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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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1:44
摘要事实未必胜于雄辩禅宗有言:“以手指月,指并非月”,手指头只是指导我们看清月亮的手段,而非月亮本身。而人的语言和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当然也不是事实本身。但在一个信息不畅、媒介有限的世界里,媒介就垄断性地决定了事实*。所以,“事实”,有时候不一定胜于雄辩,因为确确实实有“雄辩”者,垄断了事实*,制造*,用雄辩击败过事实尽管我们很不愿意,尽管我们很明白事实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很希望凡事都能让事实来说话。但是,我们不得不痛心地承认,在历史上,“事实不一定胜于雄辩的例子”实在太多,这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在这个众所周知的“事实”面前,确实“雄辩”没有用武之地……(看似在承认对方的“事实胜于雄辩”,但,实际上,要记得提醒大家,只有“事实”被“众所周知”了,也就是必须满足很高的条件、要求,才能胜于雄辩)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12辩论赛,事实是否胜于雄辩,求正反方要点!!!越全越好!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事实未必胜于雄辩禅宗有言:“以手指月,指并非月”,手指头只是指导我们看清月亮的手段,而非月亮本身。而人的语言和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当然也不是事实本身。但在一个信息不畅、媒介有限的世界里,媒介就垄断性地决定了事实*。所以,“事实”,有时候不一定胜于雄辩,因为确确实实有“雄辩”者,垄断了事实*,制造*,用雄辩击败过事实尽管我们很不愿意,尽管我们很明白事实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很希望凡事都能让事实来说话。但是,我们不得不痛心地承认,在历史上,“事实不一定胜于雄辩的例子”实在太多,这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在这个众所周知的“事实”面前,确实“雄辩”没有用武之地……(看似在承认对方的“事实胜于雄辩”,但,实际上,要记得提醒大家,只有“事实”被“众所周知”了,也就是必须满足很高的条件、要求,才能胜于雄辩)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在谈判桌上,谁掌握更多的事实和信息,谁就会占据谈判的主动权。周恩来深谙个中道理,在谈判前必做认真的准备,为自己的谈判方案寻找充足的根据,甚至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实情,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以翔实有力的客观事实,论证自方的立场和观点,使对方信服和让步。事实胜于雄辩二三辩的攻辩问题 我认为所谓的雄辩,就像我们打的辩论赛都是要事例去填充证明我们的论点 否则就不再是雄辩也不再是辩论而是空想既然雄辩基于事实那么哪个更胜毋庸置疑。并且事实是基于我们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而雄辩全凭一张嘴雄辩与诡辩仅有一字之差。我们所谓亲眼看到亲耳听到都有可能是片面的 那么全凭一张嘴说出的事不是更不靠谱?没有了吗众所周知,这个词的意思是事情的*比有力的辩论更有说服力然而“雄”这个字有一个意思就是强有力的,宏伟的,有气魄的反观“雌”这个字,只是一个属性词,仅仅是在表示性别时与雄相反,并无其他衍生义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雄辩是指有力的辩解,另可换为“伟辩”等等,但是却与“雌辩”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