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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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7:34
众所周知,目前想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可有朋友反映,经过审批,拿到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可还是不能建房?这是为什么呢?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期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
(6)审批。县*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由上可知,拿到《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就能合法建房了。
有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为什么不让建房?
这可能就涉及到批准书的时效问题了。《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者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由上可知,按规定,宅基地空闲两年以上会被收回的,自然不能建房了,如果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只能重新申请宅基地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7:34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7:35
首先申请,村委会上报县*,县*勘察,画样,审查,最后才能批准。有了批准书不让建房,那是因为批准书有时效,过了时效就不能建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7:35
需要申请材料、审查意见书、申请表、放样记录卡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因为这个批准书的时效已经过去了,你要重新申请才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7:36
需要先向上级申请进行审议,然后实地勘探,之后填申请表,村委会会进行审查,再然后会报告给上级,上级审批,最后放样,需要注意的是,批准书是有时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