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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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2 08:57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8 02:18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8 02:19
固定资产处置税率是3%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