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债务人失踪应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0:3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1:01
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债权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供足以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材料。成功立案后,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向债务人送达传票等文件。在开庭审理时债务人缺席且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清晰明确地反应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法院作出判决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通过拍卖债务人名下房屋等方式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