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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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16:00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16:01
2014年1月1日,原、被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就被告委托原告进行货物运输业务达成协议,主要约定:原告的业务承包范围包括按照被告指示按时将货物从供应商运送到被告指定的卸货区,运输实绩的报告和分析及物流指示书、票据类的处理;原告所承包的物流业务报酬以报价单为基础进行计算,N-1月21日至N月20日发生的实际费用,原告应在N月24日内将*送至被告,被告在N+3月月末以电汇方式支付原告;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原告支付运费及其它应付费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原告应要求收货人进行签收;如发生原告违反本合同内容时,原告应按照当月承包业务价款总额的5‰向被告支付违约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