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0:3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23:13
根据**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扩展资料:
无条件为无户口人员办理落户
2016年,**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列举出八类可落户的无户口人员。
其中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等情况的无户口人员。
根据国家*网站公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无条件落户满足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体现了全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可以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放开放宽落户*是为了满足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任务》指出,要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重点关注了“随迁子女”的教育、医疗、就业等需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
《任务》指出,深化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在安排*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多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2019年继续安排*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落户较多地区;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口100万—300万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23:13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手续(新生儿户口可在父、母双方的任一户口常住地申报户口):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23:14
首先的解决出生医院的出生证明,这是问题的突破口,不然会很麻烦。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23:14
北京户口很重要,快点办吧,现在北京户口是花钱都办不来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23:15
焦点访谈啊,其实他们就想弄些钱花,上会新闻那些人渣就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