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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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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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9 23:30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9 23:30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诉讼的受案范围:
(1)司法解释:
①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②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
第二条规定: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应予受理。
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应予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9 23:31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9 23:31
根据*1993年制定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将劳动争议界定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以下纠纷: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9 23:32
你好,参考法律规定。
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若干问题解释
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若干问题解释明确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争议、社会保险争议等。这些解释有助于明确司法实践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认定和处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诉讼主体 在诉讼主体方面,解释规定了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作...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包括哪些范围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人民法院审理社保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为: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诉讼的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劳动争议受案是哪些案件?
前者包括四种案件:(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该四类小额案件均有金额限制标准,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如果超过该限制金额,则应当属于非终局裁决。后者是指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具体包括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
劳动仲裁办案规则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受案范围包括,行政单位跟公务员之间因为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只要签的是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个体经济组织跟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后,也可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一、劳动仲裁办案规则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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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也属于受案范围。4. 社会团体、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同样在仲裁的受案范围之内。5. 最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还将处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受案的范围规定
1.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案范围包括以下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以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2.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若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下列纠纷则不属于受理范围: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