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私了协议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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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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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5:05
医疗事故控告书
控告人:XX,男,现年AA岁,X族,XX省XX市人,农民,家住XX市办事处院内(死者之夫)。
被告人:YY,男,现年BB岁,X族,XX省XX市人,XX区卫生院院长,家住XX卫生院。
请求事项:
一、要求XX市人民*依法起诉玩忽职守者YY,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XX区卫生院偿付安葬费壹仟元及死者之子XX抚恤金贰仟伍佰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X时XX分,控告人之妻张XX因产前大出血被送至XX区卫生院急诊(前胎曾作剖腹产术),该院院长YY听取了经管医师吴XX诊断病情后的汇报。吴XX提出由妇产科唯一的医师凡XX参加剖腹产手术的建议,并通知天明即作手术(因当夜停电)。XX月XX日上午X时,被告YY来到病房见张下肢浮肿已至腹股沟部,宫底在脐下四指,无宫缩等症状,在场保健员朱XX建议即行手术,同日下午5时,产妇全身水肿,宫缩无进展,病情严重,经管医师吴XX建议立即转院或即行剖腹产手术。但是,被告YY对医护人员的上述正确意见均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被告明知产妇病情严重,唯妇产科医师凡XX参加会诊,方能保障安全,否则应当立即转院。但被告不顾产妇家属的请求,仍安排凡XX继续下乡搞计划生育工作。更为严重的是XX日上午XX时,产妇宫缩加强,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YY仍然让凡XX下乡,而未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至
10时,产妇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寻找凡XX。同日下午1时4O分凡仍未归,产妇张XX终因未被及时剖腹,子宫破裂合并低血容量休克,于1时45分死亡。XXXX年XX月XX日,原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定产妇张XX之死为“一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被告YY,身为医院院长,竟玩忽职守,对病危产妇漠不关心,不积极组织会诊小组,让妇产科唯一医师离院下乡,置病危产妇于不顾;不采纳医护人员的合理建议,要想看病无经济压力,还少不了医疗保险。及时为产妇作剖腹产手术或及时转院,致使产妇张XX长达36个小时之久未得到及时医治,以致病情恶化死亡。后果严重,影响极坏。有关机关给予其行政处分并不能代替*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卫生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一款及第13条第二项之规定,特告于你院,请依法立案、侦查、起诉。
此致
XX省XX市人民*
具状人:李XX
代书人:XX市法律顾问处律师XX
附:
1.《XX市卫生局X卫字[84]第05》一份。
2.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鉴定报告》一份。
3.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另呈于XX市人民*。
4.证人凡XX,女,40岁,XX区卫生院妇产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吴XX,男,40岁,
XX区卫生院外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朱XX,女,
31岁,
XX区卫生院保健员,家住本院。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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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5:05
我家宝宝于2010年9月出生于县医院,由于医院的原因,导致了孩子右产瘫和病脑瘫后遗症,期间我们一直在治疗和确诊当中,现在病情基本没有什么好转现象。请问我可以找医院要求赔偿吗?我想找医院协商,请问申请协议书怎么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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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5:06
法律当然承认了,甲方乙方是谁,事情的简单经过,说受害人经治疗痊愈,双方协商一次赔偿多少钱,此后的问题与你无任何关系。记住要把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留好,防止有人撞了*以后说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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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6:02
医疗事故控告书
控告人:XX,男,现年AA岁,X族,XX省XX市人,农民,家住XX市办事处院内(死者之夫)。
被告人:YY,男,现年BB岁,X族,XX省XX市人,XX区卫生院院长,家住XX卫生院。
请求事项:
一、要求XX市人民*依法起诉玩忽职守者YY,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XX区卫生院偿付安葬费壹仟元及死者之子XX抚恤金贰仟伍佰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X时XX分,控告人之妻张XX因产前大出血被送至XX区卫生院急诊(前胎曾作剖腹产术),该院院长YY听取了经管医师吴XX诊断病情后的汇报。吴XX提出由妇产科唯一的医师凡XX参加剖腹产手术的建议,并通知天明即作手术(因当夜停电)。XX月XX日上午X时,被告YY来到病房见张下肢浮肿已至腹股沟部,宫底在脐下四指,无宫缩等症状,在场保健员朱XX建议即行手术,同日下午5时,产妇全身水肿,宫缩无进展,病情严重,经管医师吴XX建议立即转院或即行剖腹产手术。但是,被告YY对医护人员的上述正确意见均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被告明知产妇病情严重,唯妇产科医师凡XX参加会诊,方能保障安全,否则应当立即转院。但被告不顾产妇家属的请求,仍安排凡XX继续下乡搞计划生育工作。更为严重的是XX日上午XX时,产妇宫缩加强,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YY仍然让凡XX下乡,而未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至
10时,产妇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寻找凡XX。同日下午1时4O分凡仍未归,产妇张XX终因未被及时剖腹,子宫破裂合并低血容量休克,于1时45分死亡。XXXX年XX月XX日,原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定产妇张XX之死为“一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被告YY,身为医院院长,竟玩忽职守,对病危产妇漠不关心,不积极组织会诊小组,让妇产科唯一医师离院下乡,置病危产妇于不顾;不采纳医护人员的合理建议,要想看病无经济压力,还少不了医疗保险。及时为产妇作剖腹产手术或及时转院,致使产妇张XX长达36个小时之久未得到及时医治,以致病情恶化死亡。后果严重,影响极坏。有关机关给予其行政处分并不能代替*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卫生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一款及第13条第二项之规定,特告于你院,请依法立案、侦查、起诉。
此致
XX省XX市人民*
具状人:李XX
代书人:XX市法律顾问处律师XX
附:
1.《XX市卫生局X卫字[84]第05》一份。
2.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鉴定报告》一份。
3.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另呈于XX市人民*。
4.证人凡XX,女,40岁,XX区卫生院妇产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吴XX,男,40岁,
XX区卫生院外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朱XX,女,
31岁,
XX区卫生院保健员,家住本院。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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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6:03
我家宝宝于2010年9月出生于县医院,由于医院的原因,导致了孩子右产瘫和病脑瘫后遗症,期间我们一直在治疗和确诊当中,现在病情基本没有什么好转现象。请问我可以找医院要求赔偿吗?我想找医院协商,请问申请协议书怎么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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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6:03
法律当然承认了,甲方乙方是谁,事情的简单经过,说受害人经治疗痊愈,双方协商一次赔偿多少钱,此后的问题与你无任何关系。记住要把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留好,防止有人撞了*以后说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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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5:05
医疗事故控告书
控告人:XX,男,现年AA岁,X族,XX省XX市人,农民,家住XX市办事处院内(死者之夫)。
被告人:YY,男,现年BB岁,X族,XX省XX市人,XX区卫生院院长,家住XX卫生院。
请求事项:
一、要求XX市人民*依法起诉玩忽职守者YY,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XX区卫生院偿付安葬费壹仟元及死者之子XX抚恤金贰仟伍佰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X时XX分,控告人之妻张XX因产前大出血被送至XX区卫生院急诊(前胎曾作剖腹产术),该院院长YY听取了经管医师吴XX诊断病情后的汇报。吴XX提出由妇产科唯一的医师凡XX参加剖腹产手术的建议,并通知天明即作手术(因当夜停电)。XX月XX日上午X时,被告YY来到病房见张下肢浮肿已至腹股沟部,宫底在脐下四指,无宫缩等症状,在场保健员朱XX建议即行手术,同日下午5时,产妇全身水肿,宫缩无进展,病情严重,经管医师吴XX建议立即转院或即行剖腹产手术。但是,被告YY对医护人员的上述正确意见均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被告明知产妇病情严重,唯妇产科医师凡XX参加会诊,方能保障安全,否则应当立即转院。但被告不顾产妇家属的请求,仍安排凡XX继续下乡搞计划生育工作。更为严重的是XX日上午XX时,产妇宫缩加强,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YY仍然让凡XX下乡,而未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至
10时,产妇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寻找凡XX。同日下午1时4O分凡仍未归,产妇张XX终因未被及时剖腹,子宫破裂合并低血容量休克,于1时45分死亡。XXXX年XX月XX日,原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定产妇张XX之死为“一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被告YY,身为医院院长,竟玩忽职守,对病危产妇漠不关心,不积极组织会诊小组,让妇产科唯一医师离院下乡,置病危产妇于不顾;不采纳医护人员的合理建议,要想看病无经济压力,还少不了医疗保险。及时为产妇作剖腹产手术或及时转院,致使产妇张XX长达36个小时之久未得到及时医治,以致病情恶化死亡。后果严重,影响极坏。有关机关给予其行政处分并不能代替*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卫生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一款及第13条第二项之规定,特告于你院,请依法立案、侦查、起诉。
此致
XX省XX市人民*
具状人:李XX
代书人:XX市法律顾问处律师XX
附:
1.《XX市卫生局X卫字[84]第05》一份。
2.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鉴定报告》一份。
3.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另呈于XX市人民*。
4.证人凡XX,女,40岁,XX区卫生院妇产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吴XX,男,40岁,
XX区卫生院外科医师,家住本院。证人朱XX,女,
31岁,
XX区卫生院保健员,家住本院。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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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5:05
我家宝宝于2010年9月出生于县医院,由于医院的原因,导致了孩子右产瘫和病脑瘫后遗症,期间我们一直在治疗和确诊当中,现在病情基本没有什么好转现象。请问我可以找医院要求赔偿吗?我想找医院协商,请问申请协议书怎么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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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5:06
法律当然承认了,甲方乙方是谁,事情的简单经过,说受害人经治疗痊愈,双方协商一次赔偿多少钱,此后的问题与你无任何关系。记住要把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留好,防止有人撞了*以后说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