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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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19
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素有以下四方面:
1、主体方面
商业欺诈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商业活动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只要从事了商业欺诈行为,均可成为商业欺诈行为的主体。
商业欺诈行为的主体既包括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如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又包括未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主体,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应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但未经工商机关登记便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者;
另一种情况是指无需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便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如行政机关出售、出售空闲办公场所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的商业欺诈行为,商业欺诈常见的违法主体有商贸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比如商场、超市、美容院等等。
2、主观方面
商业欺诈在主观上表现为具有欺诈的故意,其动机一般是为了牟利。
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的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或第三人因欺诈行为而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或使相对人遭受损失的故意。
欺诈故意的着眼点主要在于是否妨碍他人自由地作出意见表示,不论是否取得财产上的不法利益,都可以构成欺诈。欺诈方告知虚假情况,不论是否使自己或第三人牟利,不妨碍恶意的构成;但如果欺诈者意识到自己的欺诈行为会使自己或第三人牟利、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而故意为之,则可认为欺诈者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意性。
如果一方向他方陈述某种事实时,对于其陈述的事实的真伪性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仍向他方作出陈述,以致于因陈述事实的虚假性而导致他方陷入错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
如不能确定自己出售的商品具有某种功能而向他人吹嘘该商品具有该种功能,则认定陈述的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因为陈述人不能判定其陈述的事实是否真实也就不能以真实的事实陈述给他人。
在陈述时,陈述方应当知道该事实若属虚假,会使他方陷入错误认识,而陈述方却以“真实”的事实向他方陈述,显然可认定陈述方具有欺诈他方的故意。
3、客观方面
商业欺诈的客观方面,指商业欺诈的主体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实施于外部的行为,在实践中大多表现为故意陈述虚伪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行为。
所谓故意陈述虚假情况,也就是指虚伪陈述,如将赝品说成真迹,将质量低劣的产品说成是优质产品。所谓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的情况而故意不告知。一般来说,陈述的义务来源于两方面:
(1)法定的陈述义务。如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说明。比如在交易活动的磋商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作出的陈述是真实的,但在订约时,此项事实已经发生了变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一方也应该向对方告知变化的情况,不能使对方依据过去的事实而订约。
4、侵犯的客体
商业欺诈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以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采取了隐瞒事实*或编造虚假事实等手段,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从而在市场博弈中获得了更多的交易机会,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另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的欺诈事实,使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不仅仅指实际已造成的结果,还包括造成这种结果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有关行为只要可能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使还没有造成实际损害,仍可构成商业欺诈行为。
扩展资料:
治理商业欺诈的基本策略
治理商业欺诈的基本策略要做到“五个结合”
1、事前防范与事后惩治相结合,以事前防范为主;
2、普及教育与专门治理相结合,以普及教育为主;
3、重点防范与普遍防范相结合,以重点防范为主;
4、知识应用与技术应用相结合,以知识应用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欺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19
通俗的说,用虚假的情况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
商业欺诈是指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法律上讲商业欺诈他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表示。
扩展资料:
商业欺骗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十二种: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6、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7、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8、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9、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0、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1、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2、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欺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2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为您查询到判定为欺骗的4大条件:(I)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实际生活中,陈述错误事实并不少见,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为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此时就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第二类是行为人由于客观条件的*,认为陈述的错误事实是真实的,即他主观上并没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此时不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但是如何区分行为人是否具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却非易事。这主要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知识经验以及其所处的客观环境去认定。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提问我女朋友有处男情节,谈恋爱前我没告诉她我不是,但谈恋爱后有一次聊到这个话题,他问我,我回答是,这是否属于欺骗
回答那她现在知道你骗她了吗?
提问我回答的是我不是,我刚说错了,她说我欺骗她,这是欺骗么
回答她指的欺骗,是恋爱后你们有了亲密了,后来她知道你不是处男,所以说你欺骗她对吗?
提问对,没错
回答应该不算欺骗,这算是隐瞒吧。能够理解您的处境,您是太爱你女朋友了,但她又有处男情节,不想错过她,万不得已才隐瞒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20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商业欺诈。《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第6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从最高*司法解释的这一规定看,欺诈分为两种情形:积极的行为进行欺诈和消极的行为进行欺诈。 前者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言词或行动提供虚假的信息,使对方受该信息的影响导致意思表示错误;后者是行为人违背法律规定或诚信原则不尽明确告知的义务,致使对方没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不论是哪一种欺诈行为,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欺诈。同时,欺诈的手段必须远远超出法律或商业习惯所允许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商业吹嘘”限度,而是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并且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21
纯粹没有说道重点,主要在说行业