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1:4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3:46
要区别违约金的性质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形:如果属于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即交易未成立,未发生*纳税义务,此类违约金不属于*征税范围,不需要*入账。凭原合同、*判决书及款项支付凭证及对方出具的收据等即可入账,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种情形:如果是交易已成立,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只是合同履行瑕疵,如未按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等,产生的违约金,应当取得*。因为销售方应当将此类违约金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应当开具*。
根据你在问题中的表述,“由于自身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对方通过诉讼方式,双方达到和解协议,要对原违约部分支付违约金或收取一定比例收取资金利息”,我判断此违约金应当属于延期付款利息,属于典型的*价外费用,对方应当开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3:46
;你好,如果属于资金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必须要有*才能税前扣除,如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或者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付的违约金,则不需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3:47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56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纳税前扣除。但是必须取得合法票据,你没有票据是需要纳税调增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3:46
要区别违约金的性质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形:如果属于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即交易未成立,未发生*纳税义务,此类违约金不属于*征税范围,不需要*入账。凭原合同、*判决书及款项支付凭证及对方出具的收据等即可入账,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种情形:如果是交易已成立,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只是合同履行瑕疵,如未按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等,产生的违约金,应当取得*。因为销售方应当将此类违约金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应当开具*。
根据你在问题中的表述,“由于自身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对方通过诉讼方式,双方达到和解协议,要对原违约部分支付违约金或收取一定比例收取资金利息”,我判断此违约金应当属于延期付款利息,属于典型的*价外费用,对方应当开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3:46
;你好,如果属于资金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必须要有*才能税前扣除,如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或者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付的违约金,则不需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3:47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56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纳税前扣除。但是必须取得合法票据,你没有票据是需要纳税调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