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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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0:49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提问者:我们残疾军人以及其他涉军人员的集中供养,就是集中在各省市自治区优抚医院、荣誉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各省市自治区名词不一的),由国家供养终身的涉军人员。分散供养这是仅对四级以上残疾军人专指的名词,是对于应有国家终身供养的四级以上残疾军人,而自愿要求在家中供养、就业的;或者继续服役的,国家发给规定的护理费的群体(五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只有抚恤金、一次性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并没有护理费的)。
一、残疾军人以及其他涉军人员的集中供养是依据《光荣院管理办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七条规定。
《光荣院管理办法》第七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可以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注:五级以下残疾军人进入集中供养后,将取消抚恤金待遇)。
二、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修改版)网页链接第三十条规定,
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追问感谢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