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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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4:11
孕育于民主*时期,凝结着中国*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智慧的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经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洗礼逐步走向成熟。1949年9月,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政党制度的初步形成。但在十年 “*”时期,这一制度遭受到了严重的挫折。随着“*”的结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迎来了新的发展的春天。
1979年,*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联盟,都是在中国*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力量”。这一论断充分肯定了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创造性地解决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党派的性质、存在及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1982年,*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把与民主党派合作的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作为新时期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和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1989年,**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的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联盟,是接受中国*党领导的,同*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明确中国*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执政党同参政党的关系,这在中国多党合作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协商制度也随之不断发展和完善。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把坚持和完善这一政党制度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1993年,全国*八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将“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我国的根本*,从而把多党合作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坚持完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明确为中国的基本*制度,提高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联系起来。2005年,**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
2006年,**发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联盟,是接受中国*党领导、同中国*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2007年,*发表了《中国的政党制度》*,全面介绍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主要特征和基本内容,全面反映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