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还在按揭的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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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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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21:00
房屋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该房产,一般对半分割。
具体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申请竞价取得;
3、拍卖房屋等。
贷款未还完的,一般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还贷。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双方家人是否参与支付首付
2、双方家人是否参与还贷
3、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
举例来说
1、房产证上有其他人的名字的,*通常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建议先协商一致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再委托律师进行另案起诉。
2、婚后配偶出资支付首付购买的商品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将房屋判决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3、口头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对口头约定都予以认可,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与口头约定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一般就视为没有约定。
综上所述,离婚后还在按揭的房子依旧属于房产证所有人,不过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