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双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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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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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23:30
温州网讯教育“双减”*
1.根据浙江省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双减*的实施方案: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2.严禁超前教学,不得开展幼小衔接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3.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补偿的相关*文件;
4. 根据《鹿城区学校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管理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放学后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
各学校可根据学段特点,实施错时服务;并根据家长需求,提供并设定集体服务与个别服务的时间。
双减”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是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应教尽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内“吃饱”“吃好”,减少参加校外培训需求。
二是系统治理不仅聚焦在作业和校外培训两个方面,在加强课后服务、减轻考试压力、完善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生态等方面同样作出部署,系统推进、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
三是综合治理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统筹,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统筹学校、社会、家庭力量形成三位一体育人格局。
四是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等法律精神,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各项*,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