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2:52
共4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14 15:16
在经济下行的时代,保本理财的平均收益只会下降的更快,所以在保守的理财下要降低保本收益的期望值,其实不保本的理财是不需要交税的,因为用户的理财收益一般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当用户不主动申报的话,一般是不用交税的。同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同理个人购买理财暂免征收增值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6:32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就要交,不保本的好像不要交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6:32
建议下载个“简单省”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6:33
我们公司也有这样的困惑,后面在一个叫“财大师”的平台上看了这样的回答:
一般企业认为—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应属于投资行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在财务核算上一般都视同短期或长期投资,站在企业角度,这样核算的好处显而易见,取得投资收益只考虑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可以轻松回避缴纳流转税的问题。
“营改增”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中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
通俗来讲,“营改增”后继续沿用了营业税时期*,即如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选择是“保本”的就征收*、选择“不保本”的就不进行*征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6:33
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