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2:3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9:36
优先受偿中的:“优先”当然是有相对性的。比如:该房产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该公司如果破产的话,抵押权人就该房产就比其他一般债权人有优先权。再有,一个房产上往往成立多个抵押权,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就优先于登记在后的。这就是“优先”的意思。至于质押情况下,使用价值抵押人是无法实现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9:36
首先,你的提问就不正确。 只有抵押权人才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且你说的只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只有两个人,不会发生优先受偿。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很混乱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9:36
优先权:优先权分为广义上的和狭义上的优先权,狭义上的优先权就是优先受偿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特种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广义上的优先权包括优先受偿权、优先购买权、优先承担权、优先通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