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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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1:31
物业乱收费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来管理。物业乱收费可以去以下有关部门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价格主管部门会*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1:32
对于物业公司乱收费有以下五个渠道反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1:32
物价局。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11:33
我来荣盛城装修本小区一进大门口就有人拦截叫拿停车电车费物业还要办出门证每人十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