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认为,社会理论是一种理想类型,对此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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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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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20:51
理想类型是韦伯研究中使用的重要分析工具,“每一个个别的理想类型都是由类概念成分和作为理想类型形成的概念成分组成的”。韦伯主张通过理解来认识现实,对于历史事实他最为关心的是他们的“文化含义”,以便能够在“混乱无序”中建构某种概念性的秩序,而不是去在事实和资料表格的帮助下重构过去。理想类型的主要任务在于假设地把具体的、混乱多样的个别现象归并为一种“理念的”,即一种观念化的事件过程。“理想类型是以发生学的概念来把握历史个体或者它们个别成分的特别尝试”,它的意义在于作为一种“启发手段”指导经验研究,它有别于历史真实。“理想类型方法的目的不是侧重揭示各种文化现象之间的家族相似性(generic similarities),而主要在于辨析它们之间的差异。”
根据沃尔夫冈·蒙森的分析,韦伯的理想类型共有两类,其一是结构类型,用以呈现某种共时性的社会结构;其二则是社会变迁类型,用以展示一定时间跨度内的历史过程。结构类型是一种暂时时态的,社会变迁类型是历史性的。韦伯对理想类型的运用比较复杂。
韦伯认为,理想类型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危险,尤其以影响极大的马克思理论为例,“所有马克思主义的特殊规律和发展结构——只要他们无理论缺陷——当然都有理想类型的特点。这些理想类型在被用来与实在作比较时的启迪意义,以及它们一旦被设想为经验地有效的或者完全现实的起作用的力量,趋势等等时的危险,都是每一个曾经使用过马克思主义概念的人所熟悉的”。把理想类型当作历史实在,把发展当作理想类型是出现混乱的一种结果。
如何建构理想类型?第一,理想类型作为一种特殊概念,它的构造依赖于问题的提出。第二,找出研究对象之间的联系,历史联系愈复杂,理想类型的特征就越多,“理想类型在本质上是有关联系的抽象概念,这些联系由我们设想为事件中的不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