消耗量巨大的现状,将削减燃煤总量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调整能源结构,削减燃煤总量。条例明确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等条件,制定区域煤炭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重点削减工业用煤和民用煤使用量。同时,划定禁燃区,加强煤质管理,推广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
二是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工业项目,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重污染企业实行差别收费*,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有机物废气、可燃气体控制,加强物料管理。
三是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明确了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责任,将施工扬尘各个环节的管理予以细化,加强对矿山、料堆、城镇道路扬尘以及裸露农田、农村荒地扬尘的管理。
四是在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方面。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阶段性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升燃油标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京津冀区域使用要求的车用燃料,加强对新购置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检测,实行严格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鼓励绿色低碳出行。
五是在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禁止露天焚烧,加强重金属污染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对餐饮油烟、防治园林病虫害农药使用、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予以严格规定。
(五)加强对农村燃煤污染的治理
针对我省农村、农户实际,我省农村每年冬季燃煤3000万吨,大部分属原煤散烧,且煤质相对低劣,大部分炉具不符合环保要求,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采取直排方式进入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为此,条例专门对农村燃煤进行了规范,推广使用清洁燃烧炉具,加快淘汰低效直燃式高污染炉具,实现农村地区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全覆盖,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和优质煤炭,推进农村太阳能、电能、燃气、沼气、地热等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开发利用,以有效改善我省当前农村燃煤污染现状。
(六)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度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应急预警发布单位、应急措施、应急响应以及针对应急响应时的健康防护进行了详细规范。规定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实行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排,*部分机动车行驶的区域和时段,禁放烟花爆竹,停止或者*扬尘施工作业,禁止露天烧烤等响应措施,同时就减免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停止举办露天群体性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或者停止户外活动,必要时可以停课等事项予以规范。
(七)建立重点区域联合防治机制
为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增强防治效果,条例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结合河北特殊区位,设专章对大气污染重点区域联合防治予以规范。建立与京津及相邻省、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在预警联动、信息共享、科研合作、联合攻关、协同控制等方面作了规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11:10
这个还真得问专业的,达奇环境,用新型催化法烟气脱硫技术。新型催化法低温SCR脱硝技术等,还有脱硫脱硝催化剂、专用活性炭的生产加工技术。专用活性炭主要用于二英恶吸附、VOC吸附,同时提供配套的技术服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11:11
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1、清洁生产: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1)加强工业生产管理,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轨道。节能降耗,减少物料流失,回收利用可燃气体、余热、余压,工业三废要回收再生、交叉利用,建立闭合生产流程,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提高设备运行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2)改进燃煤技术,提高燃烧效率,低硫优质煤优先供给民用,积极开发采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改革燃料构成逐步实现燃气化和电气化,扩大联片或集中供热。3、废弃物处理:对暂无综合利用价值的工业三废要进行净化处理,如采用废气净化和除尘技术来控制烟尘、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就能排放。城市生活垃圾、人畜粪便、污水等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可能含多种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废物,必须经专门的消毒处理方可排放。《环境保*》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采购等方面的*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